第145章 這才是過日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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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見微早就坐在炕桌旁等著了。

她手裡攥著雙筷子,眼睛直勾勾地盯著那個冒尖的大盆。

剛才醃肉的時候她還沒覺得餓。

這會兒聞見香味,肚子裡的饞蟲像是被勾醒了,咕嚕嚕直叫喚。

陳清河端著盆走了進來。

“小心燙。”

他把盆往桌中間一放。

炕桌都有點晃悠。

林見秋跟在後頭,手裡端著一筐剛餾熱的玉米麵餅子。

那餅子底下一層焦黃的鍋巴,看著就脆生。

“把門簾子放好。”

李秀珍最後進屋,還不忘回頭看一眼門口。

她是真怕這味兒飄出去。

雖然這年頭誰家也不至於為了頓肉去舉報,但這香味要是把隔壁小孩饞哭了,面子上也過不去。

四個人圍坐在炕桌旁。

屋裡燒了炕,暖烘烘的。

外頭的風颳得嗚嗚響,屋裡卻是肉香撲鼻。

這就是過日子。

“動筷子吧。”

李秀珍拿起勺子,先給陳清河舀了一大勺。

全是肉,沒得蘿蔔。

“清河今兒個出力最大,多吃點補補。”

陳清河也沒推辭。

他是家裡的頂樑柱,吃得多那是應該的。

他夾起一塊肝尖,吹了口氣,放進嘴裡。

嫩。

這野味只要處理得當,火候足,一點都不比豬肉差。

那肝尖裹滿了湯汁,咬一口,鮮香味就在嘴裡炸開了。

沒有那股子令人皺眉的腥臊氣。

只有肉特有的醇香。

“嗯,這味兒正。”

陳清河點了點頭,拿起一塊餅子咬了一口。

有了他這句話,林見微也不端著了。

她伸出筷子,夾了一塊肥瘦相間的肚條。

太燙了。

她在嘴邊呼呼地吹著氣,又捨不得放下。

小心翼翼地咬了一口。

油脂在舌尖化開,那種滿足感瞬間沖淡了宿醉帶來的最後一點不適。

“太香了!”

林見微含糊不清地說道,眼睛都眯成了一條縫。

“比那紅燒肉還香!”

她這話說得實在。

昨天的紅燒肉雖然好,但那是大鍋飯,搶著吃。

今天這可是小灶,敞開了吃。

心態就不一樣。

林見秋吃得斯文些。

她掰了一小塊餅子,在湯裡蘸了蘸。

粗糧餅子吸飽了肉湯,變得軟乎乎的,還帶著點焦香。

入口即化。

她沒說話,只是低頭吃得認真,偶爾抬起頭,嘴角沾著點湯汁。

陳清河看了她一眼,順手把裝鹹菜的碟子往旁邊挪了挪,給她騰出點空地。

林見秋察覺到了,抬頭衝他笑了笑。

那笑容很淺,但很暖。

“慢點吃,鍋裡還有。”

李秀珍看著兩個姑娘吃得香,心裡也高興。

她自己倒是沒怎麼動筷子,光顧著給孩子們夾菜了。

“李姨,你也吃呀。”

林見微夾了一塊肉放進李秀珍碗裡。

“這麼一大盆呢,咱們四個吃不完。”

李秀珍笑著應了一聲,把肉放進嘴裡細細嚼著。

屋裡沒了別的動靜。

只剩下咀嚼聲,還有筷子碰碗沿的清脆響聲。

陳清河吃得很快,但並不顯得粗魯。

一證永證帶來的強大消化能力,讓他此時的胃口極好。

三個餅子下肚,半盆肉也沒了。

身上那股子熱氣騰了起來。

額頭上微微冒汗。

他放下筷子,端起碗喝了口玉米糊塗粥。

那種從嗓子眼一直暖到胃裡的感覺,舒坦。

“下午我就不出去了。”

陳清河靠在牆上,點了根菸。

青白色的煙霧在飯桌上方升騰起來。

“把家裡的幾張皮子處理一下。”

“等乾透了,給媽做個護膝,剩下的看看能不能給你們拼個坐墊。”

這狍子皮毛厚實,是個好東西。

“真的?”

林見微眼睛一亮。

“那我能要一塊嗎?”

“冬天上工的時候,馬紮上墊著這個肯定暖和。”

“行,都有。”

陳清河彈了彈菸灰。

李秀珍收拾著碗筷,臉上一直掛著笑。

這一頓飯,吃得舒服。

家裡有糧,缸裡有肉,孩子懂事。

這就是她盼了一輩子的好光景。

雖然外面還是那個憑票供應、大家一起勒緊褲腰帶的年月。

但這小小的三間土房裡,日子正過得熱氣騰騰。

飯後一支菸,賽過活神仙。

陳清河坐在屋簷下的那個小馬紮上,手裡夾著半截菸捲。

看著院子裡那堆剛處理完的肉,心裡挺踏實。

歇了大概有一刻鐘,菸頭燙到了手指。

他隨手把菸蒂丟在腳邊,用鞋底碾滅。

站起身,走到牆根底下。

那裡攤著那張剛剝下來的狍子皮,還有幾張之前攢下的野兔子皮。

狍子皮還是軟乎的,帶著血絲和油脂,這玩意兒得趁鮮處理,一旦幹了發硬,那就不好處理了。

至於那幾張兔子皮,之前簡單清理過,現在幹得有點硬。

要想把這些皮子變成能用的物件,還需要經過鞣製才行。

陳清河挽起袖子,露出一截結實的小臂。

他從雜物堆裡翻出一把看起來挺鈍的刮刀,又找來一根在那兒放了很久的圓木棍。

鞣製皮毛的手藝,他是跟顧長山學的。

顧老頭常年守在黑松嶺下面的林子裡,也是個閒不住的主。

除了那一身練家子的功夫,擺弄這些野物也是一把好手。

山裡冷,守林人的日子苦,沒幾件像樣的皮襖子,冬天真挺不過去。

陳清河跟著顧長山學拳的時候,順帶著把這手藝也看了去。

那時候顧長山一邊喝著燒刀子,一邊講解。

力道要勻,下刀要準,既要刮乾淨上面的油脂和殘肉,又不能傷了皮板。

這是個細緻活,也是個力氣活。

陳清河上手很快。

別人可能得練個三年五載才能找準那個勁兒。

他不一樣。

只要那感覺在腦子裡過了一遍,手上的肌肉就會死死記住那個力道和角度。

這就是一證永證的霸道。

哪怕他好多天沒碰過這玩意兒,只要拿起刀,那感覺瞬間就回來了。

他把狍子皮翻過來,皮板朝上,鋪在那根圓木棍上。

左手按住皮子的一頭,右手拿著刮刀,順著皮紋往下刮。

滋啦——

一層白花花的油脂被颳了下來。

動作行雲流水,一點都不帶停頓的。

林見微這時候也不犯困了,蹲在旁邊看得津津有味。

“清河哥,你怎麼什麼都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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