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衝動(1 / 1)
2003年1月5日,下午六點。
北方的冬天,這個時間,天已經完全黑透了,天津西河區南北大街美寧裡小區出口,劉鴻運鬼鬼祟祟走出來,快步走向不遠處的一根電線杆。
電線杆下站著一個身材粗壯高大,光頭,臉上有疤的男子,見劉鴻運走近,男子甕聲甕氣道:“劉哥,情況咋樣啊?”
劉鴻運點上一支菸,左右看看四下無人,壓低了聲音道:“二十五門三零五,那家子是外地來這租房的,男的這個點兒在外邊兒擺小攤兒賣吃的,就孃兒倆在家。”
“那還等啥?咱們幹!”
光頭男子扔掉抽了一半的香菸,用腳狠狠的碾滅,目露兇光。
“等會兒,等會兒,你著嘛急呀?等你哥過來,這事兒,門口沒個把風兒的可不行。”
劉鴻運話剛落音,一輛紅色夏利計程車停在了他們身邊,於明清從車上下來,走近二人,同樣用很低的聲音問道:“咋樣了,踩點兒什麼情況?”
“哥,劉哥已經打聽好了,這會是好時機,咱動手吧!”
光頭刀疤男子已經迫不及待了。
“清哥,待會兒我跟明濤進去動手,我裝成收水費的,把門騙開,你在樓門口兒把風。”
於明清略一思忖:“動手的時候一定要利索,走!”
走出兩步,他又回頭對著紅色夏利計程車說了一句:“老四,別熄火兒,等著。”
計程車裡短促的嗯了一聲。
下午六點二十四分,南北大街派出所接到報案:六點十五分,兩名蒙面男子闖入美寧裡二十五棟三零五房間,將租住在此的女住戶王某莉捆綁制服,將其年僅三歲零兩個月的幼子餘某勇強行帶走,兩個蒙面男子在美林裡小區西門出口與另一名蒙面男子會合,共同乘坐一輛紅色夏利計程車,向西南方向逃去。
事兒,大了。
在中國,從古至今,拐賣兒童就是人神共憤的重罪,更何況這次已經不是拍花子這種等而下的手段,而是公然入戶把孩子從親媽的手裡搶走,等同於入室搶劫加+拐賣兒童。
膽大包天,喪心病狂,是可忍孰不可忍。
更觸目驚心的是,這已經是自2002年年底到2003年年初,連續第九起兒童被拐賣事件,而且是暗偷改為明搶,全天津的警察都暴怒了。
案情重大,高層震動,市局刑事偵查總隊直接接手案件調查,連夜火速成立了1.05專案組,在確定專案組組長人選時,市局領導毫不猶豫:從洪橋分局調馬伯謙。
市局領導作此任命是有著深遠考慮的,馬伯謙自1997年至2001年,一直擔任市打拐專項行動小組副組長,2002年春節後才到洪橋分局擔任局長,對於拐賣婦女兒童案件有著豐富的偵辦經驗,確是最合適的人選。
順便說一句:當時打拐小組的組長,正是宋學義。
馬伯謙接到市局指令,不敢怠慢,立即前赴市局開始了緊張的偵破工作,為了保證工作順利進行,他特意帶上了得意弟子宋春剛。
在馬伯謙的概念裡,這不過是他無數次帶剛子辦案中的一次罷了。
但他做夢都沒有想到,這竟然是最後一次。
2003年年初,天網行動剛剛鋪開,全天津的攝像頭屈指可數,案發現場也沒有,完全無法捕捉到犯罪分子的身影,那輛運送被拐賣兒童的紅色夏利計程車更是不知所蹤,辦案警員們只能沿街排查,尋找目擊證人。
雖然很快就有其他計程車司機表示看到了那輛紅色夏利計程車,並提供了牌照,可警方經過核對才發現,那牌照是套牌的。
2003年,全天津的紅色夏利計程車足足有四萬三千輛,如果一輛一輛排查下去,等找到嫌疑車輛,估計犯罪嫌疑人已經退休了。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專案組全體成員心急如焚,因為所有人都知道,拐賣兒童案件的破獲是存在黃金視窗期的,時間每延長一天,救出孩子的難度就會提高一分。
2003年2月1日,農曆大年初一。
安平分局貴州路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在中心婦產科醫院及江南食品店門前,有一名手足殘疾,且疑似智力障礙的男童在沿街乞討,寒風凜冽,孩子衣不蔽體,臉上、手上都生出了凍瘡,慘狀令路人無不心酸。
貴州路派出所所長許文平這天正在所裡值班,聽到接警員向他的報告後,擁有多年基層警務經驗的許所長立即意識到,像這種殘疾男童乞討的案例,背後一定會有一雙看不見的罪惡的手。
他立即做出果斷安排,派便裝警員前往出事地點,偽裝成路人,故意給了男童一張百元大鈔,而後,警員們埋伏起來,靜靜地觀察男童去往何處。
果然,男童拿到錢之後,片刻不敢怠慢,手腳並用,爬到了中心婦產科旁邊的一條幽靜小巷裡。
那裡有一個光頭,臉上有刀疤,身材粗壯的男子在等著他。
男子從男童手中接過鈔票的瞬間,巷子口,六七名便衣警員如同矯健的豹子一擁而上,將男子摁倒在地。
把人帶回派出所不到一小時,兩輛警車急速駛來,第一個跳下車的正是另1.05專案組成員宋春剛。
這名手足殘疾的智障男童,被查明是2002年年底一系列兒童被拐賣案件中,其中一個失蹤的孩子。
可這個孩子被拐走時,明明智力是很正常的,怎麼會變成了這樣呢?他的胳膊和腿又是怎麼折的呢?
審問出的真相,讓任何一個尚存人性的人,都會血壓飆升。
原來,男孩兒被拐走後的運輸途中,人販子為了避免孩子哭鬧暴露目標,使用了大量的麻醉劑,由於劑量控制不好,造成了孩子大腦的不可逆損傷,終於送到地方之後,中間人卻嫌棄這是個小傻子,很難出手,不肯“接貨”了。
眼看著一件“貨物”要砸在手裡,人販子不甘心,於是殘忍的打斷了孩子的手足,強迫他到街上去乞討,為他們賺取利潤。
所謂敲骨吸髓,惡貫滿盈,不外如此。
聞訊趕來的男童父母抱著已經面目全非的孩子,哭得慘絕人寰,雙雙昏死在派出所裡。
親眼目睹這一切,性如烈火的熱血漢子宋春剛,實在受不了了。
他衝進羈押室,一把揪住那個叫于明濤的人販子,雙目噴火,字一個字一個從牙縫中迸出來:“你tmd還算是個人嗎?我要不是穿這身警服,現在就活活打死你!”
面對已如暴怒獅子一般的宋春剛,于明濤竟仍是恬不知恥:“俺不算人?那為了還賭債,把親閨女賣給俺們的,算不算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