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能做的只有等(1 / 1)
第二天上午,溫晴的律師正式向法院遞交了訴狀。
律師姓沈,四十出頭,在商事訴訟領域做了十幾年,是陸寒州讓陳光俊推薦的。溫晴第一次見他的時候,他翻完了她帶來的所有材料,沉默了幾分鐘,說了一句“這個案子能打”。
溫晴問他勝算多少,他說“七成”。她沒有問剩下的三成是什麼,律師也沒有說。有些話不用說得太滿,留三分是職業習慣。
訴狀的核心訴求只有一條——撤銷明遠公司對婉約設計的收購合同,恢復婉約設計的合法歸屬。沈律師寫得很剋制,沒有控訴,沒有煽情,只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收購價不到市場估值的三分之一,合同簽訂時溫婉如已去世,溫晴作為唯一繼承人未被通知、未參與、未簽字。
三條事實,三個法律依據,乾淨利落。
溫晴在遞交訴狀的時候沒有去法院。沈律師說“你不用來,我來處理”,她就沒去。她坐在工位上,對著電腦改圖紙,手機放在桌上,螢幕朝上。十點十七分,沈律師發來一條訊息:「遞交了。」她看了兩秒,回了一個字:「好。」
同一天上午,陸寒州也採取了行動,他把另一份材料整理好,交到了海城市公安局經偵支隊。
一個牛皮紙檔案袋,裝得滿滿的。方司機的錄音、轉賬記錄、王建國的證詞、明遠公司的資金鍊調查報告、鼎盛設計的關聯證據。
陳光俊提前一天約好了經偵支隊的辦案人員,對方姓顧,是個副支隊長,四十來歲,說話很慢,每句話之間都像在斟酌。
陳光俊把檔案袋放在桌上,顧副支隊長開啟,一份一份地看。看了大概二十分鐘,合上檔案袋,問了一句“這些材料怎麼來的”。
陳光俊說“合法渠道,可以追溯”。顧副支隊長點了點頭,沒有再問,在受理回執上籤了字。
陳光俊從經偵支隊出來,給陸寒州打了一個電話。電話響了兩聲就接了。“陸總,材料收了。顧副支隊長親自接的,說會盡快核實。”陸寒州說了一聲“知道了”,掛了電話。
晚上,兩個人對坐在書房裡。
桌上的東西已經收了。那些報告、證詞、錄音、轉賬記錄,該交的都交了,該影印的都影印了。剩下的原件鎖在抽屜裡,影印件在檔案袋裡,檔案袋在書桌的抽屜裡摞著。
書房裡很安靜,檯燈的光打在桌面上,一小圈暖黃色。窗外的天快黑了,路燈還沒亮,天空是深藍色的,像一塊舊絨布。
“接下來就是等了。”陸寒州說。
溫晴點了點頭。等警方核實,等法院立案,等陸雯蝶的反應。
也許很快,也許很慢。她不知道要等多久,但她知道這一次不用她自己去找了。有人替她去查,有人替她去審,她要做的只有等。
等了十幾年,不差這幾天。
只是,隨之而來的,還有擔憂。
“州哥。”
“嗯。”
“如果這次還是不行呢?”
陸寒州看著她,沉默了幾秒。“那就再想辦法。她不可能永遠不犯錯。”
溫晴點了點頭。
但腦子裡是沈律師說的那個數字——七成。
不是十成,是七成。還有三成的風險,三成的不確定,三成的可能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