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半塊窩頭(1 / 1)
“七天裡,她每天天不亮就出門,漿洗到月上中天。她給別人縫補衣裳,一針一線,熬得眼睛都紅了,換幾個銅板,給冬哥買藥。冬哥身子弱,常年咳嗽,她跑遍均州城的藥鋪,就差給人磕頭了。”
“第七天夜裡,俺終於鼓起勇氣,亮出了刀。”
韓琪的眼淚滾落下來,砸在血汙裡。
“她看見俺手裡的刀,愣了一下。俺以為她要喊,要跑,要跪下求饒。可她什麼都沒做。”
“她只是把冬哥緊緊抱在懷裡,轉過身,背對著俺。”
“她說:‘軍爺,俺知道你是奉他的命來的。俺不怪你。你把刀從後頭捅進去,別讓冬哥看見。他還小,別讓他記著這些事。’”
韓琪忽然以頭搶地,額角瞬間綻開,血混著泥滲進雪地。
“俺舉著刀,舉了半個時辰,手抖得像篩糠。她也不催,就那麼抱著孩子,背對著俺,一動不動。”
“後來她回過頭,看了俺一眼。那一眼……俺這輩子都忘不了。”
“她說:‘軍爺,你是不是也為難?要不……你放了我們吧。你也是窮苦人出身,俺看得出來。好人……不該做這傷天害理的事。’”
“她把懷裡的窩頭遞給俺,說:‘你吃一口,才有力氣走遠路。’”
韓琪已經泣不成聲。
“俺吃了那半個窩頭。然後俺跪下來,給她磕了三個頭。俺說:‘嫂子,俺韓琪這輩子,就認你這個親人了。’”
王中華沉默了很久。
他想起戲文裡那個秦香蓮——包拯面前擊鼓鳴冤,狀告負心郎,字字血淚。可戲文裡的她,終究只是個符號,一個被拋棄的可憐女人。
眼前這個秦香蓮,不一樣。
她不是來找陳世美討公道的。她甚至沒想過討公道。她只是想活下去,想讓冬哥活下去,想讓孩子活成一個堂堂正正的人。
她不要公道,不要補償,不要那些虛頭巴腦的東西。
她要的,只是一口吃的,一件衣裳,一劑藥。
這才是真正的秦香蓮。
不是戲文裡的烈女,不是傳說中的怨婦,只是一個——在亂世裡,拼了命也要護住孩子的娘。
“韓琪。”王中華的聲音發澀,“你帶著他們母子,在山裡躲了半年?”
“是。”韓琪抹了把臉,“俺不敢住城裡,怕陳世美再派人來。俺找了個山洞,每天出去打短工,換點糧食。秦香蓮就在山洞裡縫補衣裳,帶冬哥認字。”
“認字?”王中華一愣。
韓琪點點頭:“她說不認字,一輩子都是睜眼瞎。她教冬哥認‘人’字,說‘人’字一撇一捺,互相撐著,才能站住。她教冬哥認‘家’字,說上面是屋頂,下面是頭豬,有豬才有家,可家最重要的不是豬,是裡頭的人。”
他苦笑了一下:“俺也跟著認了幾個字。秦香蓮說,俺能認字,將來就能找個正經差事,不用再給人當刀使。”
王中華的眼眶微微發熱。
他忽然想起前世聽過的一句話:真正的貴族,不是血統,不是財富,是骨子裡的教養。一個鄉下女人,連飯都吃不上,卻在教孩子認“人”字,教孩子怎麼做人。
這才是陳世美永遠也配不上的女人。
“秦香蓮現在在哪裡?”他問。
韓琪猶豫了一下:“被亂軍裹挾,在……在城裡。”
王中華當即命人帶著吃的去找。
不消片刻,一個瘦弱的婦人懷裡抱著一個孩子快步走來。
她確實是“走”,不是“跑”。每一步都穩穩當當,像是在泥濘裡踩了無數次,已經踩出了自己的路。她身上的冬衣破得露出魯花,卻漿洗得乾乾淨淨,領口整整齊齊。
她懷裡的孩子大約八九歲模樣——可王中華知道,冬哥已經十四了。那孩子瘦得皮包骨頭,小臉燒得通紅,卻洗得乾乾淨淨,連指甲縫都是清的。他縮在母親懷裡,一聲不吭,只用一雙黑亮的眼睛,怯怯地看著周圍的人。
秦香蓮見到韓琪被綁,臉色煞白,連孩子都來不及放下,“撲通”一聲跪倒在地。她的膝蓋跪在冰碴子上,卻像感覺不到疼,只顧著把孩子往懷裡又緊了緊。
“將軍明鑑!韓爺是好人!若不是他,我們母子早被野狗啃了!”
她抬起頭,那雙眼睛清澈得像山泉水,沒有怨恨,沒有恐懼,只有一種樸素的、近乎固執的懇求。
“這些日子在城裡,韓爺為了給我們換一口熱湯,去碼頭扛包,去煤場背炭。他自己三天沒吃一頓飽飯,卻用血汗錢給冬哥抓了藥。他總說,‘孩子不該遭罪’……”
她忽然解開衣襟,露出一根褪色的紅繩,繩上串著半塊玉佩。
“這是韓爺的娘留下的遺物,他說要給冬哥保平安。民婦不敢收,他硬塞給我,說‘我娘在天上,看見這玉在孩子身上,也高興’……將軍,這樣的好人,您不能殺啊!”
王中華盯著那半塊玉佩,心如刀絞。
他看向韓琪,那漢子臉上淚痕未乾,卻露出一絲憨笑,彷彿只要秦香蓮母子平安,他這條命舍了也值得。
“韓琪。”王中華的聲音發澀,“你違抗命令是死罪,但保全無辜是義舉。本將問你——可願戴罪立功,指證陳世美那個畜生?”
韓琪猛地抬頭,眼中燃起燎原的火:“罪民願意!罪民手中還有陳世美親筆手令,他怕我不死心塌地,特地寫了‘殺秦香蓮母子,滅口後必有重賞’的字據!我韓琪不識字,可那血紅的官印,我認得!”
他從貼身的破布裡,掏出一塊油紙包裹的布條,雙手高舉過頭。那布條被體溫焐得發熱,邊角已被摩挲得起了毛邊——那是他無數個夜裡,想撕碎又不敢撕碎的罪證,也是唯一能證明他“沒做錯”的憑據。
王中華接過布條,展開。
上面字跡潦草,卻每一個字都像刀子:
“韓琪:速往均州,誅殺秦氏母子,以絕後患。事成,升都頭,賞錢五百貫。密之,勿洩。陳世美親筆。”
下面,是鮮紅的官印。
王中華的手指微微發抖。不是因為憤怒,而是因為他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陳世美殺秦香蓮,不是為了“滅口”。秦香蓮根本不知道他在陳州的事,她甚至不知道他當了郡馬。
他殺她,只是因為他覺得她“礙事”。一個鄉下女人,還有倆鄉下孩子,是他的汙點,是他光鮮履歷上的汙漬。擦掉,就乾淨了。
僅此而已。
“秦香蓮,”王中華轉向她,聲音放得很輕,“你可知道,陳世美在陳州……早已娶了郡主,做了郡馬?”
秦香蓮愣了一下。
她沒有哭,沒有罵,甚至沒有露出太驚訝的表情。她只是低下頭,看著懷裡的冬哥,輕輕嘆了口氣。
“俺知道。”她說。
王中華怔住了:“你知道?”
“俺早就知道。”秦香蓮的聲音很平靜,像是在說一件很久以前的事,“幾年前,村裡有人從陳州回來,說在街上看見陳世美,穿著官服,騎著高頭大馬,身邊跟著一個貴婦人。那人回村就到處說,說俺男人當了駙馬,不要俺了。”
她頓了頓,嘴角浮起一絲苦笑。
“俺當時也哭過。可哭完了,還得活。冬哥要吃飯,公婆要看病,地裡的莊稼要人伺候。哭有啥用?哭能把人哭回來?”
王中華沉默。
“其實,”秦香蓮忽然開口,聲音更輕了,“俺早就不恨他了。”
“不恨?”王中華意外。
“恨一個人,太累了。”她抬起頭,那雙眼睛依舊清澈,卻多了幾分看透世事的滄桑,“俺娘說過,恨是給別人的,苦是自己的。俺要是天天恨他,冬哥咋辦?公婆咋辦?地裡那些莊稼,誰來管?”
她低頭看了看懷裡的冬哥,那孩子已經睡著了,小臉上還掛著淚痕。她用袖子輕輕擦掉,動作溫柔得像在擦一件瓷器。
“俺只恨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