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章 也許能找到兇手(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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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難過啊,她自己都不知道真兇是誰。】

【到底是誰那麼畜生啊,對著一個花季少女下這麼重的毒手!】

【這個人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啊,所以才會讓他逍遙法外那麼多年。】

【他不僅有一定的反偵察意識,他還挑釁警方!他把屍體碎塊扔在城市的各個角落,這分明就是故意的!】

【所以她哪怕死了變成了鬼,也沒辦法替自己伸冤嗎?】

那件沾滿泥土的連衣裙,在空中晃晃蕩蕩。

相框裡的女孩,發出嘶啞的吼聲,“我不知道害我的人是誰,我想找他報仇,可是——”

可是如果連自己都不知道害自己的人是誰。

又談何報仇雪恨?

【所以她變成鬼連線主播給自己伸冤的意義何在?】

【她自己都不知道兇手是誰,主播又怎麼可能會知道呢?】

【只有我震驚於主播的業務已經發展到陰間了嗎?】

【哦豁,我突然想起一件事,那就是,這女孩的頭顱好像是沒有湊齊的,當時警方找了許久,就是沒有找到她的頭。】

【好傢伙,那玩意真是變態啊!】

霍凝看著鄭倩的照片,掐指算了許久,又點了三炷香,過了一會兒才道:“可以算出真兇是誰,但是需要你家人的配合。”

鄭倩的白色連衣裙一下子定格在了空中。

相框裡的花季少女流出血淚。

“真的嗎主播!”

十年了啊,她被困在人間十年了。

真兇不認罪伏誅,真相不被公之於眾,她就無法去轉世投胎。

她和她的家人盼啊盼,盼了十年,可是十年的時間,那個畜生還是逍遙法外。

現在大師說,可以算出真兇是誰,鄭倩只覺得像是在做夢。

直播間的網友們看見鄭倩的照片一次又一次地流出血淚,自己也忍不住潸然淚下。

他們有的是為人父母的,自己的孩子都跟鄭倩差不多大。

有的也和曾經的鄭倩一樣,還是花季少女。

還有的當初看見那個新聞,擔驚受怕得夜夜睡不著覺。

十年前的某高中碎屍案,不僅是江城警方的一樁心病,也是網友的一樁心病。

霍凝眼神悲憫,人常說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人心比鬼還可怕,不是沒有道理。

“能,只要你家人一起配合。”

“你的頭顱現在還藏在兇手家中,只要你家人拿出上面沾了你氣息的東西,循著氣息去找,就能找到你的頭顱,真兇自然能浮出水面。”

只是不知道這麼多年過去了,不知道鄭倩的家人,還有沒有留下與她有關的東西。

原本還滿心希望的水友,只覺得被兜頭澆了一盆冷水。

人死之後,她的貼身衣物以及生前的東西,基本都會被燒成灰隨死者而去。

不能燒的,基本也一起埋進了土裡。

剩下的便是扔的扔,丟的丟。

有些不講究的,會拿去賣。

但總歸過了十年,還有貼身物品留在機率,幾乎是為零的。

【啊,我本來以為是有希望的,現在這麼看的話,好像希望也很渺茫。】

【但是不試一試怎麼就知道沒有希望呢?萬一她的家人真的留了她的東西呢?】

【你字兒多,你說的對!】

霍凝看到彈幕的時候也是微微頷首,“不管怎麼樣,確實可以去試試。”

她對著鄭倩道:“你今晚去對你爸媽託夢,看她們能不能找到你生前遺留下的東西吧。”

相框裡的鄭倩,朝她張了張嘴巴,眼裡流出血淚,“謝謝……”

“謝謝你,霍大師。”

霍凝擺了擺手,但願明天能有好訊息傳來。

她發出了今日份的第三個福袋。

系統提示:恭喜使用者[心如止水]獲得‘幸運福袋’一枚。

——[心如止水]送出‘鳳冠霞帔’X1。

霍凝邀請心如止水進行影片連線。

螢幕右邊,頓時出現了一對面色不太好看的中年夫妻。

頭髮略有些稀疏的男人,推了推自己的妻子。

妻子眉頭皺了皺,有些不太高興,但還是對著鏡頭擠出了一個笑容,“這位大師,我們想問你買一個聽話符。”

可能是怕霍凝誤會他們買這種符,是用來做什麼歪門邪道。

於是女人想了想,又對著鏡頭解釋了一番:“您別誤會,我買它不是用來做什麼傷天害理的事。”

“我也不會把它用到不該用的人身上。”

“我們就想把這個聽話符給我們女兒用。”

女兒最近十分的不聽話,對方的行為簡直寒透了她們的心。

她們也是沒有辦法才出此下策。

水友:“???”

【好傢伙,又是聽話符!】

【我真的服了你們這些家長了,和兒女相處的時候出現了矛盾,不想著去怎麼調和,怎麼解決,直接想著用一張聽話符了事,這根本就是不負責任!】

【還是那句話,不是人人都有資格當父母。】

【每次看到這種家長,我都覺得非常可笑,孩子不是一你們聽話的玩具,能不能對她有基本的尊重?】

【也別這麼說吧,萬一有苦衷呢。】

【對啊,萬一女兒是戀愛腦為了黃毛不要爹媽呢?】

這對中年夫妻看到類似的彈幕,心中原本是有些不舒服的。

直到看到後面,才緩緩吐了口濁氣。

女人眉眼間滿是愁緒,提起女兒,她心寒之餘,又十分厭煩。

“如果不是一點辦法都沒有,我們真的不願意這樣。”

她嘆息著道:“我女兒已經不要我和她爸爸了,也不要她弟弟。”

“她以前是非常聽話懂事的,直到六年前,她喜歡上了一個明星。”

女兒自從追星後,整個人都變了。

從原本的孝順聽話,逐漸變得叛逆自私,到後來,更是十分不可理喻。

“她以前,一放學,就會輔導弟弟寫作業,可是自打她開始追星後,她每天房門一關,就開始聽那個明星的歌。”

這還是其次,關鍵是女兒為了追星,畢業後居然去了那個明星的城市工作!

女人說起這件事的時候,眼角都還淌著淚。

“那個明星的城市,離我們很遠很遠,幾乎是一南一北了,讓她過年回家,她沒時間,但她卻有時間去看那個明星的演唱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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