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秦律對於拐賣的嚴懲(1 / 1)
曹氏殺過雞,認為自己割掉敖和夏布商人的舌頭、手指,不會感到害怕。
不過,殺雞和殺傷一個人相比,完全是兩回事。
尤其是對於一個女子來說。
“噗!”
就在曹氏割掉敖的一根手指瞬間,一股強烈的噁心突然翻湧上來。
“嘔!”
曹氏當場乾嘔起來,由於她乾嘔的過度劇烈,眼淚、鼻涕一起流淌了出來。
換成尋常的男人,也忍受不了這股劇烈乾嘔帶來的痛苦難受。
“嘔!”
“啊!”
曹氏卻是在劇烈乾嘔中,還有敖和夏布商人的慘叫下,強撐著割掉了兩人的舌頭和手指。
“不更。”
這一幕,使得縱橫驪山的群盜黥夫都佩服不已,感慨道:“你如果能夠得到她做賢內助,何愁大事不成!”
曹氏割完了最後一根手指,渾身的力氣被抽空,身體一軟,整個人向後倒去。
“然。”
秦越人趕緊上前一步,扶住了曹氏嬌柔的身軀,伸出長襦袖子幫她擦了擦眼淚:“你沒事吧,不必勉強自己,這事完全可以交給黥夫或者趙亥。”
“遭到懷疑便懷疑,只要沒有真憑實據,誰也不能拿我怎麼樣。”
“妾沒事。”
曹氏搖了搖椎髻腦袋,躺在秦越人的懷裡,俏臉出現幾分羞臊:“君......君還是把妾放下來,你我不是夫妻,卻親密的靠在一起,不免被人說閒話。”
“呵呵。”
秦越人啞然失笑,只能把曹氏放在一邊:“無妨,等我回到了漢陽裡,立即娶你為妻。”
趙亥欲言又止,想到了漢陽裡還有一個絕代美人越女等著秦越人。
他轉念一想,秦國的男人又不是隻能有一個女人,只要有能力,擁有五六個女人也沒問題。
“秦越人!”
列長帶著眾多族人趕了過來,還有參與拐賣的三里市黔首,足足數百人圍住了夏布市肆。
他憤然道:“放了我的季弟敖,饒你不死,不然,你和身邊的兄弟誰也別想離開三里市!”
這是一句假話,不論秦越人放不放走敖,只有死路一條。
拐賣人口被發現了。
就不可能放秦越人離開。
“砰!砰!砰!”
在黔首的衝撞下,擋在門口的圓角櫃沒能支撐多久,直接被撞開了。
透過市肆和後院的小門,可以看到外面密密麻麻圍滿了人,只需要列長一聲令下,就能衝進來把秦越人、黥夫、趙亥圍毆致死。
秦朝是全民服兵役,男人十七歲傅籍就要服兩年的兵役。
數百名黔首全是服過兵役的戍卒,在列長的率領下,隱約結成了秦軍的軍陣。
秦越人三人不禁一陣頭皮發麻。
圍困他們的人不是隻會種田的黔首,而是懂得戰陣廝殺的秦軍戍卒,其中還有不少人參與過滅六國的戰爭。
他們似乎困死在市肆了。
“不更。”
黥夫沉聲道:“我這條命是你救下,今天就當是還給了不更,早在幾個月前被斬首棄市的我,多活了幾個月,賺了!”
“我擋住三里市的列長,你帶著曹氏突圍出去。”
至於其他的拐賣女子,黥夫管不了那麼多,只能保證秦越人、曹氏離開。
“不行。”
秦越人咬了咬牙說道:“我不會拋下兄弟,帶著曹氏逃走,做一個苟且偷生的人。”
他好不容易積攢的小股勢力,不甘心損失在三里市。
再說,只要他逃走了,好不容易找到的一大筆半兩錢也會失去。
“不更......”
趙亥急了,也跟著勸了一句:“我和黥夫死了沒事,漢陽裡的家人還指望不更照顧,總要有人出去照顧家人。”
“不要再勸了。”
秦越人鄭重的說道:“為今之計,只能指望秦律的嚴苛了。”
暴秦兩個字的來源,就在於秦朝法律的過度嚴苛。
尤其是連坐兩個字。
更是讓人對於秦律畏懼,甚至是恐懼。
秦律的嚴苛?
黥夫、趙亥困惑了,不明白這句話的意思。
“不更。”
趙亥急躁的說道:“如果這些黔首畏懼秦律,哪裡還敢拐賣女子,既然敢做出拐賣的行為,就是不怕秦律。”
“你錯了。”
秦越人正色道:“黔首不是你,沒在學室學習過秦律,秦國的很多法律都不知道,列長也不會在布大書的時候,宣讀拐賣女子的秦律。”
布大書是秦朝把政令寫成大字,通常懸掛於市場門口、縣鄉治所的牆壁上。
以大字佈告,所以叫做布大書。
主要是用來推動政令在基層的傳播,徵發徭役、頒佈新法、稅收政策等告訴黔首。
布大書是黔首瞭解朝廷政令的主要途徑。
列長不會在布大書上,寫著怎麼嚴懲拐賣的犯罪行為,黔首很有可能不瞭解參與拐賣的下場。
“二三子!”
列長突然大喝了一聲:“衝進去殺死秦越人,他知道三里市拐賣了女子,只要他活著出去,你們都會遭到秦律的嚴懲。”
黑壓壓一大片的黔首衝了進去,密密麻麻,院子內裡三層外三層全是人。
秦越人徹底被圍困在了中間,一顆心瞬間提了起來。
黥夫握緊了銅殳,似乎已經做好拼命的準備,帶著秦越人衝出密集人群的圍堵。
不過,以當前的情況來看。
曹氏帶不出去了。
只有秦越人一個人能夠活下來。
“殺!”
列長大喝了一聲,鼓動密密麻麻的黔首們衝過去殺人。
情況萬分危急!
“二三子!”
就在這時,秦越人厲聲呵斥道:“列長是拐賣的主犯,難道你們想要受到連坐的懲罰,陪著他一起被斬首嗎!”
斬首?!
在場所有的黔首一片譁然。
密密麻麻的黔首們聽到連坐的處罰,竟然是斬首,一個個傻愣在原地。
只是拐賣。
又不是殺人。
連坐的懲罰竟然這麼嚴重!
秦越人看著嚇傻的黔首們,冷笑了一聲,這就是秦律的嚴苛。
沒錯!
拐賣婦女兒童在秦朝是殺頭的大罪。
不像後世只是判處一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坐牢的時間甚至不超過三年。
秦律對於拐賣婦女兒童是零容忍!
無論主犯還是從犯,一經查實全部處死。
只要參與了拐賣婦女兒童。
在秦朝,不管是主犯,還是從犯,全部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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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布大書是簡牘行政的延伸,與《金布律》《田令》等法規共同構成中央—郡縣—鄉里的垂直傳播鏈。
宣佈這個詞的由來,就是與布大書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