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6章 鳳翎雀羽(1 / 1)
眾人沿著通道往裡走,這裡應該是人工開鑿的,洞口比較窄,要彎腰才能透過,特別是陸安爵這樣的高個子,憋屈壞了。可走了一陣子之後,洞口漸漸寬大,很快就變成了拱形的高大通道。
地上還有水渠和跑動的老鼠。
“這應該是皇宮的地下水渠。”陸安爵皺眉,“竟然是通的,還只隔了一面牆!這若是有刺客進來怎麼辦?”
眾人舉著火把繼續往前走,在黑暗中走路,很容易讓人忘記時間。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眾人就看到前方出現了阡陌縱橫的岔道。
“像是出皇宮了。”淺葉說。
只見陸安爵縱身一躍,貼著頂部的牆,往上聽。
淺葉心道:陸安爵的輕功真的不輸給自家小姐哦,他倆的輕功跟只貓似的上躥下跳一點都不費勁。
這時候……鳳羽安也下來了,點頭對他們說道:“咱們是出皇宮了,上面有叫賣聲。”
眾人又往前走了幾步,就看到前方出現了一個豎井,往上一看,有一圈亮光。
鳳羽安順著豎井往上爬,出了洞口就見是另外一口井。這井在一個小巷子裡,四周都是院牆,很隱蔽。
身後其他人也上來,穿出巷子一看,就看見了皇城熱鬧的大街。
眾人站在人潮洶湧的街道上發呆,這水井竟然可以通道宮中,換句話說,如果有人知道這條地道就可以躲過禁宮內外的層層守衛直接進入內宮!另外,裳星夫人如果當年是跳井死的,那屍體在哪裡?是被人從這裡帶出去了?還是壓根就沒死……
正在疑惑,淺葉突然一捂鼻子,“阿嚏!”
眾人下意識地看她,順帶看到了不遠處,迎風招展的招牌——辣死人鴨脖。
……
夏侯櫻隨著過無痕老爺子進入了內宅,就看到屋裡還坐著個十二三歲的女孩兒,看到有生人進來,還是個男子,就低了個頭,站在一旁,顯得很拘謹。
“乖,不用怕,叫夏侯宮主。”
小姑娘小心翼翼看了夏侯櫻一眼,低聲叫道:“夏侯宮主。”
夏侯櫻點了點頭,想到,這可能就是風傲清託付給過無痕的孤女。
過無痕告訴夏侯櫻,她叫風詩允。
丫頭奉上茶來之後,過無痕就小心翼翼關上了門,坐到桌邊盯著夏侯櫻看,像是很謹慎。
夏侯櫻被他看得有些不自在,覺得這老前輩也不會是在和自己鬧著玩兒吧?
“咳咳。“老頭也覺得自己這樣不太對,咳嗽了兩聲之後,正色道,“唉,小宮主,我一把年紀了,若不是真的走投無路,也不至於厚著臉皮來求江湖後輩,你可無論如何給我幫幫忙。”
夏侯櫻聽得莫名其妙,點頭說道:“老爺子有什麼話儘管說,我能幫的自然幫。”說到底江湖上那些關於她的傳聞多半還真是子虛烏有的,其實夏侯櫻本人根本就沒什麼魔性,是個實打實的溫婉軟妹子。只不過當年為啥被傳成那個樣子,必然是和她死去的師父大人脫不了干係的,甚至跟她死去的皇帝哥哥都有關。
你問為啥?答案很簡單——他們是怕那些江湖人因為魔宮的威名而惦記夏侯櫻。所以就來個先發制人,把夏侯櫻塑造成無人敢惹的樣子,醬紫就會刷下去很多無聊人士的挑釁了。而日後事實證明這倆人的想法確實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呃……說不出口。”老頭直巴拉嘴。
夏侯櫻心說你該不會是讓我幹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吧?有什麼好說不出口的?
“那個……”老頭猶豫了一下,還是硬著頭皮說,“我兄弟風傲清死了,是因為接了趟鬼鏢,這事兒小宮主聽說過吧?”
夏侯櫻點了點頭,心說你都請我來弔喪了,我好歹也得打聽打聽死的是誰不是麼?
“你可知,他接的那趟鬼鏢,是什麼東西?”過無痕壓低了聲音問道。
夏侯櫻見他的樣子都慎得慌,心說:她上哪兒知道去?就搖了搖頭。
老頭對風詩允招了招手,說道:“丫頭,把你爹給你的東西,拿出來給小宮主看看。”
丫頭就走了過來,從腰間解下一個腰包,這腰包還真不算小,不過很薄,小姑娘圍在腰間用外衣一遮,真看不出來。
風詩允將那包輕輕開啟,從裡面掏出一樣東西來,遞到了夏侯櫻的面前。
東西一拿出來,就有金光燦燦,奪人二目。只見那是一塊扁扁的令牌,令牌鏤空,鎏金打造,半邊是一隻翱翔於雲端的仙鶴,雲朵流動到尾部,卻變成了一截精緻的孔雀翎!整塊金牌古樸典雅,一看就不是普通器物,正當中還有一個清晰的陰刻戳印,寫的是“皇天景命,有德者昌”。
夏侯櫻暗暗皺眉,這四個字,乃是唐初李世民自刻的受命玄璽上的字跡。
春秋時候,楚人卞和得和氏璧一塊,輾轉數年,終秦一統六國之時,到了秦王嬴政手裡。嬴政遂命李斯篆書“受命於天,既壽永昌”八個字,咸陽玉工孫壽將這八字雕刻於和氏璧之上,做成傳國玉璽,象徵皇權。隨後天下紛爭,傳國玉璽一直都是皇權爭奪的一個重要標誌。
唐太宗李世民登基之時,傳國玉璽被蕭後帶入漠北突厥。因為沒有了傳國玉璽,李世民便令人雕刻了受命玄璽,以代替傳國玉璽。直到貞觀四年,傳國玉璽才得以返唐。而從此之後,受命玄璽也就不再使用了,因此有受命玄璽這個印記的寶器,也就特別珍貴。
這塊鎏金金璧在史書上有記載,名字叫“鳳翎雀羽”,是當年李世民賜予大唐第一舞姬的,意為她的舞姿如同鎏鶴入雲,龍雀尾翎一般炫目多姿。
夏侯櫻雖然對於古玩不算精通,但他師父就愛好這個。所以從小耳濡目染的她自然也是知道這是無價之寶,卻也是不祥之物。
鳳翎雀羽並不是一件單純的古玩,而是一件神鬼器物!據說那舞姬後來是用這金璧尾部翎處的利口,割喉自盡的,因此金色孔雀翎變成了暗紅色,雖然也閃閃發光,但是那血跡始終擦拭不去。
這乃是價值萬金或者說萬萬金的珍品,後來流失民間,被許多鉅富山匪收藏。可凡持有者,最短一年,最長三年,必定曝曬街頭,死無葬身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