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弗蘭肯斯坦(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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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拍的很清晰,但鏡頭晃來晃去,晃的人頭暈。

饒是如此,我也看到了那白毛老殭屍的全貌。

從影片中看,這白毛老殭屍身材比例很不協調,一條胳膊長,一條胳膊短,前胸凸起,後背弓著,就連雙腿都不一樣長,以至於跳起來的時候都一瘸一拐的。

即便如此,這傢伙仗著力大無窮,依舊能縱躍如飛,上躥下跳沒人擋得住。

我認真的看著,在某個鏡頭抓捕到的畫面,也看見了白毛老殭屍的臉。

這張臉上縱橫交錯的全都是疤痕,就像是把破布娃娃撕碎了再縫起來一樣!

影片裡面,白毛老殭屍嘴角上揚,像是在笑。

但因為臉上的皮膚是縫起來的,所以笑容是被固定住的,這樣更給人帶來一種極其詭異的感覺。

我轉頭對瘋狗說:“你看這個影片了嗎?”

瘋狗說:“看了。”

我又問:“這老殭屍有什麼奇特的地方?”

瘋狗這次回答的很快:“這白毛老殭屍就像是用無數肢體拼湊起來一樣,但我卻覺得奇怪,如果真的是拼湊起來的殭屍,如何能夠協調四肢?還能做到縱躍如飛?”

“張少廷,你是這方面的專家,小爺我還真想聽聽你的意見。”

其實但凡是個驅魔人,都能看出這白毛老殭屍的古怪。

但沒人敢確定這玩意兒是用肢體拼湊起來的。

開玩笑,人死之後,身體也死了,就算是能動,那也沒有半點活性。

誰家屍體拼湊起來,還能活蹦亂跳,猛的一批?

我輕聲說道:“弗蘭肯斯坦。”

瘋狗說:“什麼?”

我重複道:“弗蘭肯斯坦!”

弗蘭肯斯坦,也被稱為科學怪人,說的是一部小說。

小說裡面,弗蘭肯斯坦是一個生物學家,堅信科學能夠創造新的生命。

這種想法深入他的骨髓,以至於變得越來越狂熱。

後來弗蘭肯斯坦打造了一個藏屍間,專門從外面購買屍體運回來,然後尋找屍體有用的部分拼湊起來,企圖創造一個全新的生命。

後來在一個雷電交加的晚上,雷電劈下,把這具極其高大的,拼湊起來的屍體給啟用了,賦予了這具拼湊起來的身體生命。

當這具拼湊起來的屍體睜開眼睛的時候,弗蘭肯斯坦被嚇得落荒而逃。

可創造出來的這個拼湊起來的生命,卻不斷的追著弗蘭肯斯坦索要女伴,親情,還有友情。

故事說的就是這麼個意思,但小說畢竟是小說,想要用科學手段把幾具拼湊起來的屍體賦予生命,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但科學不可以,玄學卻不見得不行。

所以在中土,有一種殭屍叫縫屍。

縫屍的起源很久了,要知道中土向來講究留個全屍,古時候那些戰將被人斬首之後,屍體搶奪回來還要弄個木頭腦袋安上再下葬。

至於缺胳膊少腿的,更是要把身體弄齊全了才行。

不然你下葬的時候缺什麼,下輩子投胎轉世,就也會缺什麼。

就衝這一點,縫屍就應運而生。

一些年代特殊的王朝,有一部分人在死後很少留有全屍,所以就找木頭疙瘩給人補上。再後來,木頭疙瘩已經無法滿足他們的需求了,就開始尋找真正的屍體給自己拼湊起來。

大部分縫屍,其實都是有一個主體的,其餘的外來部位都無關緊要。

可也有一部分人,死的時候只剩下是不到一半的身軀,那怎麼辦?

那隻能找其他的屍體縫上去了。

為了避免被外來的屍體喧賓奪主,所以還得從不同的屍體上取不同的部位。

比如說,某個人因為意外,死的時候只剩下半截胸腔和一個腦袋。

那就得東邊找一條腿,西邊找另一條腿,南邊找丟掉的半截胳膊,北邊找腹部的半截身子。

然後大家縫縫補補,給死者把身體湊齊全了,然後就大功告成,開始下葬。

各位,別看這事聽著玄乎,但還真就有一些特殊的年代需要這樣做,也不管死者自己願意不願意。

畢竟死人總得為活人的利益讓步,是不是?

可若是這種拼湊起來的屍體產生了屍變,就會變成所謂的縫屍。

縫屍是特殊時代,特殊文化背景的產物,在殯葬文化之中也很少有人知道。

又因為縫屍產生屍變極其艱難,大部分都在歷史長河之中漸漸腐爛。

所以,現在已經很少有人知道縫屍,哪怕是瘋狗,也只是看出了這具殭屍像是被拼湊而成,卻不敢相信拼湊起來的屍體竟然也能屍變!

我稍稍解釋了一下縫屍的來歷,就聽的瘋狗不斷的感嘆。

他知道群英會的洪會長喜歡稀奇古怪的殭屍,如果找到一具特殊時代,特殊文化背景下的縫屍,必定會奇貨可居,收藏起來或者倒賣掉賺大錢。

但現在殭屍跑了,他豈能善罷甘休?

瘋狗滿是幸災樂禍的模樣,看的出來,他十分討厭群英會這種唯利是圖的組織。

但我卻苦笑著說:“你先別幸災樂禍,縫屍丟在了中土,倒黴的可是中土的百姓!”

“老實說,這玩意兒如果禍害起活人來,比屍魔都要猛惡!”

屍魔最多也就吞個心臟。一天一個,一年滿打滿算也就三百六十五個,吃多了都消化不了。

但縫屍,那是真的會把人的身體切了,然後把自己喜歡的部位縫在身上。

如果僅僅只是把受害人的某些身體部位縫在自己身上也就罷了,京都甚至不需要驅魔人,拿著噴火器就能把這玩意兒給燒掉。

可縫屍縫的不僅僅是屍體,還有受害人的三魂七魄和部分記憶。

也就是說,從理論上講,縫屍是一種可以不斷成長的殭屍,人家是有腦子的。

等哪天開了竅,就會跟西方的弗蘭肯斯坦一樣擁有自己的神志,成為一個懂得思考的殭屍。

瘋狗聽的一愣一愣的。

一個懂思考的殭屍,還能夠不斷的把枯萎的身體部位丟掉,隨時換上新的零件,再獲得新的知識。

時間長了,這玩意兒能成長到什麼地步,誰都不好說。

他忽然說道:“縫屍必須得早點找到!”

我何嘗不知道縫屍必須得早點找到?

但目前的情況是,二叔自己都自身難保,我哪裡還有心情去管縫屍的事?

而且我現在很希望京都亂起來,一旦京都亂糟糟的,二叔那邊就會好過一些。

我沉默不語,瘋狗則把車開的飛快,頃刻間就離開了密雲的地界。

我看著窗外不斷閃過的霓虹燈,說:“你要帶我去哪裡?”

瘋狗說道:“去我家!”

“你已經被人盯上了,只有在我家,才能避開一些亂七八糟的人跟蹤。”

“張少廷啊張少廷,小爺為了你可是下了這麼大力氣,以後小爺的命,你一定得幫我。”

“這世界上那麼多人都欠揍,我就這樣輕輕鬆鬆的死了,他們的日子可就好過多了。”

我聽的直翻白眼,合著你不想死,就是不想讓那些欠揍的人過的舒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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