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衝突(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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倜儻青年的眼光不由緊緊盯著信幕的空間戒指,道:“大,大哥……你那個是從哪裡來的?那上面有春哥的照片嗎?”

信幕點點頭,道:“當然有!春哥在十大紅牌排行榜身居榜首,並且,我聽賣這書的人告訴我說他們可是花了好幾枚金幣在搞到了春哥一切的詳細資訊,這本現在在帝都都被炒到了15枚銀幣一本,我也是靠著關係花了14.8枚銀幣才買來的!”

倜儻青年看著信幕很是得瑟的神情,腦海中一個嬌影開始浮現出來,春哥……她到底長的是什麼樣的呢?

看到倜儻青年的表情,信幕知道現在是下猛藥的時候了,於是指了指身上的新手裝,道:“我這衣服看到了吧?拉風吧!”

倜儻青年看著周圍無數行人看向信幕的眼神,不由點點頭,“拉風,拉風!”

“嘿嘿!現在行人穿的都是衣服款式都是跟風而來的,其實這些衣服都是春哥她自己設計的,酷吧!而我這個露胳膊,露腹,露大腿,而且緊身的衣服可是託關係從春哥那兒偷過來的,這可花了我六十枚銀幣呢!現在我每天晚上睡覺都捨不得脫下這衣服,俺那媳婦氣的都跟俺分房睡了。”

調侃青年一聽這還了得?這春哥能夠帶來服裝上的潮流,更是讓眼前那個小兄弟如此的痴迷,連活生生的老婆都不要,也要身上那件衣服,看來這春哥一定是迷死人的美人兒啊!

而在不遠處的何不知早已經口吐白沫,同時心裡對信幕佩服的五體投地。春哥是誰?就算是帝都無所不知的自己都不知道,他卻能說的有頭有尾,而且經過信幕這樣一說,這《帝都城市指南》估計非十五銀幣不賣了,說不定他身上那件看上去布料粗糙,也要六十銀幣出售啊!看來此人一定是此行高手,一會兒一定要請他去金碧輝煌旁邊的小酒樓吃一頓,讓他傳授自己個兩三招,這樣一來,自己也不愁吃穿了。

“大哥,那個,能讓我看一看你手中那本書嗎?”倜儻青年心癢難耐,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畢竟那本書也是信幕的,自己就這樣借了看看,也不好意思啊。更何況看著信幕剛才小心翼翼的樣子,看要要當作傳家之寶了。

然而,信幕右手的中指,食指,大拇指做了個親密的動作後,倜儻青年立即明白了信幕的意思,拿出了兩枚銀幣,道:“兄弟,這是我給您的茶錢,現在您那本書可以給小弟過目了嗎?”

信幕心安理得的將兩枚銀幣收入星空戒指後,說:“大哥,你肯定是外鄉人,那麼有沒有聽說過回鄉的人說過這樣一句話:信春哥,得永生,一個字:猛!”

倜儻青年的男性荷爾蒙已經徹底的爆發了,在他的腦海中,一個被信幕身上的新手裝所裝飾的玲瓏剔透的嬌軀,一張傾國傾城的容貌,這實在要人命啊!於是又拿出了兩枚銀幣遞給了信幕,當信幕不急不慢的將銀幣收入星空戒指但卻任不見信幕手中出現一本小本子時,不由急火攻心,雙目充血,兩手緊緊的抓住信幕的肩膀,道:“大哥啊,你就給俺看看吧!就算給俺看一眼春哥的照片,俺也願意啊!”

信幕連忙做了個噓聲,道:“知道為什麼他們總是看著我嗎?不僅僅因為我身上的如此拉風的衣服,更是因為他們聽到了我口中的春哥二字,此時他們都豎著耳朵偷聽。是讓他們知道我身上有這本書,他們一定會猶如洪荒猛獸一般將我們給吞噬的連骨頭渣子都不剩,然後再來一場多人混戰,誰是勝者,誰就能得到我手中這本書。所以在這種公眾場合絕不能亮出來!”

倜儻青年連連應是,“還是您想的周到,那這樣吧,我請您去金碧輝煌坐一坐,然後您再將那本書給我怎樣?”

信幕連連擺手,道:“不了,我還有事兒。”

“那……”倜儻青年不由急了,當一個美女在你面前扒光了衣服叉開雙腿等著你去征服時,突然來了一隊掃黃先鋒,那絕對能讓一個正常的熱血青年從此不舉!更何況他還交了三百塊的費用?

信幕沉思了會兒,裝作一副大義凜然的模樣,道:“大哥,既然你如此的迷戀春哥,咱麼也都是同道中人,那麼這樣吧……你給我三十枚銀幣,我可以忍痛割愛的將那本書轉贈給您。要不是我身上有這劍春哥的舞蹈服,我還真捨不得賣呢!”

“三十銀幣!”倜儻青年猛的一陣冷汗,要知道現在三十銀幣可以去金碧輝煌找一個不錯的小姐了,自己這次來消遣也只帶了一金幣,這一下子要去了三十銀幣,自己只能消遣幾天啊?還不如去金碧輝煌巷子後的紅燈區了。

但就在這時,倜儻青年的腦海中,那道妙曼的嬌軀又浮現了出來。倜儻青年咬了咬牙,道:“那好吧!三十就三十!不知道兄弟身上的衣服能否也忍痛割愛?”同時心裡暗道:“今年金碧輝煌是去不了了,自己買了春哥的照片回去找達菲雞神獸吧。”

“什麼!”信幕故作惱怒道:“我都將那本書賣給你了,你還猶如一個慾求不滿的老鴇一樣,人心不足蛇吞象啊!這樣吧,兩個加在一起一金幣如何?”

“撲通”兩聲。倜儻青年和不遠處的何不知都暈倒了。

1金幣啊!可以跟金碧輝煌找頭牌睡一覺了,一金幣只買這兩件死物,值得嗎?正當倜儻青年心裡掙扎著是否要買時,信幕又道:“不要啊?那別說我小氣,這可是你自己不要的啊!”

“買!”倜儻青年流著淚道。心想,這次只能去金碧輝煌巷子後的芙蓉姐姐了……

“嘿嘿,識貨!不過,我身上就穿了這一套衣服,如果現在給你,恐怕我立即會被城防軍給抓起來,所以,還請你先帶我去一家離這裡最近的服裝店,當我買了一套衣服後,再將身上的衣服交易與你如何?”

事到如今,倜儻青年也只能點點頭。

何不知心道:“此人好狠,好狠!殺人於無形之中,就身上那套破布以及只有兩銀幣《帝都城市指南》最多就能賣個六七十枚銀幣,現在竟然以一金幣的價格賣了出去,自己要賣多少本《帝都城市指南》?又要浪費多少口水?

信幕對這何不知做了個眼神,示意何不知跟在自己身後,何不知連連點頭,小心翼翼的跟在信幕身後,不讓那個自認為風流倜儻的SB發現。

當信幕穿著一套紫色休閒裝走出服裝店後,與倜儻青年交易之後,拍了拍倜儻青年的肩旁,道:“記住,書不要現在拿出來,否則怎麼沒了都別怪我跟你說過。至於衣服,你如果沒有絕頂本事兒,最好不要在城內招搖,否則,當你一出城,保證會碰上一群蒙面殺手!”

見信幕說的如此謹慎,倜儻青年連連點頭,感激道:“大哥,你可真是好人啊!現在我還有事兒,先走了啊!”說完倜儻青年轉身急匆匆的離開了服裝店。

而何不知也不知從何處走了出來,用看神的眼神看著信幕,豎起了大拇指,道:“高!實在高!比魔法禁咒都還要高!”

信幕嘿嘿一笑,指了指前方,道:“先帶我去趟人事部,在這路上咱們邊走邊聊。”

何不知連連點頭道好。

然而,在一家破舊的旅社裡,倜儻青年興致沖沖的拿出了《帝都城市指南》,翻到了帝都十大美女的頁面看了一下,果然各個國色天香,但沒有一個叫曾春哥的女子,不過有個叫曾芙蓉的,是奧斯維曼第一醜女。

“啊!我要殺了你!”在奧斯維曼的某個賓館裡傳來一陣撕心裂肺的叫聲,這個人手上拿著的正是《帝都城市指南》以及信幕換掉的耐久度為零的新手裝。

在去人事部的路上,何不知看著身著神秘色彩的紫色休閒裝的信幕,道:“大哥,您收不收徒弟啊?”

信幕心裡可樂開花了,沒相當剛來帝都就忽悠了一個人,不說別的,身上這套鎮店之寶正正好好不花自己一分錢買的。話說身上這件衣服也不簡單,有著冰蠶絲以加上火龍磷的粉末以及各種珍寶織成的。可以說是水裡水裡來,火裡火裡去,8過,也只能是淺水或者小火,但是冬天保暖,夏天祛暑的效果倒是惟妙惟肖。並且,耐久度是永久的。最令一個懶惰的男人省心的就是這件衣服不用洗,因為這件衣服有一個技能,那就是:防塵。

那麼好的衣服,當然必須要有個拉風的名字,這套衣服名曰:紫星潛龍。

換上一套很拉風的休閒裝的信幕心情好的不得了,本來也想將這何不知收為己用,因此,也不客氣道:“徒弟不收,兄弟到手要找個的,如果你想知道我為何能如此忽悠人的話,我建議你去金碧輝煌混個一年半載的。”

“什麼?金碧輝煌?大哥,我也想去那裡混的,哪怕當個洗碗工啊!但是,那裡就算是有錢也是進不去的!”何不知苦著臉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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