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真心可鑑(1 / 1)
牧嚴從小便生活在蜀山劍門中,近二十年的時間都沒有離開過懸空山,這天下間的故事,他幾乎都是從書中得知,雖然一字一句描繪詳盡,都終究缺了點激情與魅力。可是從別人口中聽到如此久遠恢弘的大族往事,這還真是第一次。他一時聽得出神,一直到巫虔停了下來,他才追問道:“然後呢?”
“後來在鳳凰林中,我被一道黑影纏住,與巫羨走散,而後不久,居然又被一道從天而降的雷光擊中,便失去了意識——再後來,就是你……”
“雷光?”牧嚴回憶起與巫虔初遇的時候,當時她昏倒在妖獸四角黑犀的腳下,自己捨身救她性命,身負重傷。可這前前後後,都沒有見到巫虔空中的雷光閃過。難道是自己疲於奔命,一時忽略了?
“嗯。”巫虔點頭道。“那道糾纏我的黑影似乎是一隻十分厲害的妖獸,動作如風一般。遠看像狗,近看卻又是一個人,修為還在那時候的我之上,現在若是再讓我見到,非宰了它不可。”
牧嚴回想起那一天的經歷,突然記起:“對了,那時候你的手中似乎有一面銅鏡。我隱約見到……”
“喏,就是它。”巫虔不等牧嚴說完,便從身上掏出一枚手掌大的銅鏡來。這面銅鏡造型古樸,半身青色,半身漆黑。鏡面光滑,卻映不出鏡子前的事物來。最引人注意的,是那鏡子的邊緣四處,皆以浮雕的形式雕刻著無數小鬼,形態各異,栩栩如生。這些小鬼似乎正被火焰灼燒,痛苦萬分,在銅鏡上掙扎不絕,卻又無力掙脫。
“這可是一件仙器,名叫‘九獄玄天鏡’,是不輸於凰骨笛的寶貝。鳳凰火乃是至純至烈的火焰,相傳那些被鳳凰火燒盡的兇惡妖鬼如果罪孽深重,無法再入輪迴,便被留在這面鏡子當中,為寶鏡所用。這九獄玄天鏡與白骨摘星樓一樣,也算是一件兇器,要是沒有鳳凰血脈,平常人可使用不來。”
巫虔說著,將這面寶鏡在牧嚴面前翻轉了幾次,果然與他記憶中模模糊糊的那面鏡子一模一樣。當初,正是鏡中沖天而起的猩紅光芒,一擊將那強大的四角黑犀擊殺。
這便是仙器的力量。即便是在一個少女的手中,它仍然擁有這樣毀天滅地的力量。
“除了這九獄玄天鏡與凰骨笛,我們巫族還有最後一件仙器,便是前幾天我那三位師父找到的那塊‘涅槃石’,和另外兩件強大的寶物不一樣,這塊石頭浴火而生,並非只有一件。而且它的作用不是殺人,而是用來救人的。”
“救人?”
“嗯。鳳凰火是燃盡一切的聖火,卻也是生命與復生之火,傳說中,被鳳凰火帶走的純淨之人,鳳凰會賜他新生——用的就是這涅槃神石。雖然不比凰骨笛和九獄玄天鏡的強大,但我卻想用它讓我死去父親活過來。他是天生的領袖,也比我更適合帶領巫族,如果是他的話,此刻面對白塔黑劍一定不會有絲毫的猶豫和害怕,一定不會像我一樣……”
“怎麼了?”
“我那時候,還怕自己是錯的呢。我根本不敢想,如果我錯了……”
“什麼時候?”牧嚴還沉浸在回憶當中,聽巫虔這麼一說,禁不住一愣。
“在啟程去往中原之前。那時我一直在懷疑自己,為了火焰重新煥發生機,便讓整個族人回到千年不曾涉足的中原,回到那個埋藏了無數同族屍骨的古老神殿中,到底是對是錯呢?如果我父親臨死前的那句話不是真的,那我該如何面對信任千萬族人,如何面對被我放逐的三位老師呢?”
黑暗中,牧嚴不能將巫虔的表情看得太清楚,他支吾了一下,卻也不知道改如何出口安慰。一直以來,他都是孤身一人,最多也是說一句“蜀山弟子”,可若是將部落、民族放在自己的肩上,他也會不知所措,猶豫不決。
這個女孩子,她身上的擔子太重了。
牧嚴想了想,剛想出口安慰幾句,身邊的巫虔卻繼續說了下去。
“但是遇見了你,我就放心了。”
“我?”
“嗯,我知道我做的是對的。正因為我做的是鳳凰希望的事情,他才會在冥冥之中保佑我,才會讓我在鳳凰林裡遇見你。他讓我遇見好事,也讓我遇見好人,就是在告訴我——我做的事情是沒錯的。”
“我……”
“哎呀知道你不懂了!”夜到深處,巫虔喝得也是不少了,她的身上留著酒香與體溫,挪了兩步,坐得更近了一些,接著說道:
“我們巫族的女孩子啊,和你們中原的可不一樣。我們是要嫁給族裡最英勇,最強壯,擁有最強大紋身的男子。尤其是我這神女,若是跟了哪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傢伙跑了,整個巫族甚至十萬大山,都得笑話我的。可是那一天,我看到你在那妖獸的腳下,渾身上下傷得連一處好的地方都沒有了,嘴裡一點聲音都發不出來,還是忍著痛對我說話,讓我快跑……”
“啊,那時候……”牧嚴也想起了這段往事,不禁一笑。
“那時候我就覺得,管它呢,就算這個人是中原人,就算他弱得連一隻小妖獸都打不過,可他願意這樣豁出性命來救我,他就是這世上最大的英雄了。他若是殘廢了,不會動了,我就在這鳳凰林裡照顧他一輩子。”巫虔講到這裡,突然噗嗤一聲笑了,“可我哪裡想得到,後來你真的殘廢了,我那時候後悔得很,以為真的要跟你老死在那林子裡了。”
牧嚴聽到這裡,也忍不住大笑起來,說道:“可是,我的身子好得比你想象得要快吧?”
“我那時候怎麼知道你有這麼厲害的血脈,要是早些知道,那個時候我就不管你了!”
兩人說到這裡,牧嚴突然搶過巫虔手中的酒罈,猛地灌下了一口,他身上的新傷未愈,痛得齜牙咧嘴。可那一股酒香與暖流用來,卻讓他心中一陣說不出的舒服。疼痛在這一刻,反而是一件小事了。
“哎你……”巫虔想攔住他,卻聽他笑聲不止,“你又發什麼神經,疼死你了吧?”
“不不不。”牧嚴揮手,變笑邊說,“我是在想,那個時候,幸好我沒有按照魔尊說得去做。如果我聽了那魔頭的話,恐怕今天就沒法坐在你的身邊了?”
“魔尊東覺?他說什麼?”
“他讓我不要多管閒事。”
“嗨呀,這魔頭!”巫虔恨恨地說,“日後他要是醒了,你告訴我,我得好好地罵罵他。”
“話說回來……”牧嚴突然一把抓住巫虔的手,問道,“要是沒有鳳凰林這一番奇遇,你這神女成年之後,是不是就該嫁給巫羨了?”
“哎呀你又提這無趣的傢伙……不過倒也沒錯。巫虔這人雖然古板了點,也確實沒什麼意思。不過他對我忠心耿耿,也是巫族中最強壯的男人,那雄鹿紋身更是純淨無暇。你知道族裡多少姑娘想做他的女人嗎?”
“這下我知道他為什麼討厭我了……”
“你才知道啊!”
巫虔說著,一個不小心,竟然在黑暗中打翻了酒碗。她哎呀了一聲,便整個人撲在了牧嚴的身上。牧嚴心一動,臉一紅,身子卻連動都不敢動。他就這樣呆呆地坐了許久,突然發現,懷裡的這個紅衣少女,似乎已經悄悄地睡熟了。
他笑了一聲,看著這異族女孩漂亮得不像話的側臉,只覺得這個夜晚越長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