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帶回警局審問(1 / 1)

加入書籤

面對黑洞洞的槍口,唐源三人全都非常聽話地舉起的雙手,按照警察的指示,走出飛車。

在西方國家的法律體系中,警察在執法的時候擁有非常高的許可權。特別是當他們亮出警槍,那就表明他們已經把警戒程度提到了最高,這個時候嫌疑人只要做出任何,可能令警察產生誤會的動作,警察都會毫不猶豫地開槍射擊,並且在事後基本上不用承擔責任。

所以在這種時候,聽從命令配合警察的動作,才是唯一的可選項。

三名警察的其中兩人,繼續持槍保持警戒。剩餘一名警察則是掏出了強磁力手銬,將三個人的雙手分別背拷在身體後方。在這個過程中,嫌疑人是禁止發出任何聲音,以及表現出任何質疑的。只有等警察完成了對嫌疑人的控制,嫌疑人才有權利詢問或者是聯絡律師。

警察在拷完三個人的手之後,就將警槍收了起來。其中一名警察拿出智腦的外部裝置,朝著三個人的面部分別掃描了一下。並且,他還著重從不同的角度,對波特正在流血的鼻腔位置,進行了細節拍攝。隨後,這名警察的虛擬屏上,迅速生成一份搜查令以及一份拘捕令。

“唐源先生,陳文傑先生,我們現在懷疑你們二位,對波特先生實施了暴力犯罪,我們將按照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力,將三位帶回警局做進一步調查。這裡是拘捕令和搜查令,下面我們將搜查三位所駕駛的車輛,你們有權利聯絡你們的律師。”

警察剛剛按照格式唸完對白,唐源立刻就大聲說道:“警察先生,我現在就要聯絡我的私人律師。”

為首的那名警察皺了皺眉頭,但還是輕輕地點了點頭。如今,雖然說警察擁有很大的執法權力,但他們在執法的同時,所有的實時資料都是直接被傳遞到一個監督中心內的。這些執法畫面,都會有一個第三方機構隨時審查。以保證警察執法時候,不會出現徇私舞弊的情況。

唐源現在所要召喚的是私人律師,這跟普通事務所律師又會有著很大的差別。姑且不論,這個私人律師的業務水平怎麼樣,單單憑他可以隨叫隨到,所有時間都能用來為老闆與警察較真,就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更何況,能夠常年聘請私人律師,這本身就是一種財力的表現。這種人一般都是警察,不怎麼願意招惹的物件。按照得到的情報,對方只不過是一個剛剛移民過來不久的牧場主。而且還是那種,最不願意惹事生非的低調華夏人。這種型別的有錢人,敲打一番是最容易的事情。

不過現在看來,事情好像有些超出預料的麻煩。

唐源迅速聯絡上張莫煌,將所發生的事情簡單描述了一遍。張莫煌簡單地問了唐源幾個問題,隨後交代唐源,在他趕到警察局以前,不要回答警察的任何問題。同時他可以要求警察,在警察進入飛車搜查之前,開啟飛車內外所有監控,這是在法律條文允許下的自我保護。最後一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從現在開始,他的雙手不能觸碰任何可能是證物的東西,最好是不要觸碰任何東西。

張叔交代這些東西,當然肯定是當著警察的面。他所交代的這些話,完全都符合法律的規範範圍,警察也無法對此做出任何反對。

不過為首警察的眉頭,皺得更深了。這個律師的業務水平,目前還無法完全看得出來。但至少有一點可以肯定,他跟警察打過的交道,肯定不少。對於自己僱主的一番交代,可謂是滴水不漏。基本上將所有,警察可能使用小花招的路徑,全部都預先堵上了。

好在他們這次找茬的理由,並不是明面上的這些小花招。到時候,私人律師想要找他們麻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因為已經有了張叔的預警。這些警察在見到唐源,真的已經開啟了飛車內外的全部監控裝置之後,只是草草走過場搜查了一遍,就在隨後趕到的兩輛警車協助下,將唐源三人押送回了布里斯班市警察局。

……

“唐源先生,你和陳文傑先生為什麼要在飛車上毆打波特先生?”

到了警察局以後,唐源三人被分開關押到三個審訊室之中。負責審問唐源的,就是剛才那個為首的警察,他一開口就想直接坐實,唐源與陳文傑曾經毆打波特的事情。

唐源想到張叔之前的提醒,本來想不說話的。但是他想了一下,這件事情的事實清晰無比,警察不可能在這個事件上揪住不放,先說清楚了,也可以為之後張叔過來以後,節省一點時間。

唐源活動了一下之前被拷住感覺有些痠麻的手腕,隨後才回答道:“警察先生,如果您已經檢視過我飛車內的監控錄影,那麼應該就會發現。波特先生的鼻子之所以會撞傷,完全是因為你們對我的飛車使用了強制停車操作才造成的。可是現在你無憑無據,就指責我們毆打了波特先生,這就是你們的辦案手法嗎?”

那名警察明顯的愣了一下,毆打他人這個罪名,是他在看到現場的情形之後臨時加上去的,此刻看來實在是有些魯莽了。不過好在這本來就不在計劃中,倒也不算什麼大的變數。

警察語氣一變,顯得稍微緩和了一些,說道:“關於波特先生面部受傷的事情,我們會繼續調查和收集證據,如果證明此事確實與你無關,那麼我們肯定也不會冤枉你。接下來,我要請唐源先生你解釋一下,為什麼你的牧場中,這些天會接連不斷的出現華夏人,你這樣的行為我們懷疑你是在進行非法集會!”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