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8章 議長來了也沒用(1 / 1)
剛才張叔在通訊之中特意交代,在他趕到警局以前,不要回答警察任何問題。這種做法,完全是在法律許可範圍之內的。
可是唐源卻有些自以為是,並沒有完全聽從張叔的安排。此刻聽到對方立刻就順風改變了語氣,唐源意識到了自己因為魯莽所犯了錯誤。
他這樣直接了當地回答了警察的問題,固然可以讓警察無法在這件事情上,繼續借題發揮。但是他從警察的語氣中意識到,警察對於這件事情,其實也是完全沒有準備的突然發難。如果此刻張叔在場,說不定就能找出什麼可以反制警察的漏洞。可是他現在把結果冒冒然地說出來了,也就給了這些警察改正甚至是製造偽證的機會。如果這是事關一條重要證據的話,唐源很可能就犯了大錯了。
果然,任何行業都有它固有的門道,外行人想要隨意挑戰內行人,都是不切實際的。
想明白了這一點,唐源知錯就改。之後無論這名警察再問什麼問題,他始終都是回答:“在我的律師到達之前,我不會再回答任何問題!”
這名警察在詢問了幾次之後,眼見再也找不到機會,也就只能暫時先退出審訊室,等待律師到場。
不久之後張叔趕到了,在張叔作為律師的陪同下,唐源開始接受警察的正式詢問筆錄。
“警察先生,我和我的同學們,這幾天是在進行一次非常普通的朋友聚會。而且早在一週之前,我們就已經將這次聚會的內容,通報給了我華夏國駐澳洲國總領事館進行備案。”
當警察再一次問起聚會的問題,唐源進行了如實回答。一開始他也沒有注意到這方面的問題,還是張叔及時提醒他。
一般來說,旅居外國的人,相對都會比較受該國警察系統關注。一旦警察發現,有大量外國人正在進行某種非公開的聚會,那就很可能會加大關注力度,在有需要的時候甚至可以抓捕進行審問。這些警察衝著唐源而來,所找到的就是這樣的一個藉口。
當然,這種情況也不是沒有解決的辦法。只要在本國的外駐使館做一下備案,如實填寫舉辦聚會的人數以及各種相關事項。這件事情在大使館查證過以後,就會由大使館去出面負責與各種部門溝通。相當於,是大使館出面為這次的聚會背書。唐源提前在華夏國的大使館網站上完成了備案手續,那麼他們這次聚會,就是完全合法的。警察如果有所疑問,在找華夏國大使館驗證過以後,也就只能放人。
不過,澳洲國本身就是一個由移民組成的國家。這條外國人在本國聚會的相關法律雖然也存在,但真正執行的人其實並不是很多,警察一般也都不怎麼在意。四五十人的聚會,說少不算少,說多其實也多不到哪裡去。這種規模的聚會,哪怕不做任何備案,只要沒有真的被警察查到進行什麼犯法行為,一般政府方面都是不會太過問的。更何況唐源他們此刻已經做過備案,那就更沒有什麼問題了。
可是唐源和張莫煌都沒有想,即便是警察局在向華夏國大使館求證過之後,依然做出了要對唐源,拘留48小時進行調查的決定。對此警察局給出的解釋,是他們並不完全相信,華夏國大使館的查證結果。他們認為唐源所組織的這一次聚會,會對當地治安造成很惡劣的影響。具體情況要等他們警察局調查過之後,才能做出結論。
這個情況,一下子就變得非常詭異了。唐源之前跟布里斯班市警察局之間並沒有產生過任何衝突,而他一直以來的信用記錄以及個人檔案都是清清白白的。現在這樣的情況非常明顯,布里斯班市警察局明顯是在針對唐源。如果不是警察局本身在針對唐源,那麼勢必是有人在背後指使,想要給唐源一些顏色瞧瞧。
畢竟,警察局所找的理由,根本就站不住腳。這樣的調查,無法對唐源或者盛唐牧場造成太大的影響。能造成的最壞結果,也就是強行拘留唐源48小時。而且事後,還必然會換來唐源私人律師的起訴。
這種拘留的理由,張叔肯定是無法接受的。他當場就提出,要投訴辦案的警察。但今天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布里斯班市警察局的局長副局長等高層,全都不在警局內。目前留在警察局內主持工作的最高領導,就只有一位名叫卡恩警長。而這位卡恩警長,還卻不同意接受張叔的投訴。
張叔雖然是大律師,但律師畢竟也只是一個擅長在法律的框架下,講道理的職業。此刻遇到了蠻不講理的警察,張叔的威懾效果,無疑就小了很多。
“卡恩警長先生,我再重申一遍,我的當事人……”
“張律師,我做出的決定是絕對不會改變!除非你現在馬上就能讓法院做出判罰,否則哪怕您能找到總理來說情,我都絕不會給他面子!”
那位卡恩警長的辦公室內,張叔依然在試圖說服這位警長。
突然,砰砰砰的幾下敲門聲傳來。隨後辦公室的房門就被推開了,一個焦急的女人聲音從門後面傳了出來:“卡恩警長先生,那位被拘留的唐源先生,通訊器在持續不斷被呼叫,是否可以允許他本人使用一次。”
一般來說,嫌疑人被帶到警察局以後,對外通訊的資格是被剝奪的。個人智腦的對外通訊訊號,會被警察局的系統強行接管。只有在警察同意的時候,才能有限度的使用通訊訊號。
那名本來已經被張叔纏得有點頭大的卡恩警長,聽到下屬問這樣的問題,立刻就勃然大怒起來,扯著脖子吼道:“咱們這邊的規矩你都忘了嗎?不管是誰再呼叫通訊過來,哪怕那個人是總理,是議長……你都明確告訴他,嫌疑人已經被拘留,禁止再繼續騷擾這個通訊訊號。想要見人就到警察局來申請,如果誰還繼續騷擾,我們警察局將對對方採取強制措施!”
負責管理通訊訊號的那名女警,雖然被上司的態度嚇了一跳。但猶豫了一下,還是堅持說到:“可是卡恩警長先生,那個不斷聯絡通訊的人,他就是自稱為是眾議院議長卡梅隆的秘書。我也要回答,讓他親自來警察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