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芳心苦(25)(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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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沈渡的話,慕笙按住心口,小聲道:“那是你沒見過我妹妹!”

沈渡湊近她的耳朵:“見到了只會更喜歡笙笙。”

男人的嘴,騙人的鬼,她才不相信他說的話。猛的抬頭,竟與沈渡眼神交纏,禁不住嚥了嚥唾沫。見他眼中含笑,猛地回過神兒來,推了一把:“喜歡二字怎能隨意說出?”

“笙笙怎知我不是深思熟慮?”抓住她的手,按在心口上:“要不,把心剖出來給笙笙看看?”

慕笙手指一顫,用力掙開:“沈渡,你是不是中邪了?”

沈渡笑出聲來:“笙笙若覺得……那便是吧?怎麼樣?心情有沒有好一些?想吃什麼,讓下人給你準備。”

“你還真把這吳家當成自己的了。”慕笙嗔道,覺得自個兒被沈渡戲弄了。

這男人也就皮相好,看似翩翩公子,實則行事癲狂,不按常理出牌,性子更是陰晴不定。難怪紅燭臨走時,千叮嚀萬囑咐,讓她離他遠點兒。心裡賭著一口氣,在他身上擰了一下:“笑?你還笑?”

沈渡:“疼……求笙笙放過。”

在慕笙昏睡的這三天裡,衙門將茯苓的屍體送去義莊,順便查了查姑娘巷子。吳廉的確在巷子裡養了個外室,那外室也確實與吳少夫人有些相似。

她是被吳廉贖出來的,也曾生過給吳廉做妾的心思被吳廉拒絕了。吳廉坦誠,當日救她是因為她有幾分像自己的夫人,不忍她在那種地方受苦,但他心裡只有自己的夫人,斷不會朝秦暮楚,三妻四妾,叫自己明媒正娶的枕邊人傷心。

他們之間,也確實像吳管家說的那樣清白。每次見面,吳管家或者小廝都會陪在吳廉身邊,且吳廉從不在她那兒過夜。

吳廉跟她說,女子不一定非要依附男子才能活。若她願意,可請人教她一些謀生的技能,待她離開吳家,也能好好生活。

她跟著吳家的掌櫃學瞭如何辨識藥材,又跟住在巷子裡,那些已經從良的花魁娘子們學瞭如何製作胭脂,紙傘以及釀酒的技術。

她與吳廉約好了,待到來年春天,便啟程去江南,找個沒有人認識她,風景宜人的小鎮,開一間鋪子,過安穩生活。

茯苓確實找過她幾次,也確實是刻意為難,但比著花樓裡的嬤嬤與客人小巫見大巫,她並不在意。最後一次,茯苓帶了兩個幫手,說是要把她的臉皮割了。她人緣兒好,被左右鄰居及時救下,茯苓落荒而逃。

“臉皮?”慕笙下意識攥住衣角:“吳廉知道這事兒嗎?”

“她沒有將此事告訴吳廉。”沈渡道:“一是吳廉患病,已經很久沒去過姑娘巷子,她見不到他。二是她的身份,不便出現在吳家。三是因為吳少夫人與吳廉是夫妻。她一個做外室的,雖有名無實,可在吳少夫人眼裡,她就是那個遭人惱,被人恨的。既然茯苓沒有對她造成實質性的傷害,她也沒有必要告訴吳廉,讓他徒增煩惱。”

那外室是個知恩圖報的,吳廉對她有再生之恩,她不忍給他找麻煩,況且自那之後,茯苓再未出現過。

慕笙:“那隻貓呢?”

沈渡輕輕捏了捏她的臉:“找到了,在薔薇花下。”

如那名丫鬟所說,貓的死狀與茯苓幾乎一模一樣。查問吳少夫人,她稱自己並不知情,說是因為吳廉,每夜都需點安眠香入睡。

安眠香是在吳家鋪子拿的,鋪面上有詳細記錄。

在少夫人院裡伺候的丫鬟僕役不少,一一詢問,證實吳少夫人並未說謊。不管是貓還是茯苓,遇害當晚,吳少夫人都未出過臥房。

臥房內既無血跡,也無打鬥痕跡,即便茯苓的慘死與吳少夫人有關,那也不是第一案發現場,眼下最重要的還是尋找證據。

慕笙:“吳廉呢?他有沒有好點?”

沈渡:“這麼關心他?”

在他的胸口戳了兩下,慕笙道:“沈大公子,別忘了,咱們是因為吳少爺的事情才來的吳府。”

“是嗎?”沈渡握住她的指尖兒:“我怎麼記得……我是因為擔心笙笙的安全才來的吳府!好啦,別生氣了,吳廉很好,已經可以下床活動了。”

慕笙:“他知道了咱們的身份?”

沈渡:“應當不知,他爹跟吳管家都沒有告訴他,依著他那個腦瓜,怕是猜不出來。”

慕笙掙開手,“餉銀的事情呢?可有去查?”

山寨名為浮雲寨,位於風雪客棧西邊。寨子裡的人多是迫於生計上山的。他們之中,有患了麻風病未死卻被山下村民當成怪物的;有天生殘疾,被家人嫌棄,趕出家門的;有從戰場上下來,卻因為老弱病殘被視作累贅的,還有迫不得已殺人的。

寨主屬於後者!

他娘死後,他爹娶了個填房,填房帶了一個與他差不多大的孩子。剛成婚那會兒,繼母對他還好,基本上做到了一視同仁。婚後第二年,他爹跟繼母生了個孩子,他成了那個多餘的。不僅家裡的髒活累活都歸他幹,還因為怕他搶家產,在他的餐食裡下毒,把他變成那副五大三粗的樣子。

慕笙:“這後孃也太毒了!”

沈渡:“不止如此!她還設計離間他們父子的關係,把他趕出門。”

慕笙:“他該不是因為這個殺了他的後孃吧?”

沈渡:“自然不是!被繼母趕出家門後,他便以乞討為生。因為他奇怪的相貌,受了不少白眼冷落。即便如此,他依然在好好生活,甚至幫助比他更困苦的人。可他那個繼母,心眼兒小到連死人都容不下,她讓人掘了他母親的墳,把她的屍骨隨意丟棄。”

慕笙:“這般心毒之人,該殺!”

沈渡不置可否:“他報官,衙門沒有理會,理由是證據不足!他的父親告他不孝,衙門卻收了狀紙,以兒子不應狀告母親為由將他痛打一頓。求告無門,心灰意冷,午夜夢迴,看見的都是母親無助的在地裡找自己的屍骨。於是,他殺了自己的父親,繼母以及繼兄,把年幼的弟弟送給一戶沒有孩子的人家撫養。做完這一切後,他去官府自首,被判斬立決。”

慕笙:“可他沒死,反倒做了寨主。”

沈渡:“行刑那天,有人劫獄,他被劫獄的那幫人強拉硬拽拖出去。等他找回來的時候,縣令因為貪沒被斬,縣衙裡那幫人因為與縣令同流合汙,收監的收監,流放的流放。他去找新縣令自首,新縣令查了卷宗,說他已經被斬了。”

沈渡兩手一攤:“被砍了腦袋的人不可能復活!所以,他被當成瘋子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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