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神秘第三人(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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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山河為什麼會這麼想?

因為他想通了一點。

那就是陳棟說的,喻綱被提拔,是徐雲路和梅州兩個人點的頭。

按理說,豐德縣縣長這個位置很重要。

宋官橋已經掌握了絕對的權力,在這個關鍵的卡點上,徐雲路勢必會安排自己的人過來。

他在新安市經營多年。

手下親信必然也是有的,無論如何,也不會啟用一個剛出爐沒多久的喻綱。

喻綱調任到組織部常務副部長的位置上,才不過短短几個月。

副處級的位置還沒坐穩,這又提拔到了正處級,如果梅州不點頭的話,喻綱是絕對不會有這個機會的。

還有一點。

喻綱的能力堪憂。

被閒置了這麼多年的他,並不具備特別的領導才能。

徐雲路也不可能在他的身上押注。

基於以上的分析。

那最後只有一個可能性了。

喻綱調任豐德縣,應該是兩位領導在某種妥協下做出的決定,而這種壓力,肯定也是來自更高層,或者某個位高權重的人。

是鍾儒嗎?

似乎也不太可能。

鍾儒是個精明人,雖然喻綱曾經是他帶起來的人,但是這個人不牢靠,曾經犯過錯誤,他用起來,也不會太放心,作為省長,非要安排一個人到豐德縣來,也不可能是喻綱這樣的人物。

由此。

趙山河做了一個大膽的猜想。

喻綱到豐德縣來,是“第三人”支援的。

能讓徐雲路和梅州妥協的“第三人”,那必然不是什麼小人物。

這個第三人,也是第一次提拔喻綱的人。

喻綱被提拔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推舉趙山河來到了豐德縣。

這說明了什麼?

這說明,有人躲在背後,攪動著豐德縣的風雲。

這一點想通之後。

喻綱的立場,也就不言而喻了。

他一定不是跟宋官橋一系的。

如果跟宋官橋是一系的,那這個喻綱就是他的附屬品,存在或者不存在,影響都不是太大,完全沒這個必要。

所以,喻綱來到豐德縣,一定是有什麼特殊的任務,而這個特殊的任務,應該不僅僅是壓制宋官橋這麼簡單。

可是,這個人會是誰呢?

跟那個聯絡記者採訪鄭林軍的,會是同一個人嗎?

1月19日的傍晚。

也就是喻綱上任豐德縣的第一天。

在縣委招待所。

舉辦了盛大的歡迎晚宴。

主要就是歡迎喻綱到豐德縣擔任縣長。

趙山河接到了邀請,但是他沒去。

他不太喜歡這樣的應酬。

而且,這段時間,他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那就是跟蘇倪研究去年年中發生的張興村衝突。

也正是因為這個衝突,才導致409專案被擱置的。

這個案子的卷宗,趙山河跟蘇倪兩個人,已經來來回回看了不下十遍了,大致的情況,早就已經爛熟於心了。

這個案子發生於去年的6月27日。

李孟副縣長帶領409工程指揮部的數名工作人員,到張興村洽談拆遷的事宜。

拆遷公告早就已經出來了。

但是張興村的部分村民,對這個拆遷補償不滿意,以村民張漢亮為首的大概十戶左右的人家拒絕拆遷。

這種協商,也不是一次兩次了。

前面的幾次協商,都是由其他人負責的。

這一次,李孟親自去到了現場,做群眾工作,希望將這件事快速解決,加快409工程專案的進度。

趙山河看過補償的標準。

算不上多,也算不上少,完全是符合程式的。

可是誰也沒想到,那一次的洽談,發生了意外。

張漢亮幾人,堅決不肯在補償款上有任何的妥協。

這激怒了李孟。

年輕氣盛的李孟,言語或許也是有些過激,大罵張漢亮幾人是刁民,要把他們抓進公安局。

張漢亮就急了。

接著,推搡就發生了。

一旦動手,局面就沒法控制了。

數十人追打當時指揮部的成員,有人第一時間報了警,可是明明二十分鐘就能趕到的路程,縣公安局的人,用了一個小時才趕到。

等到他們趕到的時候,李孟已經倒在血泊中了。

送到醫院搶救之後,雖然命是救了回來,但是整個人傻了,智商都不如一個三歲的小孩,連拉屎撒尿都不能自主完成了。

張漢亮為首的參與毆打的9人,抓進了公安局。

罪名是故意傷害。

等到這個案子處理結束之後沒多久,前一任的副縣長、公安局局長被撤職,這也才有了蘇倪赴任豐德縣公安局擔任局長。

整個案情,相當簡單。

他們也看過張漢亮等人的口供,基本都是一致的。

他們之所以認為補償款不合理,完全是因為這點錢根本不夠他們在城裡生活,他們就想多要一點,至於為什麼會動手,他們的解釋是李孟先出口罵人的,要不是他出口的話,他們也根本沒有打人的打算,畢竟只是想多要點補償款,誰會把自己送進監獄呢?

兩人反反覆覆研究了好幾天。

也沒看出任何的不正常來。

張興村的這一場事故。

是整個409工程中斷的轉折點。

本來這個409工程只要完成了張興村的拆遷工作之後,就基本上能動工了,也正是因為李孟的突然出事,才導致被擱置的。

放下手裡的卷宗,趙山河有些頭疼。

他揉了揉眼睛,說道:“這麼看下去,也不是回事,這件事前後看不出什麼破綻來,就是一場意外,看來,我們要換個思路了,蘇局,你能不能安排一下,我們跟張漢亮見一面。”

張漢亮的案子已經涉及到了李孟這個副縣長。

所以是從嚴從快判決的。

6月份出的事情。

到9月底的時候,豐德縣縣人民法院就做出了判決。

張漢亮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而其他的從案犯,也判了從十個月到5年不等。

應該說,懲處的力度還是很大的。

蘇倪皺了皺眉頭,說道:“這個案子,已經審查終結了,而且他人現在關在劍州市監獄,我們沒有理由提審他。”

“那你能不能換個角度,蒐羅一些其他的他的罪名,然後立個案,將他給提出來?”

趙山河問道。

蘇倪想了想,說道:“山河,你也看到了,這個張漢亮就是個普普通通的老實人,壓根也沒做過其他犯罪行為,你讓我隨便找個理由,我是能找,但是一旦這麼做了,就會留下漏洞,要是有人掐著這一點朝我們發難,我們就是犯錯誤了。”

蘇倪說的也是事實。

並不是膽小。

她是執法者,你不可能讓她去主動犯法。

既然這條路走不通,那就只能走另外一條路了。

趙山河走到了窗戶口,拿出了手機,翻到了一個電話號碼。

他在想,這個電話到底要不要打,猶豫了一會,還是按了撥通鍵。

大概響了兩三聲的樣子,電話那一頭就接通了。

一箇中氣十足的聲音問道:“我是陳鋒。”

聽到這個熟悉的聲音,趙山河心裡還是有些激動的。

他說道:“陳副市長,我是趙山河。”

電話那一頭,明顯是愣了一下,然後激動地說道:“山河,是你啊,你小子可很久沒跟我聯絡過了,怎麼了?當了副縣長,連老領導都不認識了?”

“不敢不敢,陳副市長,我打電話給你,是有一件事情想要您幫個忙,不知道行不行?”

“我就知道你小子找我沒好事,說吧,只要我能幫。”

趙山河支支吾吾說道:“我……我想到劍州市監獄找個人,因為我沒有合適的手續,所以,想請陳副市長……”

後面的話,趙山河沒有說下去了。

他想他要表達的意思,已經足夠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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