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3章 腐朽的復活(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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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紅如夢初醒。

“看來你終於明白了。”王興臣笑道。

羅紅很恍惚。

現在她明明在現代社會,車窗外是高樓大廈,是車水馬龍,車窗裡是精美的汽車配飾,坐在身邊的是西裝筆挺的商業人士,可是聽到的東西居然是如此腐朽,如此鏽跡斑斑。

甚至令人噁心反胃。

“真的有守宮砂?”羅紅質疑道。

“當然有了。你想想看,為啥高中時代的女生有守宮砂的居多,因為你們都還小,還沒真正接觸到兩性關係。為啥到了大學,有守宮砂的就少了,因為很多人談了戀愛,初嘗禁果。為啥大學畢業之後,幾乎就沒有了,因為絕大多數都談過幾個男朋友,都行了周公之禮。”王興臣解釋說。啊?

“不對,我高一時有守宮砂的也不多,全班三十個女生,恐怕就七八個有守宮砂。剩下的二十多個人不可能在高一時都發生了關係。”

“那是因為守宮砂不是天生的,是後天有人加上去的。”

“誰加的?”

“那我不知道。”

羅紅仔細思考了一番,發現王興臣的這番話倒是邏輯自洽,無懈可擊。

“那……守宮砂是怎麼做成的?”羅紅又問道。

“按照書中的記載,是以壁虎為主要原材料,加上其他的中草藥研磨成粉末而成,然後塗抹在女人的身上。最好是在一出生的時候就塗上去。但是,守宮砂具體是什麼原理我也不清楚。反正當這個女人跟男人親密接觸之後,就會迅速地褪色。古人都是用這個來鑑別,不一定百分百準確,因為材料不同而導致產品質量有優劣。”王興臣說。

他說得很隨意,看來早就知道守宮砂的,但是一直瞞著,從來沒跟羅紅說過。

怕羅紅心裡膈應?

羅紅現在很失望。

“這玩意兒也太封建了吧,現在是現代社會!還用這種東西來定義一個女人。這是典型的封建糟粕!你居然拿這個東西來衡量一個女生的價值。本來我非常地崇拜你,現在我真是有點瞧不起你了!”她越說越激動。

“你瞧不瞧得起我,跟我在不在意這個東西並沒有什麼關聯。物以稀為貴,我就是喜歡稀缺的東西。可能你們的觀念比較開放,覺得每個人可以選擇不同的感情經歷,有自己的生理需要,但是我覺得一個人就應該從一而終。守宮砂證明一個女人對待感情的態度,她是否自重,是否自愛!我喜歡自重的女人,不喜歡主動的女人。”王興臣很淡定。

“你這是對女性的壓迫和控制。如果放在古代的封建社會,你這套說辭還說得過去,可是現在是現代社會!”

“是嗎?那你覺得,我為什麼會喜歡你?你是長得好看,學歷高,聰明,會照顧人,還是怎麼樣?其實都沒有!你的稀缺,就在於你三十多歲了並不難看,在此基礎上居然還有守宮砂!所以我才跟你在一起!”

這句話無疑十分的侮辱人。

羅紅氣得直喘粗氣,眼淚也不爭氣地掉了下來。

“好了,別哭了。這只是我的個人觀點。可能這個觀點是錯的,但在我這裡,邏輯是成立的。如果一個女人想跟我在一起,就得遵守我的邏輯。”王興臣稍微帶了一點安慰的意思。

但是怎麼聽怎麼不舒服。

“誰給我塗抹的守宮砂?”羅紅再次問道。

“不知道。你在認識我之前就有了這個守宮砂了,而且你說你是在初中的時候有的。那個時候我們倆還沒見面呢,怎麼可能在你身上塗抹這種東西?”王興臣說。

羅紅摸了摸自己的胳膊。

那裡彷彿有一點火苗在燃燒。

羅紅微微有些燙傷的痛感,問:“那你跟江採蓮在一起也是因為守宮砂嗎?”

王興臣說:“是啊。不然是為了什麼?她還有什麼稀缺之處?”

“難道你就不怕江採蓮知道了真相之後跟你分手?”

“那有什麼關係?一個男人先喜歡一個女人的外貌,然後喜歡她的性格,和一個男人先喜歡她的守宮砂,進而喜歡她的性格,有什麼區別?沒有高和低之分。每個人衡量價值的方法不一樣,你看不慣,那就不看。”

羅紅心裡空落落的。

王興臣竟然用這種腐朽發黴的東西來衡量一個女人的價值。

他在她心中高大的地位轟然垮了。

她的信仰崩塌了。

這種感覺比她當初失戀更加難受。

就好像看到自己喜歡多年的明星被爆出吸毒出/軌的醜聞一樣。

“謝謝你的坦誠。以前我以為我們的分手,是因為我不優秀。現在才知道,是因為你太腐朽。再見。”

她推開車門下車。

回到家後,她抱著枕頭髮呆,她又覺得自己再也不會談戀愛了。

但是她不談戀愛,戀愛卻來找她。

一段時間後,馮凰居然來找她複合,說他跟秦朝露離婚了。

這事兒倒不意外。

“為什麼離婚呢?她不是對你事業非常有幫助嗎?這不是你家裡千挑萬選才選出來的媳婦兒麼?”羅紅忍不住冷嘲熱諷。

“那是我媽媽選的,不是我選的。秦朝露是個什麼樣的性格,你也見識過。上次在你生日宴會上,那副尖酸刻薄的樣子讓我丟光了臉,現在我的事業小有成就,不需要她的助力了。她們家道中落,反而需要我不停輸血。我累了。”馮凰倒是坦白。

“咦,現在不當媽寶男了?”

“不要隨便給人貼標籤好嗎?難道聽了媽媽/的一些意見,就是媽寶男?不過,我現在的確不想聽我媽媽/的囉嗦了,我想要自由控制自己的人生,不想再讓別人牽著鼻子走。不管你信不信,這麼多年來,我心中一直想著跟你在一起,只不過是家裡的阻撓而失敗。”

“你說這些話,不是上墳燒報紙糊弄鬼嗎?你覺得我會信嗎?”

“我會花時間來證明。”

馮凰看起來很真誠。

其實十年前馮凰對羅紅不錯,除了在他爸媽/逼迫分手時不敢放屁之外,幾乎很完美。

在秦朝露羞辱她的時候,馮凰也是站在她這邊。

羅紅的語氣軟了下來,說:“是嗎?不過咱們之間沒多少可能了。你還是當初的馮凰,但我已經不是當初的羅紅。”

馮凰說:“沒有啊,我覺得你還是原來那個樣子,沒有什麼變化。雖然大家都經歷了一些事情,各自成長了許多,但是底色沒有變。”

“錯了,其實變了。以前我現在是紅色的,現在變成白色了。”

“什麼意思?”

羅紅晚扯/下肩膀上的衣服,露出她的胳膊。

原來她胳膊上有一塊鮮豔的紅色的守宮砂。

現在守宮砂沒有了,只有白光光的一片,像蓮藕一樣。

馮凰卻一無所知的樣子,說:“這跟之前有什麼區別?你一直都是這樣啊。”

羅紅問:“難道你不知道這紅色的胎記意味著什麼?”

馮凰說:“不知道啊,我以前也沒注意。你也知道我以前跟你在一起時,對你是什麼樣的態度,一直都很尊重你,從來沒有過別的想法。”

羅紅略顯尷尬。

正是因為馮凰的這種風度,羅紅的這個守宮砂才一直留到三十歲。

才得到王興臣的青睞。

然而也正是這個守宮砂,才讓王興臣對她始亂終棄。

她把她最珍貴的東西給了王興臣,王興臣卻反而因此嫌棄她!

何其可笑!

可是,她把第一次當做最珍貴的東西,是不是證明其實她和王興臣一樣腐朽封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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