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全京城的妖怪都知道你沒錢(1 / 1)

加入書籤

待那幾人走遠,周圍才再次恢復了嘰嘰喳喳的聲音,只不過聲音不大,比起墨玉與千莘剛來時,要冷清多了。

墨玉看著那賊人被帶走,滿心的歡喜都消失了,她還期待著當街行俠仗義,將錢袋子還給那公子後,那公子沒準會給她幾個銅板做報酬呢,就算不給錢也無所謂啊,你站出來說幾句實話也好啊,怎麼就嚇跑了?

明明偷錢的是那個人,怎麼他倒像個做賊的?還連累墨玉被汙衊,若不是身邊這謫仙般的公子幫忙,指不定墨玉現在在什麼地方呢,想想就生氣!

但心中氣歸氣,墨玉還是不忘對旁邊的人行禮道:“多謝公子仗義執言,替我姐妹解圍,我叫墨玉,這是我師妹千莘,不知公子尊姓大名,改日定當登門拜謝。”

千莘也乖巧地跟著行禮,她的心裡可比墨玉還委屈呢,明明錢袋子就在眼前,明明那些好吃的已經觸手可及,可是現在倒好,什麼都沒了,都怪那個小偷。

不對,那個被偷的人也討厭,這麼膽小怕事,活該他被偷。

還有周圍這些看戲的人,一個都不幫她們說話,她才不要買他們的東西呢!

千莘在心裡默默將周圍的人全部記在了小本本上。

那公子對墨玉點點頭:“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罷了,無需問我姓名。不過你們兩個這麼小,就不怕那歹人傷了你們?”

雖然他在高處將這姐妹倆與那賊人的一舉一動都看在了眼裡,不過墨玉與千莘根本不懂武功,全是仗著修為高,身法也靈活,又出其不意,才能一擊將那賊人踢到在地出氣。

從他的角度看來,完全就是墨玉鑽了那人不防的空子罷了,運氣的成分居多,若是那人有所防備,或是有些武功底子的話,她們倆根本不可能打得過那人。

這兩個小姑娘這麼小,卻敢在街上直接指出一個竊賊,並與之對峙,全然不怯對方的威脅,如此出生牛犢不怕虎的赤子之情,倒是讓他有些欣賞,故而才決定多問幾句。

“我才不怕呢,他要是有那個本事與膽量,幹嘛偷東西?乾脆直接去做山賊好了,搶的錢財難道不比現在多麼?不過是隻見不得光的老鼠,還真以為自己是地頭蛇了?”墨玉受了氣,言辭也沒有考慮太多,只將心中所想一股腦說了出來。

若是做賊,偷東西便偷了,京城這麼多普通人,若是隨便丟了幾文錢,或者是點什麼東西,根本不會有多在意,頂多就是喊兩聲,指望路過的好心人幫忙抓一下,若是沒有抓到,也只能罵幾句解解氣,但絕不可能耗費太多的心力去追,因為他們還有更要緊的事情要做。

就像一個包子鋪老闆,有一個小偷當著他的面拿了一個包子,他總不能放著包子鋪的生意不做,去追那一個包子。

這京城裡,又有多少小偷,官府每日裡哪有閒心去追查這麼多失竊案?若是失竊的金額不多,當然只能自認倒黴,要查,也只有那些涉及大筆錢財的、涉及達官貴人的、涉及人命的案子,你普通人丟了一隻雞,官府上哪給你追去?

所以,做賊的,只要眼睛晶亮些,別衝撞了貴人,那就什麼事都沒有,頂多偶爾碰到個身手好的硬茬,被揍一頓了事,揍完之後又是一條好漢。

可是做強盜不一樣,做的都是大筆的買賣,一不小心再背上幾條人命,遲早要被官府抓起來。

相比之下,做賊的營收也許只夠餬口,運氣好點還能有點存下來的,但是成本太低了,而且相對安全。

而做強盜的雖然容易發橫財,但是風險太大,還真不是一般小毛賊能有的膽量。

那公子聽墨玉如此一說,倒是有些驚訝,沒想到這麼小的孩子,居然這麼通透,倒是他小瞧了人家。

但,這姑娘也沒有全部說對:“兔子急了還會咬人,這些人,本來就是偷雞摸狗的黃鼠狼,爪牙比起兔子來,更為鋒利,雖然比不得地頭蛇山野虎,但若是被咬一口,也是疼的。”

墨玉看著他,愣了愣,點頭:“公子教訓的是,這些道理我都知道的,只是今日有些氣急。”

那公子點點頭,臉色更加冷淡:“那人在朝廷有些關係,雖然生活並不貧苦,但那雙手不摸點什麼總是覺得癢的緊,官府對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從來不曾管過。”

墨玉聞言,也皺起眉,她雖然不懂官場裡的那些道道,但是並不難理解,畢竟人界有句話,叫“打狗還得看主人”不是?

“這人是京城出了名的潑皮無賴,凡是惹到他的人,總會被他糾纏,沾得一身騷,不怕賊偷,只怕賊惦記,所以這些百姓,才敢怒不敢言,你,不必放在心上。”

“無妨,他要再敢來招惹我,我便見他一次打他一次,打死為止。”墨玉也冷哼道。

那公子看她一眼,有些不太贊同道:“寧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你還是多加小心,切莫掉以輕心。”

“恩,多謝公子提醒。”

那公子轉眼看了看已經垂下頭,百無聊賴地踢著地上的雪片的千莘,又看看墨玉,將錢袋與銀子遞了過去。

“拿著吧,你應得的。行俠義之事,當得善果。”

墨玉看著那隻樸實無華甚至有一點點髒的錢袋,有些猶豫:“唔,到底是被偷的,還是還給人家吧。”

雖然她的初衷是做件好事,順便期待一點點賞金,不過,失主給她的酬金,與這人直接給她的所謂“善果”,完全不是一個意思啊,若是要了,豈不是顯得她動機不純?

雖然她本來動機就不純,但是這麼直白地暴露出來,怪沒有面子的啊,這要讓整個京城的妖怪怎麼看她嘛……全京城的妖怪都知道,她墨玉窮得上街行俠仗義要酬金了……

“拿著吧,它的主人已經將它遺棄,這便是無主之物,你不拿著,便白白便宜了一群畏畏縮縮的牆頭草。”

這句話一出,周圍好不容易漸漸熱鬧起來的聲音又小了幾分。

“那好吧,那我便卻之不恭了。”

墨玉接下那錢袋子,暗暗鬆了一口氣:孩兒們,看清楚了吧,不是本姑娘窮得上街賣俠心,是這公子逼著我接的。

見墨玉只拿了錢袋子,那公子又將手中的銀錠往前遞了遞,墨玉搖頭道:“若是沒有公子相助,那賊人豈會落網,所以,這錠銀子,也是公子的善果。”

那人呆了一會兒,忽而微微一笑,如雲開冰破,春風化雨:“既然如此,我便收下了。青山不改,綠水長流,墨玉姑娘,後會有期。”

“後會有期,下次相見,你總該告訴我名字了吧?”

“好。”公子點頭應下,轉身離去。

那公子走了,墨玉才連忙開啟錢袋,與千莘清點成果。

“啊?怎麼才二兩餘啊?那公子手上的怎麼也有五兩了,都怪你,裝什麼矜持。”

千莘噘著嘴,忍不住戳了墨玉的腰一下,戳的墨玉直癢癢,咯咯笑的不停。

“好啦好啦,我也沒想到這麼大個錢袋子,只裝了這麼點銀子嘛,不過二兩銀子也是夠普通人家吃兩年左右了呢,你還是知足吧。”

“哼,我才沒有那麼好養呢。”千莘嘴上說著不好養,但是臉上的笑意和滿足還是顯而易見。

墨玉心情也好,也沒有逗弄她的心思,只想拉著千莘去買東西,上次她在醉仙樓“買”了一壺酒,直到今天都沒嘗過呢,她都忘了,可得去買些好吃的,和千莘回去好好享用。

說起醉仙樓的酒,墨玉就想起那日去醉仙樓的地窖,那濃郁香醇的味道,彷彿縈繞在鼻尖,簡直讓人沉迷!

一壺酒肯定不夠她喝,給千莘買了吃食,她要再去醉仙樓買酒,她就不信了,任你再高的門檻,一兩銀子一壺酒,他總不能不賣吧!

……

醉仙樓雅間,穿著月白色錦衣,戴著玉冠的公子站在臨街的窗邊,手裡端著一杯淺紅色的酒水,透過窗戶的縫隙,不動聲色的觀察著街上的情景。

穿黑色素衣,披著一條玄色狐裘的公子推門進來,手中提著一個酒壺,見此,笑道:“喲,不是吧?不解風情的冰葫蘆,這是動了凡心了?”

“無聊。”公子冷冷的瞥他一眼,端起酒杯抿了一口。

“男人嘛,我懂你,我之前遇到她的時候,也覺得她特別好玩,像一隻,容易炸毛的小野貓。”

似乎深諳對方的脾性,那公子忍不住翻了個白眼:“登徒子。”

“哈哈哈,我又沒有別的意思,就是覺得她特別可愛而已。之前她跟我說,她來替六殿下買酒,我查過,這姑娘來歷不清不楚地,不過與六殿下兩年前就在皇宮御花園認識了,難道不是更有趣嗎?”

那公子無奈地嘆口氣,掀開窗戶:“我真沒有看她。”

“我又沒說你在看她,我只是跟你聊聊而已,萬一她是敵國奸細呢?你到底在下想什麼啊?”黑衣公子笑的狡黠。

那人瞪他一眼,轉頭看向街上,端起酒杯,將杯中酒一飲而盡。

「這邊備註一下書中貨幣設定:

1兩銀子=10錢銀子=10000文,有房有地,糧食自給自足的家庭,一年吃用花費在1兩左右(具體的就別糾結了,反正是不會有負賬情況的)」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