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撲朔(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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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查案來說,方許現在也算是個老手了。

如果上一次剛剛進入輪獄司是他嶄新的開始,那這次他的經驗甚至可能在巨少商他們之上。

畢竟,在這個時代,巨少商他們還沒有查皇帝的可能和膽魄。

也是因為現在的方許經驗豐富,所以他深知查案過程中一個幾乎可以認定為真理的現象:輕而易舉就到手的證據基本不可信,尤其是大案。

想想看,那些敢做大案子的人是什麼身份?什麼心態?什麼謀劃?

他們怎麼可能把關於案子的線索,而且是有直接指向的線索讓查案的人輕易得到?

巨少商他們已經暗查了很久,查到哪兒線索就斷在哪兒。

在這,崔昭正這麼隨便說出來的話就把矛頭直指涿郡知府張望松,方許能信?

上一次方許信了,而且也確實應該信。

但這一次,方許覺得事情沒那麼簡單。

崔昭正的態度謙卑且端正,帶著一點狗腿子的市儈。

這種人,沒有必要怎麼會出賣頂頭上司?

歸結起來只有兩個可能。

第一,這個案子張望松確實有參與,而且涉及的案情巨大,崔昭正知情所以害怕,他知道自己如果牽連進去也必死無疑,所以他要自保。

第二,崔昭正才是涉案的人,他迫切的希望監查院的人調查的方向和他無關,最起碼,給他爭取時間。

所以方許打算試探一下,他看向崔昭正問了一個問題。

“崔捕頭,你是不是想說這些殺手之所以出現在這,其實都是張知府縱容的結果?”

崔昭正立刻站了起來,連連擺手:“可不敢這麼說,張知府寬仁待人在涿郡是出了名的,百姓們誰不知道張知府心地慈善?”

他急頭白臉的解釋:“張知府一向都認為應該給犯錯的人改過自新的機會,而不是抓著錯誤不放把人釘在恥辱柱上。”

說完這句話又補充了一句:“當然,作為捕頭,我不認可張知府的做法,畢竟這確實不符合大殊律法規定,若是犯了錯的人不以懲治,律法也就形同虛設。”

方許點頭:“有法不依,這事張知府確實難辭其咎。”

他又問崔昭正:“按照律法來查辦,張知府應該如何處置?”

崔昭正很為難的說道:“按照律法處置的話,此事吏部刑部大理寺以及御史臺都可以向張知府問詢。”

方許道:“監查院呢?”

崔昭正:“檢察院......恕我直言,按照監查院的職責,其實無權查辦這件事,除非這件事和前朝餘孽有關。”

這就是監查院的難處。

很多人都輕視監查院,原因很簡單,因為監查院的侷限性太強,而且很可能就是個臨時衙門。

大殊才立國,所以需要監查院這樣一個衙門來追查和前朝有關的人事。

等到十年後呢?二十年後呢?

前朝餘孽的事查完之後,監查院也就要被撤銷了。

就因為這個,所以地方官府也好,朝廷眾臣也罷,都不怎麼拿監查院當回事。

要想避開監查院的鋒芒太簡單了,只要不和前朝人事有關那就夠了。

當然,在剛剛立國這個時期,想避開前朝人事,其實也不容易。

新朝初立,人才根本就不夠用,所以朝廷不得不啟用了一批前朝舊臣。

這一類人在朝廷裡的比例,大概要佔到三分之一。

而在地方上,這一類人的佔比就更多了。

大部分地方官員都是前朝舊官,在大殊立國之後就成了新朝官員。

越是基層的官員,佔比就越大。

縣令級別往下的,前朝舊官留任的比例甚至可能超過四成。

但到了知府這個層面,舊官的佔比就低不少了。

畢竟有大批有功之臣要封賞,知府在朝廷裡不算大員,在地方上那是實打實的決策者,很多當初跟著開國皇帝打天下的功臣都下放地方做了知府。

張望松就是這樣的人,他根本就不擔心監查院來查。

看到崔昭正這一臉為難的樣子,方許就知道這個傢伙是真想讓監查院去查張望松。

然而不涉及前朝,監查院就查不得張知府。

所以方許多問了一句:“崔捕頭是不是有什麼難言之隱?你似乎格外在乎監查院能不能調查張知府。”

崔昭正再次連連擺手:“不不不,張知府真的是個心地仁善的官員,這樣的官員百姓們都愛護,我怎麼可能希望監查院調查張知府?”

方許:“你希望也好,不希望也好,監查院確實無權調查他。”

他盯著崔昭正的反應。

這個傢伙,也不知道是會演戲還是遮掩自己,他聽到方許的話鬆了口氣。

方許在這個時候,問出了他最想問的那句話:“琢郡失蹤人口多嗎?”

這一幕,何其相似。

上一次在大殊,方許也是從崔昭正身上找到的突破口。

那個非常善於偽裝的崔捕頭,對於本地失蹤人口知道的一清二楚,清楚到,他甚至能說出每一個失蹤者的名字。

“不多。”

崔昭正的回答卻出乎了方許的預料。

崔昭正道:“自大殊立國算起,十年來,琢郡地界上的失蹤人口只有六個。”

十年六個,在這樣的時期其實真不算多。

方許追問:“崔捕頭知道這六個人的身份嗎?”

崔昭正回答的依然很快:“知道,這六個人,其中五個人是一家,另外一個是船伕,他們在乘船過河的時候遭遇風浪,船翻了之後便都失蹤了,琢郡的河雖不算上游,也算地勢較高的中游,人可能隨河水被衝到下游去了。”

“這種事只要查不到下落,就都算失蹤,我也曾帶人到下游郡縣去問詢過,沒有什麼發現,下游連著一片大湖,想找到人不容易。”

方許嗯了一聲。

線索到這又斷了。

張望松治下的琢郡十年只有六個人失蹤,還屬於災難性失蹤。

他唯一讓人詬病的地方,也只是依法不嚴。

方許暫時還看不清楚崔昭正到底是什麼意圖,所以把注意力轉移回了那些殺手身上。

此時他們替身的人叫王崇棋,琢郡人,二十九歲,無業。

這個人身上極其了被人厭惡的所有缺點,遊手好閒,好吃懶做,招貓逗狗,嫖娼賭博......

這樣一個人,在琢郡百姓心中就是誰沾惹上誰倒黴的瘟神。

王崇棋也不是孤兒,他這些陋習不是因為沒人管教形成的。

他就是個天生的壞種。

每次犯事被抓,知府張望松都會親自和他聊一聊,每一次他都表示自己一定改過自新,可用不了多久還會犯事。

但這個人的聰明之處在於,他從來都不犯大事。

比如偷竊,他從不入室。

他都是順大街上的東西,沒人注意他就順走,被抓到他就抵賴說以為是別人不要的,他不算偷,算撿。

大殊律法也有漏洞,規定了非在室內行竊的都不算偷盜。

當然也有特定場所,比如市場就不屬於這項法律的規定之內。

原本定下這個規矩,是不想讓人在城鎮街道上擺攤,又不能直接制止,所以就用了這樣一個陰招。

可是大殊才建國民生多艱,又不是人人都能交得起市場的租金,所以,還是不少人臨街擺攤。

法律又沒規定不許沿街擺攤。

所以王崇棋就認準了這一點,只偷室外的。

比如賭博,朝廷規定聚眾賭資超過一百錢,也就是十兩銀子的算違禁。

當然,不包括合法賭場。

王崇棋賭錢,不管輸贏,即將到限額就走。

要說該懲治他吧,地方官府有一百種法子懲治這種人。

要說嚴懲吧,確實還夠不上。

然而這就是漏洞。

方許不相信一個如此謹慎的人,一個連犯法都小心翼翼的人,竟然敢殺人。

這種情況的合理解釋只有一個,那就是對方給的錢已經多到讓王崇棋突破了自己的底線。

其他的解釋都不合理。

所以方許的第一個問題是:“你收了多少銀子?”

王崇棋這個人間敗類,卻用一種極為蔑視的眼神看向方許:“你們當官的只知道錢。”

這種回答很不正常,極其不符合王崇棋的個性。

方許往後靠了靠:“所以你來殺人,不是為了錢?那是為了什麼?義氣?”

王崇棋反問:“誰告訴你我們是來殺人的?”

方許微微皺眉。

王崇棋道:“我們一群志同道合的人相約遊玩,在聚起來就被一個人把我們打了,然後綁起來,現在,你們當官的又汙衊我們是要殺人。”

方許往後靠了靠身子,他則往前壓了壓身子。

王崇棋直視著方許的眼睛問:“你們是不是需要替罪羊?是不是有什麼當大官的犯了罪,你們不敢抓,所以抓我們這些守法百姓來頂罪?”

他笑起來,眼神裡盡是譏諷:“請問這位大人,到底是有什麼證據證明我們是要殺人?又有什麼證據證明我們殺的是誰?誰死了?我們動手了?”

崔昭正立刻呵斥道:“在監查院的大人面前你最好老實些!不要搞胡攪蠻纏那一套!”

王崇棋無所謂的看了崔昭正一眼:“崔捕頭,你就是想搞我,這麼多年你也沒能搞我你心裡難受,我懷疑你公報私仇。”

公報私仇用在這不合適,可對於一個沒讀過書的破皮來說,能用這四個字,也算不錯了。

崔昭正急了:“你放屁,我秉公執法什麼時候誣賴過別人!”

王崇棋:“你沒有啊,你確實沒有,所以你為什麼只誣賴我?不是你針對我是什麼?”

崔昭正竟啞口無言。

就在這時候,方許看到蘭凌器在窗外跟他招手。

方許起身到門口,蘭凌器問:“有進展嗎?”

方許搖頭。

蘭凌器道:“不對勁,這群人身上沒有一點錢財,一個銅錢都沒有,巨老大已經安排人去查他們家裡,但推算著應該也不會有髒銀。”

方許:“他們不為錢,我看得出王崇棋說的是實話。”

蘭凌器揉著太陽穴:“一群嗜錢如命的潑皮無賴居然不是為了錢,這他媽算什麼?”

方許:“從他們的眼神來看,他們更認為自己是來行俠仗義的。”

蘭凌器:“那不扯淡嗎?一群混賬東西行俠仗義?真要是有那個俠義心腸,平日裡還壞事做盡?”

方許也覺得扯淡。

然而就在這時候,更扯淡的事出現了。

琢郡府治張望松親自趕了過來,他來維安縣只做一件事。

他要保王崇棋等人。

以知府的身份,力保這些人絕不會幹出試圖殺人這種大惡之事。

張望松很堅定,他甚至願意以自己的知府官帽為代價保下這些人。

一時之間,案情變得更為撲朔。

張望松這個人到底是什麼心腸,王崇棋他們到底是不是為了錢又是不是來殺人的,不好查。

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刑部的人來的也快。

宣佈這個案子將由刑部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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