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我不客氣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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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錢的誘惑面前,一切善惡,一切語言都是那麼的蒼白無力。

很明顯,孫變無論怎麼說,馬金他們都不會聽下去。畢竟自己這顆腦袋值八千兩銀子,而很多人一輩子都沒有見過這麼大的一筆財富。

多說無益,那就動手把。孫變將插入自己身體中的長劍拔出來時,忍受的疼痛是難以想象的。

但他不能帶著這把劍去跟人家打,不然傷口被鋒利的劍刃攪爛,自己很有可能會因此失去性命。

這把劍還沒傷到自己的要害,拔出來也只是會流一會兒血而已。他們要是不給自己止住血的機會,那就要在自己因失血而脫力之前,把他們三個全都殺光。

可這話說來容易,做起來哪有這麼簡單呢?那可不是三個嘍囉,而是三個遊俠。這年頭能當個遊俠的人,哪個不是有幾分本事的呢?

就算不如自己,那也得是跟趙匡胤平分秋色的身手,不然的話,剛當上遊俠第二天就得被人給砍死了。

把劍拔出來,一股鮮血就順著傷口流了出來。

秦清菁連忙撕下自己的衣袖,纏在了孫變胸前,算是給孫變簡單的包紮了一下傷口。

奈何袖子有些短,秦清菁費了好大的力氣才勉強繫了個扣。這袖子勒的孫變胸口有些發痛,而且擠壓之下,傷口也白流了不少血出來。

孫變有些無奈,但又不忍拒絕秦清菁的好意。只能就此忍著。

另一邊馬金並沒有任何的動作,看樣子他是想給孫變這個機會,好叫他自己的良心也能過得去。

畢竟,在此之前他都是以正義夥伴的身份,來讓自己心安理得的從事這份要不停殺人的工作。

雖不知背後的緣由如何,但孫變看上去並不像是個壞人。自己這一次很有可能是冤枉了好人,但是銀子擺在頭前,自己實在是收不住手。

那就給孫變一個機會,如果他在這種狀態之下還能打敗自己這邊三人,那自己就該放他走。

若是他不能,那自己午夜夢迴之時,也不會在噩夢中見到孫變的臉。

孫變自知這一點,所以在秦清菁幫他包紮好傷口之後,便衝馬金拱了拱手道:“多謝!”

馬金笑了笑,回答說:“不必客氣。”

說罷,就將手伸到了背後長劍的劍柄上。將長劍抽出來,比劃了一下對孫變道:“你可能不知道,其實還有一夥遊俠也盯上了你。

所以你現在的時間並不富裕,某家也是如此。”

“那就儘量速戰速決吧。”孫變點了點頭,掂量了一下手裡的長劍。

重量不錯,正適合自己現在的狀態。

深吸了一口氣,傷口處便傳來一陣疼痛。強忍著這股疼痛,孫變竟率先發起了攻擊。

“好膽子!”

消耗巨大,身負重傷,在這種狀態下,竟還敢主動出擊。饒是馬金,也不得不佩服孫變的膽色。

他眯起藏在斗笠下的雙眼,迎著孫變也衝了上去。

在縣衙門內的一塊空地上,雙方大打出手。

交手的一瞬間,清脆的金鐵交擊之聲,便傳入眾人的耳畔。

所有在縣衙裡的百姓,或是衙役,都跑出來看著外面的情況。

有人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便詢問身邊之人。那些剛才看到了前因後果的,便將來龍去脈解釋了一番。

“太無恥了!竟然先偷襲!”

“就是啊!不過話說回來,孫捕快他終究還是個通緝犯,而且……而且八千兩銀子,說句不好聽的,我要是有那個本事,我也有些心動了。”

“放你孃的屁!老子有那個本事,老子也不會心動!孫捕快剛把咱們救下來,還一路護著咱們來到了這裡。

你要是拿了那八千兩銀子,你他孃的晚上睡得好覺嗎?你良心讓狗吃啦?”

“我這不說了我沒那個本事嘛……”

“唉,我以前倒還挺喜歡這些遊俠的,沒想到他們也都是為了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人啊。”

“……”

眾人議論紛紛之時,馬金與孫變之間的戰鬥正火熱。

孫變在劍法上並不是那麼的厲害,因為鄭連山在常勝大俠手下主修拳腳功夫,刀、槍、棍、戟這些雖有涉獵,但算不上精通。

而劍這把兵器,不僅僅需要經年累月的練習,同時還需要一定的天賦。

譬如徐無樂,跟其他三個師兄弟相比,他在劍法上天賦,可以說是根骨奇佳這四個字,而鄭連山在修煉劍法的天賦上,又要用慘不忍睹這四個字來形容。

所以說,常勝大俠也就只教了他一招半式而已。

鄭連山自己就沒學到多少,更談不上教孫變了,也就那水潑不進劍法一招,孫變用全力,也就只能使出幾秒鐘而已。

秦清源的劍術倒是不錯,但他那完全是憑天賦自己悟出來的,屬於無師自通,跟孫變之間有著天壤之別。

相比之下,馬金就顯得十分強悍了。

他的劍術是有師門傳承的,自己也有還算不錯的天賦。所以交手不到十個回合,馬金就已經佔據了上風。

圍觀群眾裡面懂行的人一看,便說道:“壞了,孫捕快要敗了。”

“啊?你是怎麼看出來的?”

“方才倆人在門口打起來,現在孫捕快都快退回他之前所在的地方了,你說我怎麼知道的?”

“……”

不妙啊,這樣下去,自己真的要掛掉了。

胸口的傷處,疼痛愈演愈烈。秦清菁撕下來給孫變包紮傷口的衣袖,也已經變成了暗紅色。

被雨水澆打之後,血液就順著孫變的衣裳流下來,現在他的兩條褲腿上,也都是血色。

漸漸有些力不從心了,這是血流的太多了。

要是再不停下來,這樣劇烈的運動會讓自己把血流光的。

可是,這才只是一個人而已。另外兩個人,甚至都還沒有出手。

該死,快想辦法……

辦法是想不出來了,因為孫變的動作漸漸遲緩,馬金抓到了一個好機會。他一劍就捅穿了孫變的肩膀,但他並沒有就此收手,而是又拔劍而出,準備刺向孫變的大腿。

活人總是要比死人值錢的,而想要將活人帶走,第一步就是限制他的行動能力。

“孫大哥!”秦清菁在邊上看了半天,終於忍不住了。喊了一聲,便朝著孫變撲了上去。

“別過來!”

“少礙事!”

孫變和馬金齊聲喊道,但秦清菁絲毫不覺。衝上來就護住孫變,勇敢的擋在了孫變與馬金之間。

當時那把劍距離秦清菁的心臟只有零點零一公分,馬金到底不是嗜殺成性的瘋子,硬是收住了手,黑著臉喝道:“快走開!某家不想傷及無辜!”

“你要是想傷害孫大哥的話,就先殺了我吧!我不會讓你再傷害孫大哥了!”

“你這臭丫頭片子,大庭廣眾之下,你難道不覺得丟人嗎?!”馬金氣急敗壞,哪有這樣的女子?怎麼就不覺得傷風敗俗呢?

說完他就對那邊看熱鬧的百姓叫道:“你們來說!你們難道就不覺得這臭丫頭不知廉恥嗎?”

眾百姓紛紛搖頭,這對小男女以前天天中午都在家門口約會,郎有情妾有意整個縣城裡的人都知道。

馬金見狀,只覺得一團無名之火上湧。真是該死的人生贏家,武功高強就算了,還有女孩子願意以死相陪,不僅如此,那些百姓們也覺得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馬金心說既然你如此傷害我這條單身狗,那你也別怪我不客氣了。

怒目圓睜,大喝一聲道:“臭丫頭,你既做出如此選擇,就休怪某家無情!”

說罷再無猶豫,提起手中長劍,便朝秦清菁的心臟刺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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