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7章 真兇終於露頭4(1 / 1)
同時在調查中得知,在家庭裡,楊平是一位專橫跋扈的丈夫。據公司裡的人和梅福芝的同學、朋友評說,楊平和梅福芝的夫妻關係已經非常冷淡。
但是,7月3日夜裡。梅福芝的確不在案發現場。9時,同學會結束,她和三名關係親密的同學一起乘坐出租汽車去會員制俱樂部。9時20分左右到達俱樂部,梅福芝在那裡待了20分鐘左右,然後坐出租汽車先回家了。這一點,除了三名同學之外,俱樂部的老闆和小姐們,還有出租汽車司機等很多人可以作證。
田春達隊長分析說:“不可否認,梅福芝的確既有作案動機,又有作案機會,如果她的內心裡積著長年以來對丈夫的怨恨,那麼她也許會趁著自己還沒有到老年的時候,殺了蠻橫的丈夫,將財產弄到手,享受自由人生的快樂。他們夫婦沒有孩子,所以梅福芝作為妻子可以繼承全部財產的四分之三,另外四分之一由外甥陸田野繼承。如果按照遺囑將其中一半財產遺留給高玉美,那情況就不同了。但是,我認為梅福芝有可能還不知道遺囑的事。還有,在7月3日那天晚上,梅福芝不在現場的證明無懈可擊,怎麼也不可能推翻。”
說到這裡田春達垂下眼簾。但他馬上抬起目光掃視著屋內。
“只是,相反也應該注意到,梅福芝的不在現場證明太清楚了。梅福芝是一名規規矩矩的家庭婦女,孃家又離得遠,朋友又不多,因此晚上獨自出門的機會一年也就一兩次,何況比丈夫晚回家的情況更是少見,恰恰會在那天晚上出事,我總覺得是太乖巧了……”
有幾個刑警不停地點頭表示贊同,但是梅福芝的不在現場證明是難以動搖的,警方奈何不了她。
田春達又對刑警們說:“今晚我剛剛和郝東去過高玉美的公寓,向高玉美瞭解了情況……高玉美現在懷孕三個月,她已經承認自己以此為藉口讓楊平寫下遺囑。7月3日夜裡,高玉美不能證明自己不在現場。她說她一個人在家裡,但沒有證人。”
刑警們注意傾聽著,屋內瀰漫著緊張的氣氛。
“事故當晚不用說了,高玉美堅持說,就是以前她也從來沒有去過楊平家,根本不知道他家的情況,我們又無法舉證否定她的說法。楊平的妻子梅福芝也說自己幾乎不出家門,並明確地說,近幾年來她的丈夫從來沒有帶女性客人到家裡來過。
同時,陸田野和仲海都說不曾帶著高玉美去過楊平家,這也無意中為她作了證明。
剩下的可能性就是楊平乘梅福芝不在家的短暫時間裡,將高玉美帶到家裡來。但是,他要去高玉美的公寓隨時都可以去,很難想像出他要特地請高玉美去自己家的原因。
而且,高玉美知道不知道楊平家的樓梯很危險,容易摔跤呢?
將這些情況與出事那天晚上的情況結合起來考慮。7月3日晚上,楊平在接待客戶宴會結束後回到家裡。這時他應該考慮到妻子梅福芝很快就會回來的。所以他這時讓高玉美來家裡的可能性很小。
何況,即使高玉美因某種原因去了楊平家裡的話,難道真的能夠在如此短暫的時間裡,將楊平從危險的樓梯上推下去摔死,又將房門依照原樣鎖上(假設她事先偷配了銅匙)再逃走,這有可能嗎?
即使假設高玉美早就準備好鑰匙潛入楊平家將楊平殺害的話,那麼7月3日晚上楊平9時就回家,這是極其偶然的,而且梅福芝也是偶然不在家,高玉美事先知道這種情況的可能性是很小的。”田春達說到這點燃一顆香菸。抽了兩口煙他又接著說道:“………根據這些情況分析,高玉美有充分的殺人動機,而且又不能證明自己不在現場,但是從作案機會這一角度來看,將她當作兇手顯然又是太牽強了。”
這時,會議室外有人開門,一名年輕的刑警走進會議室,走到田春達的身邊。
\"田隊,指紋比對結果出來了。在楊平家院子裡籬笆邊掉落的那支口紅,沾在上面的指紋不是梅福芝的,我剛才又去了高玉美的公寓,將一張毫無關係的照片假裝請她辨認,取得了她的指紋。我將她的指紋和口紅上的指紋做了比照,結果證明口紅上的指紋是高玉美的。”
房間裡一片騷動聲。
田春達說:“就是說,可以認定口紅是高玉美的,是她從那籬笆洞間鑽過時掉落的。”
年輕刑警回答:“我覺得這種可能性很大。高玉美對我們說她從來沒有去過楊平家,但由口紅這一點可以推翻她的話了。”
田春達隊長提出了異議:“梅福芝很自信地斷言說,只有自己一個人從籬笆的洞間進出,楊平也不知道這個籬笆洞。如果梅福芝對丈夫講起這個籬笆洞,楊平知道自己的妻子從那種地方進進出出,就會指責她那樣做很不雅觀,還會請修理工來修理一下的。那麼,高玉美怎麼可能利用這個連楊平都不知道的秘密出入口呢?”
“不過,也不能斷定是絕對不知道吧?”有人提出不同看法。“那天晚上高玉美也可能是從籬笆洞潛入楊平家的,所以大門和後門的對面人家都沒有人看到高玉美的身影。”
“但是,從梅福芝的口氣來推測……”田春達隊長思索著說,“總覺得出現了一幅令人難以捉摸的影象。”
他接著又說:“梅福芝非常熟悉院子裡的情況,她也有證據證明自己不在現場;而高玉美不能證明自己不在現場,因此有人懷疑她作案,但有許多地方還很勉強。而且,我之所以感到出現了一幅令人難以琢磨的影象,是因為梅福芝的供述最終形成了為高玉美辯護的結果。”
“……”在場的人員都沉默了,陷入思索中。
田春達繼續說:“一般來說,妻子與丈夫的情人是不共戴天的敵人,相互會攻擊、撕扯。而現在,妻子卻在無形中為情敵做出了辯解……”
“但是,也會有例外吧。”剛才那名刑警再一次說道。“就是,兩者的利益一致的時候。如果妻子和丈夫的情人都有要除掉丈夫的願望時,那她們也可能協同起來一致行動的……”
這番話又引起了刑警們的一番思考。
案發後第三天午後,一名年輕的女子向刑偵支隊打來電話。
因為電話裡說要與負責楊平死亡案件的警官談談。田春達隊長接過電話的聽筒。
“我是清水河邊上一家叫‘魚鮮’的酒家服務員。”
聽筒裡傳來話音壓低的聲音。
“我在媒體上看到,警察正在調查楊平董事長死亡的事件,但警方好像還不知道那件事,所以……”
“你說的是哪件事”
“就是6月22日星期一晚上6時左右,楊平董事長的夫人和另一位很神秘的女子在我們店裡的包房裡見過面。”
“你詳細說說。”田春達很感興趣。
“那天中午,有個女人打電話以楊平董事長的名義訂了兩個人的座位。楊平董事長是我們這裡的常客,所以前臺裡的小姐還以為是董事長秘書打來的。但是在6時左右,先來了一位三十四五歲的女子,約十分鐘後,董事長夫人來了。董事長夫人以前和董事長一起來過,所以我們認得她。”
“三十四五歲的女子和楊平夫人,兩人之間的氣氛很奇怪。……一見面先是像閃電似的相互對視——,接著好像是為了什麼事情吵了一會兒,吵得很厲害。因為是在包房裡,所以沒有聽清她們爭吵的內容。一個多小時以後,兩人都緊繃著臉,各自喊了出租汽車離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