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7章 魚肚裡的手指2(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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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著,他指著解剖臺上其他的人體組織繼續介紹:“從魚腸中取出的屍塊,有的連著大塊的皮膚組織,有的則只有脂肪和肌肉。剛才我用放大鏡細緻地觀察過,這些屍塊上的皮膚組織上均沒有銳器切割痕跡,相反,很多皮膚組織邊緣不規則,有明顯的外力撕扯痕跡,由此我可以判斷,嫌疑人應該是把屍體分割後,放在某個絞肉機中絞碎的。”

話音一落,除了孟曉春表情有些異樣外,其他人並沒有太大的反應。

“能不能判斷是什麼種類的絞肉機?”田春達問出了最關心的問題。

張法醫接著回道:“一般市場上最為常用的絞肉機均為家用,多是做一些肉餡兒之類的食材,這種絞肉機功率並不是很大,很難造成皮膚組織大面積的撕扯。咱們從魚肚子裡提取的屍塊平均在2釐米左右,這種尺寸的分割,只有大型的絞肉機才可以辦到。而且大多數的絞肉機都是把肉絞成圓柱狀的肉粒,很少有哪種機器能把屍塊打成如此平均的小方塊。

“從這一點來分析,嫌疑人使用的很可能不是專門的絞肉機,而是具有類似功能的機器。比如煤礦上經常使用的礦石切割機,還有石場上的碎石機,都能完成類似的碎屍。”

“也就是說,你也不知道嫌疑人是使用什麼工具碎屍的?”

張法醫雙手一攤,老實回答:“我只能判斷,嫌疑人使用的是大型裝置,至於是什麼裝置,我暫時不得而知。”

“嗯,既然是這樣,我們先回辦公室。”田春達拽下乳膠手套,“郝東,魚販兄弟的追捕還要抓點兒緊,我擔心時間一長,現場物證也跟著沒了。”

“放心吧,隊長,我們一定抓緊。”

案件調查進入暫時的僵局,為了最大限度地節省時間,刑偵支隊首次在沒有找到第一現場的情況下召開了案件碰頭會。

“雖然現在原始現場還是個未知數,但案情緊迫,我們先把現有的物證細緻地分析一下。”田春達說完開場白直奔主題,開始介紹法醫方面的情況,“除了手指、腳趾外,在魚腸中並沒有發現任何其他人骨的殘渣,由此可見,嫌疑人有可能是把骨頭和肌肉組織分開做了處理。假如嫌疑人的拋屍點只有一處,那麼人骨被沉入魚塘的可能性很大。”

田春達點了支菸卷,猛吸了一口提提神,他接著說:“從魚腸中分離出來的屍塊總重量為15.2千克,要遠遠低於正常人的體重,說明還有大量的屍塊不知去向。

“屍塊除了少量的消化痕跡,並沒有發生明顯的腐敗,由此判明,嫌疑人剛一碎屍完畢,就選擇拋屍魚塘。被切碎的屍塊被魚吞入肚中,而魚又不像人一樣有飽腹感,只要有食物它們會一直吃,直到把腹部撐起,再也吃不下,才會選擇靜止在某個地方,慢慢消化。

按照魚的消化速度,成年魚要想完全消化掉肚中的屍塊,最少需要48小時,我在解剖魚腸時,發現魚腹內並不是很飽滿,說明盜魚者把魚打上來時,屍塊已經被消化了一段時間。透過消化程度我推斷,應該不超過24個小時。

盜魚者基本上都是在夜間作案,那麼嫌疑人也極有可能在夜間拋屍,兩者的時間間隔最多為一天。”

田春達把菸頭按滅在菸缸中:“我們再來分析一下,嫌疑人為何會選擇如此另類的拋屍方式。我們試想,魚販兄弟倆如果沒有盜取魚塘中的魚,會是什麼結果?”

“屍塊被魚消化,再也找不到把柄。”

“郝東說得沒錯。”田春達點點頭,繼續說,“從案發到現在,死者被害早已超過60小時,但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篩選到一條符合條件的失蹤人口報案,這是其一。其二,就算派出所接到失蹤人員的警情,發現不了屍體,也只能按照正常程式登記一個失蹤人口資訊。除非有一天屍骨重見天日,我們才能透過DNA比對,核實死者身份,但時過境遷,物證消失殆盡,就算是知道死者是誰,偵破的難度也可想而知!很顯然,嫌疑人選用這種方法拋屍,肯定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根據目前所知的情況,嫌疑人應該具備以下特點——

第一,嫌疑人對拋屍魚塘相當瞭解,他知道魚塘中的魚還處於成長期,不會拿去出售,所以他才大膽地選擇用碎屍餵魚。

第二,魚肚中的屍塊相對新鮮,沒有明顯的腐敗跡象,說明嫌疑人殺人後立即分屍,緊接著就拋屍魚塘,中間幾乎沒有時間間隔。

第三,嫌疑人作案分為殺人、分離骨肉、碎屍、拋屍四個過程,且整個犯罪經過一氣呵成,完全是有預謀的殺人行為。

嫌疑人手段殘忍,一般侵財殺人的可能性不大,按照我的分析,嫌疑人的作案動機要麼是為情,要麼是為仇。”

郝東插了一句:“從殺人到拋屍,能考慮得如此清楚,而且熟知魚塘中魚的養殖週期,排除外人,那符合條件的就只有魚塘的經營者。”

田春達對於郝東提出的假設沒有反駁,他繼續說道:“就算是老漁民也不可能從外觀去判斷一個池塘的新舊,更不可能知道魚塘中魚苗的生長情況。能對魚塘拿捏得如此準確,要麼就是魚塘主,要麼就是知情人,而且這個知情人對漁業養殖肯定有所瞭解,但不管怎麼說,一定是魚塘主生活圈內的人,所以找到這個魚塘的經營者,是下一步辦案的關鍵所在。”

田春達說完,郝東接了一句:“刑警已經全力在尋找魚販兄弟的下落,相信很快就會有結果。”

“嗯,好!”田春達說完看向張法醫,“我目前就掌握這麼多情況,張法醫你來說說。”

張法醫抽出報告:“到目前為止,我提取了兩種生物檢材:人類DNA和另外一種混合物。

“我先說說DNA。我們從魚腸中分離出大量的屍塊,因為條件有限,不可能逐一檢驗,於是我隨機抽取了10組樣本,得出同一個DNA圖譜,也就是說所有屍塊均來自人類,且是同一人,基因型為XX,死者是一名女性。

“接著是魚肚中的混合物,物理特徵為棕黃色顆粒,經過水解,可檢驗出豆餅、稻草粉、麵餅、玉米麵、骨粉、食鹽、維生素以及鐵、硒、銅、鋅等礦物質,按照成分推斷,這種混合物是魚飼料。

“從魚腸中取出屍塊時,我發現有大量的黃色物附著,‘混子’雖然是雜食性魚,但是它對單純的屍塊並不是很感興趣,所以我懷疑嫌疑人為了保證屍塊能在短時間內被魚群食入肚中,他還在絞碎的屍塊中拌入了魚飼料。”

田春達“嗯”了一聲:“嫌疑人連魚的食性都知道,說明其對漁業養殖不是一般的瞭解。”

張法醫接著報告:“在魚肚中,我勉強找到了6節斷指,其中有4節為指根部位,沒有紋線,無任何鑑定價值;另外的兩節,一節為右手食指指肚,另外一節為右手小指指肚。

“兩枚指肚雖然經水浸泡有些褶皺,但是經過處理,我還是取到了清晰的指紋。經過觀察,我發現,提取的兩枚指紋,指頭輪廓較小,紋線密度較大,邊緣較光滑完整,紋線比較清晰和均勻,皺紋少而短小,形態多呈長圓形;也就是說,死者的指紋還未到徹底發育成熟的年齡,所以我懷疑死者的年齡在20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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