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9章 【124號盒子】狼頭鎮(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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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獨自駕車,行駛在蒼茫的荒野。

輪子下坑坑窪窪的公路,讓我忘記了自己的座椅是皮質的。

或許,在這樣的夜晚穿越邊界,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

但是我別無選擇。

連續多日的逃亡,讓我疲憊不堪,現在唯一希望的就是,不要被州警碰上。

當然,要是能有一口龍舌蘭酒,就更美妙了。

越往邊界開,似乎夜色就越朦朧。

幸好,這輛老款的科邁羅SS效能不錯,即使在路況不怎麼樣的時候,也能夠發揮出不俗的**水平。

估計這是夜間瘋狂趕路的唯一樂趣,也是碰上州警後,能逃脫的唯一希望。

雨非常不合時宜地下了起來。

唉!

真讓人討厭。

尤其是你在心驚膽戰的時候,駕著車在一片荒原上面。

一面擔心著執法者的追捕和仇家的追殺,一面被撕裂夜空的閃電驚嚇著。

然後,你又要將你的全部注意力,集中在這該死的路況上。

胃不停被地面的坑坑窪窪顛得七葷八素,加上耳膜被懸掛系統那令人牙酸的嗞嗞聲刺痛著。

我肯定,如果再堅持一兩個小時,我會瘋掉的。

這算什麼州公路,居然連路燈都沒有一盞!

路邊稀疏的樹木,在狂風中搖擺,彷彿是骷髏的手臂,在向虛空中不停抓撓。

突如其來的閃電,將這些“爪子”影射在前方的道路上。

彷彿我的車子,正在駛往鬼爪密佈的未知深處。

我看了看儀表,車子已經跑了近兩百公里了,方向沒變,按理說,應該早就穿過邊境到了墨西哥。

可是我環顧四周,別說墨西哥,連邊境的鐵絲網都沒看到。

難道是方向錯了?

見鬼,不可能的,我根本就沒拐彎,一直沿著這條州公路走的。

這麼大的雨,我也不好下車檢視。

停下來更不可能。

搞不好,我的仇家從天而降,在後面給我一槍。

都怪這該死的能見度,肯定是中間不小心走進哪條岔道了,真倒黴。

這詭異的天氣,加上詭異的事情,註定了今晚的不平凡。

當然,這是對我而言。

對別人而言,這只是一個平凡的夜晚。

沒辦法,我只能在這糟糕的天氣下,靠著僅有不到兩米的能見度繼續前進,多停下一秒,就多一分危險。

車子繼續前進,但是開了沒多久,情況漸漸明朗起來,前方的道路慢慢變平坦了。

車窗外的景色,也慢慢由原本的荒蕪,變得有生機。兩旁稀疏得鬼爪一般的樹木,也漸漸變得密集和高大。

沒多久,我就發現,自己的車子駛進了一片密林區。

雨勢變小,前方也隱隱出現了房屋和小路,路兩旁是一些鐵柵欄,看來是某個密林中的小鎮。

這個小鎮有一點點奇怪,雖然現在是深夜,但是這個小鎮裡,居然沒有半點生機。

我的意思是,即使居民都入睡了,也應該會有一點點人的氣息。

而這個小鎮給人的感覺,就像是一座墳墓:有人跡,卻了無生氣。

終於,在車子走到將近小鎮的盡頭時,我看見了一家小酒吧,裡面燈火通明,而且聽起來裡面非常熱鬧。

停車、熄火、開門、關門。

雖然我知道,現在停下來非常危險,但是我覺得,問問路應該比自己瞎轉悠靠譜多了。

而且,我的確需要找個地方喝一杯,這樣開下去,壓力太大了。

酒吧內飾並不豪華,甚至可以說有點破舊。

裡面也沒有流行的爵士樂,只有一個大鬍子,拿著一把木吉他,自彈自唱著一些鄉村音樂。

頭頂的暖色調燈,使得這個酒吧有了那麼一點點的歡樂和溫馨的氣息。

呵呵,老實說,我在這裡感覺舒服多了。

吧檯妖媚的酒吧女郎,向我拋了個媚眼:“看來你不是本地人,要喝點什麼?”她俯下·身,擦拭著吧檯。

“龍舌蘭。”我移開目光,仔細打量著這個酒吧。

如果在平時,我完全不介意和這樣的美女調笑幾句,可是今天不同,逃亡中的我,必須保持低調。

“這裡是什麼地方?”

既然闖進了這個奇怪的地方,我想我必須打聽清楚。

“這裡叫狼頭鎮,呵呵,你沒聽過很正常,可能你在地圖上也找不到這個鎮子,怎麼說呢?它……嗯,太小了。”

坐在旁邊吧檯的一個穿著白色馬甲、一身疙瘩肉的猛男,開口接道。

“這是一個有故事的小鎮,儘管這些故事,都是從父輩流傳下來的,是吸引遊客的幌子而已,可是這裡依舊沒什麼遊客。”

這時,大鬍子吉他手,也坐了過來,看樣子是唱累了。

他點了一杯瑪格麗特,也加入了我們的談話:“你看起來是迷路了?”

我微微有點警覺:“你怎麼知道?”

“哈哈,不用緊張,因為沒人會主動走進這座小鎮,除非是迷路了,或者……”他故意拖長了聲調,“或者是逃犯、毒梟和毫無存在感的人。”

我悄悄把手探入衣服內袋,摸到了左輪手槍的槍把。

“哈哈哈!至少外面的人,是這麼說的!”大鬍子爽朗的笑聲,冰釋了我心中的敏感。

看來是我太神經質了,這些人對我一無所知。

“想聽聽這個小鎮的故事嗎?我今天感覺,說話的想法非常強烈。”酒吧女郎嬌笑著,放下了抹布過來搭話。

估計外面的雨,一時半會兒停不了,我覺得聽聽無妨,於是點頭道:“請便。”

她微微點頭:“這個故事,說的是狼頭鎮名字的由來。”

……

已經沒有人記得,是在哪一個年代。

在那個時候,華盛頓已經將星條旗在南美洲插得滿地都是。

而當時的狼頭鎮,並非一個真正的小鎮,而是一個村莊。

這個村莊,由幾個規模頗大的農莊組成,而這個村莊裡最大的農場主叫埃裡克。

當時,他的稅收是這個村子裡交得最多的。

而且,由於他溫文爾雅、待人有禮,在這附近深得民心。

埃裡克有一條巨大的狗,他經常帶著這條狗,出去打獵。

這條叫巴克的狗,是埃裡克的一個朋友送給他的。

埃裡克第一眼看到它的時候,它還只是一條小犬,不到三個月大。

可憐的埃裡克,他的妻子在他結婚後沒多久,就因為黑死病去世了,之後他就沒有再娶。

一生無兒無女的埃裡克,將這條小狗視為己出,給了它親生兒子一般的地位,甚至專門請人照顧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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