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萊特家族(1 / 1)
“明軒,我出這個錢,可純粹是為了幫你。陳軒就算是和瞿勝男結了婚,也動不到我一根毫毛。可你就不同了,你們之間可是深仇大恨。你想弄死他,他是不是也想弄死你呢?即便是不弄死你,他也不會叫你有好日子過。說到底,你們已經是解不開的生死局了。”
如果說沒有安志傑這個骨子裡壞透了的傢伙,李明軒早就懸崖勒馬,及時止損了。可是每到打退堂鼓的時候,安志傑總會搖著鵝毛扇子及時出現。李明軒心裡也恨安志傑,覺得他狡詐陰險,可是兩個人的共同利益有不折不扣地在那裡。
這一次不同於以往,這次是李明軒自己想好路線圖,拿好主意後再和安志傑商量。這樣的事,當然一拍即合。
李明軒和瞿勝男一樣,高中時代就來到美國上學。不過他和瞿勝男不是在一個城市就讀。
李明軒的班裡有個當地黑幫大佬的兒子。叫湯米金,是該市一個歷史悠久的福建移民幫會的後代。這個家族經過幾代的經營,已經逐漸以整正行生意為主了。可是他們依然和美國各地的幫派有千絲萬縷的聯絡。
李明軒和瞿勝男前後腳飛到美國。當瞿勝男和陳軒還在洛杉磯徜徉的時候,李明軒就和湯米金接上了頭。經過添油加醋的被迫害訴說,激起了湯米金的怒火來。
“湯米,我這一生的好姻緣怕是叫這個鄉下癟三給毀掉了。你不知道,瞿勝男翻臉無情,竟然當著一眾媒體記者的面,抽我的耳光。把我的臉都打腫了。也不知道這個孫子,手裡掌握了什麼迷幻藥,把瞿勝男變成了一個殭屍角色。被人當傀儡,騙財騙色。”
湯米金答應幫李明軒連絡波士頓的黑幫,但他說:“明軒,我們家族已經好久不涉足江湖事了。你這個算是我私人幫忙,錢財你直接交給對方。我不能碰這種錢。事情是他們辦,和我沒有關係。”
李明軒和湯米金詳細交代了瞿勝男在波士頓私宅的情況。叫那邊的黑幫先布控監視。
“瞿勝男到了波士頓,一定會住進那所房子。而且不久之後,她肯定要去紐約。如果她自己動身,把陳軒自己留下,就叫他們下手。如果瞿勝男不動身或者她帶著陳軒,那就先等等。雖然沒什麼感情了,我也不想傷害瞿勝男。”
“好沒問題,他們拿人錢財為人消災。一切按你的吩咐辦事。”
談好了之後,李明軒把五十萬美元達到了對方的賬戶上。五十萬美元在中國是個大數目,但是在美國,基本和中國的五十萬人民幣區別不大。除了估計萊特家族和湯米金家族的世交外,主要是這件事情的辦理難度並不大。所以陳軒說就五十萬美元,也就按五十萬美元辦了。
這件事主要是布控和監視,對方不過是是個從中國初來乍到的菜鳥。基本手無縛雞之力,且驚恐不安。
出於某種心理,李明軒沒有把陳軒會功夫的事說出來。因為他也知道,辦這件事黑幫的殺手肯定會帶槍。手槍這玩意兒,在中國是稀罕物,但是在美國那就是爛大街的了。
末了,李明軒還是和湯米金說:“叫他們帶上搶,迫不得已一槍擊斃就行了。對這樣的爛人,叫他死在美國的豪宅裡也便宜他了。”
一切都安排好了,李明軒就去了拉斯維加斯。在那裡的賭場裡頻繁露面,一表示自己來美國只是單純為了消遣。
李明軒賭場了賭錢,輸贏也不過幾千美元。他的心思直接就不在賭桌上。
萊特家族雖然是黑幫,但是他們也講究江湖規矩,那就是輕易不向無關的市民下手。李明軒拜託的這件事,他們也是經過掂量才接下來的。這件事真去做,風險極小。五十萬美元,夠了。
為此史密斯萊特,安排了託尼李逵特和安東尼李逵特兄弟來,辦這件事。每人五萬美元的報酬。
“如果你們迫不得已使用槍械,必須立刻逃走。不使用槍械,沒有驚動鄰居。那就可以在裡面翻找一下。明白我的意思嗎?如果違揹我的話,你們活不過三天去。”
一邊是十萬美元唾手可得,一邊是教父之子血淋淋的威嚇,李逵特兄弟自然知道輕重。經過了數天盯梢,等到確認瞿勝男離開上了去紐約的高速公路後。哥倆知道,當天夜裡就是動手的機會了。
和李春華團伙的匪徒們一樣,李逵特兄弟手上也有好幾條人命了。早在沒有假如萊特家族黑幫之前,這哥倆做這種入室殺人的勾當也好幾起了。只是沒有警察抓住而已。當然了,這哥倆也坐過牢。出獄後別無所長,只能重操舊業。這次他們直接投靠了著名的波士頓萊特家族,為他們做各種髒活。
這哥倆都能熟練使用手槍和匕首,都有熊一樣解釋的身板。無論是攀爬還是開鎖,他們都不在話下。加上他們不是第一次做這種事,心理素質非常好。綜合所上,拿下一個驚弓之鳥的陳軒直接沒問題。
李明軒聽到這些安排,直接喜形於色,雖然心底存在著一絲羞愧。覺得自己如此,有些卑鄙。不過這件事做了,警察最多隻能以入室盜竊殺人立案。如果破不了案,也只能不了了之。一箇中國來的旅行者,被入室搶劫盜竊殺害了,這算個什麼破事兒?
晚上,李明軒睡在拉斯維加斯的酒店裡,已經在想象瞿勝男在紐約聽到家中出事的模樣。就是再能沉住氣,她也會癱坐在地崩潰大哭。
那個場面如果碰巧被人拍下來,那是李明軒最想看到的一幕。媽的,得罪我軒太爺的下場就是,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個賤貨,我要叫你一聲都生活在陰影裡。一輩子都不會在有幸福。只要這件事出了,不久就會傳遍整個燕京上海,瞿勝男的生活圈。
而他李明軒最該做的就是先惋惜後沉默。對,沉默就是他李明軒最該做的事。古人不是說萬言萬當不如一默嘛。無論是外人如何議論,李明軒都不會解釋一句。他就站在遠處,看著瞿勝男痛苦的淚臉。把所有冷酷的微笑都藏在心裡。於無聲處聽驚雷,這樣做才最高明,最解恨。
李逵特兄弟的動手之夜,李明軒輾轉難眠。一會兒激動於大仇得報,一會兒驚懼於萬一失手。
清早時分,一夜未眠的李明軒正在床上打盹。忽然他放在床頭的手機一下響起來。李明軒嚇了一哆嗦。他一骨碌爬起來,一把抓過了手機。因為過於緊張,按鍵的手指都顫抖起來。不管怎麼說,李明軒也不過是個二十幾歲的青年。在被仇恨迷亂心智前,李明軒還是個如假包換的知識分子。
“明軒,壞了。你說的那個驚弓之鳥是把好手。他居然反殺了史密斯派的兩個黑人好手。造成對方一死一傷。”
這個清晨的電話裡,氣定神閒的湯米金語調驚慌。他顯然也是才獲得訊息。
“什麼什麼,到底是怎麼回事!怎惡魔會被反殺,派去的人沒有帶槍嗎!”李明軒一聽這訊息,差一點就暈過去。這他麼的居然是一死一傷。萬一這個受傷的把主使人招供出來,順藤摸瓜就能抓住他……
“聽說,兩個黑人進入院子後,遭到了對方的伏擊。那個死的下巴都被子彈掀掉了。明軒,你這是害人啊。你不是說他是個菜鳥嗎?你聽說過,天底下有這樣老辣的菜鳥嗎?害人害己呀明軒。”
湯米金說到這裡,不等李明軒說什麼,直接就把電話給掛了。賭城的晨曦裡,丟下過呆若木雞的李明軒瞠目結舌。
這孫子居然會用槍,會伏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