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替罪羊(1 / 1)
看守所裡的劉軍,已經徹底改頭換面。
剃了寸頭,披著黃馬甲,滿臉悔恨。
開口第一句話:“宋警官,我老婆孩子還好嗎?”
宋啟沉默了,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劉軍被捕後,輿論的風口徹底轉向。
原本把他塑造成“打假英雄”的媒體網路,紛紛倒戈,集體炮轟劉軍。
大肆怒斥他是個狡猾惡毒的殺人犯,把虛偽演繹到了極致。
好多網路自媒體還給劉軍老婆潑髒水,把她描繪成蛇蠍毒婦,殺人犯的幫兇。
甚至連劉軍兩歲的小女兒也沒能倖免,被冠以“惡魔小雜種”的惡名。
劉軍家門口天天被人潑油漆,無數人圍堵、謾罵。
包子鋪也被打砸、惡意舉報,被迫關門歇業。
劉軍老婆嚇得連夜帶女兒逃回孃家,結果孃家人不收,還把她往外趕。
娘倆只能臨時租了一個小屋暫避風頭,朝不保夕,日日以淚洗面。
“宋警官,她們…出事了嗎?”
見宋啟遲遲不開口,劉軍立馬慌了。
在他眼裡,老婆孩子就是一切。
“她們很好,你不用擔心。”
宋啟編織了一個善意謊言安撫劉軍,接著話鋒一轉:“當時你只捅了他一刀,沒砸他的臉?”
劉軍點頭:“絕對沒有,我捅了他肚子就嚇跑了,接著就暈了。”
“我記得很清楚,當時我逃走的時候,他的臉沒事啊,是不是被野獸啃了?”
宋啟把這個疑點記下來,又問了一個看似無關緊要問題,“他揹包裡都有什麼?”
劉軍搖頭:“這我不清楚,可能是衣服或者書本之類的。”
從劉軍的眼神裡,宋啟沒有看到偽裝。
他甚至不知道致命傷在胸口,而並非小腹。
宋啟越發篤定自己的猜測:真兇另有其人!
臨別之際,劉軍掏出一封家書,請求宋啟幫忙帶給他老婆。
“宋警官,我不是故意的,應該不會被判死刑吧?”
“如果請個好律師,或許能爭取無期,表現好,最快十三年就能出來。”
“十三年?也好,也好,能出來就好……”
劉軍自顧自嘟囔,眼裡滿是對家人團聚的憧憬和期待。
宋啟把信交給了劉軍老婆,一個老實本分的中年婦女。
“我老公不是那樣的人,他絕不會殺人劫財,他打假做好事也都是發自內心的!”
劉軍堅信劉軍沒有故意殺人,傾盡所有,請了金牌律師何錚為劉軍辯護。
何錚從業以來,勝訴率高達90%,這在業界算是輝煌戰績。
他去看守所見了劉軍,承諾爭取認定過失殺人罪,最多判七年就能出來。
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比劉軍預想得要好很多。
然而,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就在開庭審判的前一晚,劉軍突然在牢裡上吊自殺了!
他用床單做了一根繩子,一頭綁在上鋪的欄杆上,一頭纏在脖子上。
為了防止瀕死掙扎的本能反應驚動別人,他還把內褲塞進了嘴裡。
床底下有他留下的一封遺書。
上面用鮮血寫著一行血字:
【我知錯了,請放過我的家人!】
得知劉軍自殺身亡的噩耗,宋啟更感覺不可思議。
前兩天他還託自己幫忙給老婆帶信,字裡行間充滿了對一家人團聚的憧憬和渴望。
而且也有很大希望爭取過失殺人罪,用不了幾年就能出獄,根本犯不上畏罪自殺!
到底是為什麼?
是什麼迫使他自殺?
難道是李明威?
宋啟下意識聯想起,李明威日記裡記載著劉軍的名字。
可雙方的社會關係沒有任何交集,也沒發現劉軍握有李明威的把柄。
李明威根本不具備作案動機……
儘管疑點重重,但嫌疑人劉軍已死,塵封15年的懸案只能草草終結。
看著劉軍老婆抱著屍體失聲痛哭的慘狀,宋啟下定決心挖掘真相。
第一步就是確定受害者身份。
搞清楚他此行目的地。
順便摸查一下揹包裡的物品。
或許就能查到那個隱藏在背後的真兇。
宋啟透過魏嵐打通關係,到蓮東縣局證物科打聽情況。
由於年代過於久遠,這起無頭案的受害者屍體早已被火化。
但因為尚未查清屍源,警方保留了他的DNA樣本,以備不時之需。
可是就在前不久,證物房核對庫存的時候,突然發現DNA樣本不翼而飛。
當時劉軍還沒有被查到,案子依然處在塵封狀態,工作人員就沒有放在心上。
這是巧合嗎?
宋啟暗自懷疑,或許背後有人動了手腳!
所幸當年死者還有一顆脫落的牙齒,與兇器等證物儲存在一起。
宋啟順利拿到這顆牙齒,拿去市局做了DNA鑑定,再與人口基因資料庫做比對,希望能發現線索。
他近期的一系列行動,都被周正看在眼裡。
在市局門口攔住他,當面呵斥:
“一個巡警就做好本職工作,不要試圖搶刑警的飯碗,你還不夠格!”
言外之意,警方傾盡全力,15年都沒能破案。
最後直到嫌疑人死亡,疑團也沒能完全解開。
宋啟憑什麼覺得自己能查明真相?
再說,一起橫跨15年的懸案好不容易終結,再翻案這不是沒事找事嗎?
“周隊,真相和結案孰輕孰重,我想你比我更清楚。”
宋啟擦著周正的肩膀,閃身離開。
功夫不負有心人。
三天後,資料庫成功匹配到了一條DNA資訊,顯示與受害者有血緣關係。
這條DNA資訊的主人,是01年齊海警方抓獲的一名盜竊犯,名叫黎洪,現年58歲。
經過黎洪供述,他有個侄子叫黎鵬,是齊海工業大學的本科生,於1989年畢業,分配到蓮東縣機床廠。
但在報到途中突然失蹤,杳無音訊,距今已經15年。
他說的情況與死者完全吻合。
基本可以確認,受害者就是黎鵬!
黎鵬的父母,早在他上大學期間,就遭遇事故雙亡。
當年警方貼出尋屍啟事,作為黎鵬僅剩的親屬,黎洪恰好犯了點事被拘留,根本不知道侄子已經出事。
所以他失蹤這麼久,警方也沒有收到報案。
這一系列巧合,導致警方十幾年都查不到屍源。
綜合以上資訊,宋啟發現了疑點。
黎鵬是孤兒,連大學都是靠助學貸款完成的,身上不可能攜帶多少錢。
他此行的目的是去蓮東縣機床廠報到。
揹包裡裝的一定是個人檔案資料,包括身份證、學歷證書等等。
包裡沒錢,兇手拿走揹包肯定不是圖財。
砸爛黎鵬的臉,顯然是想隱瞞他的身份。
兇手為什麼要這麼做?
只有一種可能——瞞天過海,冒名頂替!
想到這裡,宋啟隻身一人,跑到蓮東縣機床廠調查。
當年的國營大廠早已改頭換面,被青峰集團收購,變成了青峰工業園。
廠長已經換了好幾批,所幸人事科的老科長還沒退休。
宋啟直奔主題,問他廠裡有沒有叫黎鵬的職工,尤其是1989年12月以後入職的。
“黎鵬?我好像有點印象……”
老科長翻找起來塵封多年的入職統計表,卻沒找到黎鵬的名字,但在處分報告上面找到了。
當年國營機床廠是鐵飯碗,無數人擠破頭都進不去,唯獨黎鵬遲遲沒來報到。
當時人事科誤認為黎鵬是大學生,心高氣傲,連國營大廠都看不上。
過了三天還不見人,便當作黎鵬自動放棄入職,直接將其除名。
誰能想到,黎鵬已經死在了那條通往縣城的小路上。
調查到這裡,線索戛然而止。
沒有人冒名頂替黎鵬入職,那麼兇手拿走他的檔案資料做什麼?
難道是自己偵查方向錯了,劉軍真的撒了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