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發配嶺南(1 / 1)
三日!
這是給了晏旭設法解決這所有問題的最後限時。
陳縣令為此也是擔了風險。
晏旭無奈著,卻也感動著,謝過縣令大人,默默地退出離開。
他準備去找董壺董老大人。
綿州與省城之間,原是太子太傅的董老大人,便致仕歸於那兒多年。
只是真的已經過去了二十一年,也不知董老大人肯不肯接見他這個無名小輩,更不知其願不願意插手此事。
晏旭想要用沙漠中的動物圖畫,再試一試。
老一輩的臣子中、尤其是前朝末或本朝初就致仕的一些老臣,其實對於失土那些,晏旭相信那也同樣是切膚之痛。
應該行的。
只是……時間上到底來不來得及?!
……
而在此之前。
看著晏旭進去縣衙,小胖墩和杜景辰守在外面,急切地等待訊息時。
小胖墩轉了幾圈兒,感覺到肚子餓,便讓衛一去街對面買些吃食。
衛一沒答應。
“小主子,您身邊現在就只剩屬下一人了。”
其餘人在他們趕到縣衙時,就已被小胖墩都攆了去尋找周氏。
“哎呀,磨嘰,就街對面,我還能被人給吃了不成?!”
小胖墩最煩人家總嫌他沒用。
就這麼點兒距離怕什麼?且他自己也有習武的好不好?
衛一無奈,只得再三叮囑他不要亂跑,才快速穿過雨幕,去買早食。
小胖墩卻又感覺尿急。就拽了杜景辰,想讓其跟著自己一塊兒去那邊巷拐處解決。
杜景辰焦心急肺,只想等訊息,一步都不想挪開。
小胖墩憋不住,就自己跑過去。
正尿著呢,忽見一人從巷內跑出,腳步很急,像被狗攆,還撞到了他的後背,害得他尿都差點兒憋回去。
罵了人家一句,尿完,提好褲子,走出巷道。
誰知就見那人與另一人返轉了來,與他擦肩而過。
小胖墩沖人家翻個白眼,就準備過去衙門口。
突被那二人出手鎖住,其中一人還在大喊:“偷兒,哪裡跑!”
小胖墩懵了個大。自己幾時成偷兒了?
欲掙扎,卻不得脫。便要斥罵,卻被人一指點住了啞穴。
只能任由那二人押著自己,直接押進了縣衙。
而晏旭出來時,正好聽到公堂外鼓響,也正正看到小胖墩被押著、杜景辰哭著跟隨的場面。
晏旭看著無數密密麻麻的雨點,就感覺像無數條絲細,正向著自己捆縛而來。
原來沒有最狠,只有更狠。
曹森,連他、他的家人,和他的兩個小夥伴以及他們的家人,都不想放過!
且不是用刀砍,而就是要用這樣折磨人的法子,一點一點將人逼入崩潰。
逼得人就算想與對方同歸於盡,都夠不著對方的袍角。
晏旭跑過去,只見公衙已升堂。
一人拿著塊成色上好的玉佩,狀告小胖子偷盜,另一人為證。
小胖墩在升堂前就已能說話。
他氣得滿臉通紅,“小爺偷你的玉佩?就憑你這破勞什子也敢冤枉小爺!”吼著還想打人。
被衙役死死押著,還要踢他跪下。
他不跪,衝衙役們吼:“你們誰敢受小爺這跪,全死!統統都得死!”
衙役反被激得發了狠,就要一棍將他給打跪下,晏旭和杜景辰衝上去擋住。
他倆還要被衙役們給拉開。掙扎不過,索性抱住小胖墩,死不撒手。
小孩子,只能用這種小孩子撒賴的方式,無助又無力地保護自己的小夥伴。
晏旭心裡火在燒,燒到痛,痛入骨髓。
衙役們的殺威棍落在他們三人的身上,小胖墩反想將他二人護住。
二人不肯,有棍就三人一起挨。
“行了,不跪就站著聽審。”
陳文軒眼見公堂上被三個孩子鬧成一團,在衙役打下第三棍前,擺了擺手,發了話。
衙役們這才站開。
三個小夥伴分開,互相整了整還溼漉漉的衣袍,再肩並肩站立,齊齊向縣太爺行禮。
眼神卻在向彼此間詢問:有沒有打壞?
待到見對方都微微搖頭,才俱稍稍安心。
晏旭出列,一一拿出三人懷裡的錢袋,當著縣太爺的面開啟,倒出內裡的銀票和銀兩。
“我們三人加起來,共有555兩380文,其中有500兩都是小胖墩的。他有錢,一向有錢,從來行事疏財豪闊,絕不可能為一個那等的玉佩行偷盜之事,請縣太爺明查。”
縣太爺輕輕搖了頭,緩緩出聲提醒道:“自身有無錢財,與是否喜惡偷盜,無關。”
晏旭心下嘆氣。
這道理他其實也知道。有些富人也是會手欠。
他只是企圖讓縣太爺將行為與日常聲譽掛勾、以達到證明小胖墩被冤而已。
但顯然,失敗了。
誰讓小胖墩根本沒身份啊!
這時,那人跳出來。
一手高舉著玉佩,一手指著玉佩,滿臉不忿。
“他這麼有錢還偷我玉佩,更該打!他當時正在撒尿,我急著出去接好友,路過他。剛出巷,正好遇到友人來,我二人又返轉。正見他拿著玉佩在提褲子。縣太爺,您聞聞,這上面還有他的尿騷味兒呢!”
說著,還想上前將玉佩呈遞。
“我這玉佩本價都值五十兩,更是我亡母遺物啊,就被這小賊、被小賊給糟蹋了。”哭嚎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淚。
“不可能!我根本沒碰過什麼玉佩!”小胖墩漲紅著臉吼。
陳縣令也搖頭。
拒接了玉佩,搖頭道:“有尿液也不能證明就是這小胖子偷的。”
另一人就站出,行禮後道:“苦主向草民跑來時,草民正至巷口。親眼見到在苦主身後,這小胖子一邊繼續撒尿,一邊把玩了下這塊玉佩。甚至都沒將玉佩收起,就拿在手裡,這才是玉佩被沾上其尿液的原因。草民認得玉佩正是苦主、亦即草民友人亡母所遺之物,故我二人才將小胖子當場人髒並獲。”
當場人髒並獲,不需要更多的證據。
且朝律中雖然關於盜律的部分很嚴苛,但審問流程真的不復雜。
若是人髒並獲,即能當堂定罪、入刑。
晏旭眼見陳縣令就要拍下驚堂木,上前幾步,一拱手,“且慢。”
先喊停,再迅速退到光線昏朦處,距離人證約十二尺之距,拿出一樣巴掌大物什,類那玉佩大小,在小腹前狀似把玩。
問向那人證:“可看清我手上之物是什麼?”
“是秀才的身份紋牌。”那人盯著看了一息,便大聲回答。
晏旭:“……”
他沒想到這人的眼神真的如此犀利。
這唯一的反證法,失敗了。
“晚生請求縣太爺隔日再審,至少您得證實小胖墩身份不是嗎?”晏旭走回來,行禮懇求。
給點兒時間吧,此刻他只剩下最後一個完全不想用的辦法。
只是身冷、心冷、腦子更冷。
彷彿螻蟻面對著大象踩到頭頂的一腳,掙不開、逃不脫,只能在瀕死之際求得最後一口生氣。
只希望陳縣令再查一查。
但,縣太爺,搖了頭,輕輕回了句:“罪行與身份無關。”
隨即肅容,起身,拍下了驚堂木。
威喝有聲:“來人,押下這小胖子,實杖刑二十、剁去左手、發配嶺南!”
而公堂外的陰暗處,曹家兄弟倆,笑出了豬叫聲。
晏旭則上前一步,準備頂罪。
曹森最想看到的是他晏旭倒黴。只要他肯頂罪,本就是被逼無奈的陳縣令就應該會答應。
而由他頂罪,因著他的秀才身份,至少手腳能保全,小胖墩也能安然無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