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5章 糧食局的小船(1)(1 / 1)

加入書籤

對於糧食局安嶺掀翻代仲傑一事,林右安心裡是極度不爽的。尼瑪,千里當官只為財,誰不趁手中有權撈幾個啊,這個新來的安嶺,實太是太小題大作了。

別人,或許會覺得安嶺很厲害,但林右安不覺得。安嶺能寫那些東西,很厲害麼?任何一個大學老師都能寫,任何一個記者也能寫,但能說他們就比一個縣長縣委書記厲害?

雖然安嶺現在是糧食局長,但在某種意義上,還是自己的下級。如果有機會,未必不能給他添一點堵。

在這樣一種情緒下,林右安看到了敘縣糧食局的《關於開發敘縣糧食局沿江土地發展我縣經濟的報告》。

敘縣糧食局這個檔案,名義上是“報告”,但其所說事項,卻隱藏著“請示”,也就是行不行,縣政府得拿出主意來。

但是,因為林右安帶著某種不健康的情緒,看到標題之後,根本沒去翻閱內容,就直接簽上“歸檔”二字,交給了檔案管理者。

意思是,安嶺打的這個報告,根本沒到任何縣長的案頭,就被打進了冷宮。

其實,林右安根本沒資格這樣直接處理檔案的,但安嶺的運氣不是很好。最近幾天,縣府辦主任王羲甫陪同縣長周本強去龍南出差了,所有檔案之類的東西,暫時臨時有林右安負責。

在安嶺的報告被打入冷宮的同時,任玉芬以地區商業局名義的報告,同樣送到了行署辦。任玉芬的這個報告命運要好一些,但還是被打入了冷宮。

任玉芬這個報告遭到冷遇,理由很奇葩。

現年55歲的行署副專員尹玉康分管商業、運輸等領域。這個尹玉康,客觀地說長得還不錯,頗有樣板戲中李玉和的樣子,但因為這個長相,讓他在自命風雅的同時,也有點好色什麼的。有的辦公室人員或手下,看到尹玉康的權力,自然也就任其揩油,但任玉芬卻堅決不讓其得手,哪怕尹玉康經常厚著臉皮說什麼“嗨,玉芬主任啊,你有個玉,我有個玉,好玉成雙嘛。”

如果尹玉康知道任玉芬的舅舅是幹什麼的,給他十個膽子也不敢這樣調戲對方。問題是,尹玉康根本不知道任玉芬的底細。

讓尹玉康高興非常的事,竟然是任玉芬成了商業局局長,這個,真是人生之大喜啊!無論如何,要在任上把這個任玉芬打來吃了,否則,這是自己為官一生最大的遺憾。

但是,尹玉康在任玉芬上任商業局局長以來,叫了任局長三次來彙報工作,同時自己也去商業局視察了三次,且不說得手,甚至連語言重一點都不行。

因為任玉芬竟然反威脅他:“尹專員,人生不易,你是不是想晚節不保?你相不相信,我只要大喊一聲你耍流氓,你就只有去政協養老?”

尹玉康雖然不相信任玉芬的威脅,但是他也不敢賭。政協啊,最好自己這一輩子都不要去。

就在這樣一種背景之下,任玉芬的報告送到了行署辦公室。行署辦公室按照相關程式,將檔案簽到了他這個分管專員處。

尹玉康看到地區商業局打來的報告,上面還“簽發人”任玉芬的大名(當時未必有簽名),尹玉康頓時就笑了,得意地笑了。如果他知道那首名歌,他一定會唱,咱們個老百姓,今兒個真高興。你任玉芬不是很牛B的麼,終於遇到我的手上了吧?

所以,尹玉康當即把這份檔案鎖進檔案櫃裡,不聲不響地。

……

夢境裡,曾有人把發達國家企業的技術戰略簡稱為“三代”:生產一代,儲備一代,研製一代。

安嶺把這個“技術戰略”篡改成了自己的“工作戰略”:做著一件,籌備一件,想著一件。

安嶺擔任敘縣糧食局長,如果只想到沿江土地利用一件事,除此之外就沒其他事兒可做了,那這樣的局長與賭徒沒什麼兩樣。

安嶺把《報告》交給縣政府第二天,就開始了局內各科室及企業管理整頓工作。

首先調整的是運輸科的管轄許可權,運輸科只管理車輛運輸、糧油運輸等業務,以及負責運輸車隊的管理;將車輛器械檢修廠交由企業科管理,這是原糧食局管理機制最不合理之處。

其次,糧食局成立兩套業務班子,一套是以吳育生擔任組長的“計劃保障業務組”,其成員由相關科室領導、基層糧站負責人擔任,其任務是如何保證國家糧食統購統銷和戰備糧儲備部分任務,在保障完成國家政策任務的前提下,開源節流,向管理要效益,向服務要效益,保障經營活動的正常利潤。一套是以方成擔任組長的“商品經濟業務組”,其成員由相關科室、相關企業負責人組成,其任務是充分利用糧食局現有資產,在國家現有政策允許下,努力探索新的經營形式、業務形式和新的利潤增長點。

以後糧食局的會議,除全域性性的工作會議外,日常會議要分別召開,分別研究,分別決策。

相對於“計劃保障業務組”和“商品經濟業務組”而言,安嶺、王壽英、金世榮,以及辦公室、綜合科、財務科這三科負責人,共同構成領導、管理、監督、服務、保障核心。

再次,則是以各業務單位為個案的改革舉措。

各業務單位,以各鄉糧站、縣城糧油銷售店為基準單位,區糧站只承擔協調管理工作,不再統一包乾所在區域業務(馬上就要撤區並鄉了),條件較差的糧站可逐漸縮減業務與人員。各區鄉糧站及縣城糧油銷售店實施責任經營,經營業績好壞與津貼、獎勵、評先進等掛鉤,同時享受優先入城調動及相關企業福利的權利。

對各業務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群測群評,當地黨政反響比較強烈或群眾意見較大的負責人,將撤銷其職務,降為普通職工使用。

不得出現坑害農民、坑害客戶利益事件,一旦查實,將實行嚴懲。

在這一過程中,對各區鄉糧站進行賬目清查,但凡清查出貪汙贖職行為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該移送司法機關者絕不掩飾、姑息。

對於清查中沒有問題或問題輕微幹部職工,進行異地任職安排。絕不允許出現負責人、會計或出納,在同一單位工作超過三年的情況發生。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