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9章 陳廣智和宋美亞(1 / 1)
洗車這事兒,說大不大說小不小。
陳廣智雖然好奇,可畢竟這是件佔便宜的事。
他跑去物業調監控,也沒發現是誰幫自己洗車,最後就不了了之。
這事兒過去之後不久,有一天天下著濛濛細雨,生意格外好。
原本陳廣智給自己定的小目標是一天200塊純利潤足以,不要那麼雞自己。
可這天從出門接單一直忙到下午六點,流水是平時的三倍那麼多,平臺的訂單,一單接一單不停歇,還有乘客給他打賞。
雖說只有幾塊錢,可這是對他的認可和激勵。
他忍不住開始貪心了,決定再跑跑。
下雨天,的確是出行不便,許多計程車趁機漲價載客。網約車,相對來說就受歡迎一些。
他一天忙到晚,甚至午飯都是在車上解決,一整天只去了一次廁所。
到了晚上9點,妻子電話追過來,催他趕緊回家,此時他的流水已經達到1500塊,拋去各種花銷,能撇一千好幾百塊。
多刺激啊。
他嘴上答應著,還是接了一單。
正好這位客人和他順路,人呢文質彬彬,穿著白襯衫,灰色西褲,拎著一隻公文包。
上車先打招呼,陳廣智心情更好了,偏好這位顧客也喜歡足球、垂釣,倆人就越聊越上癮。
車開著開著,就出了城區。
到了一個很荒涼的社羣,馬路一邊是稻田,另一邊是拆遷的房子,廢墟後面是個新小區,零星地亮著燈。
“你家住這裡啊?”
停車之後,陳廣智問。
那人笑呵呵地說:“對啊,新買的房子。”
“哦,有點冷清。”陳廣智挺同情他的,作為新時代青年,他是受不了這種冷清的。
“是哈,對了,我手機沒電了,沒法掃碼,能不能付你現金啊?”
當時陳廣智沒回過神來,點頭說:“行啊,怎麼都行。”
那人就遞給他一打錢,注意,是一打,都是百元的,差不多有十張左右。
陳廣智愣住:“這麼多?用不到,給我24就行。”
那人笑著說:“沒事,我今天發獎金了,心情好,拿著吧。”
陳廣智心情挺激動的。
剛才這人上車之前,他的流水就已經有1500了,加上這筆錢,今天發啦!
他稍微客氣了一下,喜滋滋地接過錢,手一抖,全撒了。
陳廣智彎腰一張張撿起來,還跟那個男人說:“你以後有錢也不要這樣花,看你這麼年輕還沒結婚吧?得給自己留點老婆本啊!”
沒人回應。
等他撿起來錢,回頭一看,車上沒人了。
陳廣智就納悶,剛才似乎也沒聽到車門開關啊,人去哪了?
或許是他動作輕,自己沒注意到?
陳廣智的座右銘是想不通的事就暫時別想了,去嗨吧!
這一回也不例外。
他搖搖頭,苦笑著,拿起手機看有沒有新的訂單。
這時候,他忽然注意到,自己剛才的訂單不見了。
最後一個訂單是40分鐘前,市區的一個單子。
不對勁啊!
明明是半小時前接的單子,怎麼不見了?
他上下左右翻找,甚至找客服確認,的確是沒有那麼一單。
奇怪。
附近沒有訂單,平臺也沒有推送。
想著今天錢賺的差不多了,陳廣智就駕車返回家中。
回到家裡,他把這件事跟妻子宋美亞說了。
這天宋美亞剛好休息,聽到老公賺了那麼多錢,心情也很好。對那個奇怪乘客和訂單的點評就是——管他呢,錢賺到手就行,再壞能怎樣,還能見鬼不成?
宋美亞還準備了炸串啤酒,等他回來嗨皮。
夫妻倆就邊吃邊聊。
“來吧,交錢!”
宋美亞習慣性地開玩笑。
這也不是玩笑。
陳廣智很老婆奴,每次都把賺到的錢打進老婆卡里,自己再‘卑微’地從她那裡領零用錢。
當然,這裡卑微是要加引號的。
畢竟妻子當初跟他是裸婚,連婚紗照的錢都是借的,他一直感恩。
於是便開啟手機給妻子轉了錢,又起身去拿外套,準備把剛才的一千元現金給她。
可拿出現金的時候,陳廣智傻眼了,他手裡的哪是什麼現金,根本就是冥幣!
瞬間他全身起毛,手腳冰冷,緩緩扭頭看向妻子。
宋美亞看他神色不對,開玩笑道:“怎麼啦?別告訴我你收的都是假錢,快快上交。”
陳廣智拖著沉重的腳步來到妻子跟前,把錢遞給她。
宋美亞看到冥幣,瞬間覺得晦氣,生氣地扔下筷子,拍桌子罵人:“喂,你有沒有病啊,開玩笑有度好吧?幹嘛拿這種錢回家?真晦氣,快丟了!”
他夫妻倆感情不錯,經常開彼此玩笑。
不過宋美亞對這方面比較忌諱,沒想到今天陳廣智會戳她心窩子。
陳廣智趕緊解釋一番,賭咒發誓說這不是他買的,不是開玩笑。
好半天,宋美亞才接受這一事實。
兩口子如坐針氈,把那堆冥幣扔也不是,不扔更難受。
他們坐在沙發上,看著茶几上的冥幣發愁,最後決定扔掉。
可這大半夜不敢出門,準備第二天扔。
將冥幣裝進黑色塑膠袋,放在門外腳墊上。
關了門,他倆還是心慌。
“要不咱們去廟裡拜拜吧。”宋美亞提議。
陳廣智一向都是不信鬼神的,但這一回妻子說的他也聽了,倆人決定第二天就出門去拜佛求神。
眾所周知,臨時抱佛腳這種事,一般都是沒用的。
這都是後話。
晚上倆人躺被窩裡,翻來覆去都睡不著覺。
陳廣智說起那個地點、乘客,還是歷歷在目。
宋美亞說:“老公,你還記得那地方嘛?”
“記得,地址我記得清清楚楚呢。”
“我們來查檢視,沒準網上有說什麼,比如兇殺案啊,凶宅啊什麼的。”
兩口子就查那個小區。
別說,真給他們查到了點什麼。
那個小區,的確是不同尋常。
不過這份不同尋常,是他們始料未及的。
原來那小區修建出來,壓根就不是給人住的,而是放靈骨塔的。
靈骨塔,就是骨灰罈子。
是給死人住的。
城市裡的墓地三十年一續,住宅呢,稍微長一點,如果幾戶共買一套房,這房子裡可是能放不少骨灰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