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曹丕執政魏強盛 孔明善治蜀興旺 二(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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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說曹丕執政七年,在政治上,改革官制,集中皇權,整肅官風。

廢除中常侍和小黃門,改設散騎常侍、散騎侍郎兩種官職,定員上剷除宦官干政的根源,確立九品中正制,用人權從地方收歸中央。堅持大權獨攬,設立中書省,其官員改由士人充任,原由尚書郎擔任的詔令文書起草之責轉由中書省官員擔任,機要之權漸移於中書省。還定令婦人不得預政,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後族之家不得當輔政之任,又不得橫受茅土之爵。同時,削奪藩王權利,曹魏藩王的封地時常變更,沒有治權和兵權,舉動受到嚴格監視,形同囹圄。頒佈《日食勿劾太尉詔》,以革除無辜歸咎股肱大臣的弊端,頒發《禁誹謗詔》和《百官不得干預郡縣詔》,以改變相互誣告與朝臣頤指的世風。

在經濟上,繼續發展屯田制,施行谷帛易市,穩定社會秩序。

黃初末,魏國國庫充實,累積鉅萬,基本解決戰爭造成的通貨膨脹問題。同時,採取戰略防守,恢復生產。除禁令,輕關稅,禁止私仇,廣議輕刑,與民休養,使北方地區重現安定繁榮局面。

曹丕提倡節儉、薄葬,下詔禁止厚葬、淫祀,預作《終制》。

在文化上,下令恢復太學,建立儒家思想教育機構,傳播儒家經典。

後又對經學典籍進行收集和整理,鼓勵士人學經注經發展文化事業。下令人口十萬以上的郡國每年察舉孝廉一人,如有特別優秀的人才,可以不受戶口限制。又頒佈《取士勿限年詔》,以打破年齡界線,提出無論老幼只要“儒通經術,吏達文法”都可試用的用人之法。

在原來漢室樂舞的基礎上制禮作樂,朝堂之上宗廟之中演奏起正世樂、迎靈樂、武頌樂、昭業樂、鳳翔舞、靈應舞、武頌舞、大昭舞、大武舞,在短期內使封建正統文化得以復興。

其本人也有相當高的文學成就,現存詩作約四十首,賦作二十八篇,開創了七言詩的先河;各體制的散文總數有一百七十六篇之多,可以說是體制全面、涉及面廣、內容上有所拓展,作者將心緒與情愁,敘寫於字裡行間,同時能突破體制的束縛,洩情懷於筆端,處處流露出語切情真、徘徊動情之語,常常能觸動人心,行文風格濃厚,故被譽為“美辭”之文。

在軍事上,消除北方割據勢力。

假借徵吳之名,不聲不響地平定青、徐割據勢力,充分表現出他作為政治家的小心謹慎又不失堅決果斷的素質,最終完成了北方的統一,增進了魏國的穩定與強大。

在民族關係上,曹丕在任魏王時,令蘇則平定武威三種胡、酒泉和張掖的叛亂;稱帝后,命曹真督軍大破羌胡聯軍,平定河西,遣使復通西域,恢復了中原王朝在西域的統治,並設定了西域長史府;因北狄強盛,侵擾邊塞,曹丕任命田豫為護烏丸校尉,持節,與校尉牽招、梁習等將領在北疆多次擊敗鮮卑。

曹丕執政期間的多種舉措,促使魏國不斷強盛起來。

話說諸葛亮採用“西和諸戎,南撫夷越”的政策,使羌人降服,徵得馬、牛、羊、毛氈、穀物等諸多軍資。

諸葛亮七擒孟獲,平定了南中,改益州郡為建寧郡,分建寧一部分與永昌郡為雲南郡;一部分與牂牁郡為興古郡,以夷制夷,“皆即其蕖帥而用之”,任用少數民族治理當地,尊重他們的風俗習慣,保留原來的部落組織,承認原來頭領、酋長的統治權力,給予新的封號。

世代統治昆彌川(今洱海地區)的龍佑那被封為酋長,賜以張姓;向首領頒發“鐵卷”,表示蜀漢政權與酋長的關係。

有大臣不理解,提出質疑:“何不留將統領?”

諸葛亮回答說:“若留外人,則當留兵,兵留則無所食,一不易也;加夷新傷破,父兄死喪,留外人而無兵者,必成禍患,二不易也;又夷累有廢殺之罪,自嫌釁重,若留外人,終不相信,三不易也。今吾欲使不留兵,不運糧,而綱紀粗定,夷漢初安故耳。”

南中歷來被稱為不毛之地,諸葛亮南征時,仍是刀耕火種、廣種薄收的落後生產方式,有些居住在深山老林的人,還過著原始的狩獵生活。

諸葛亮回來後,即命人“教打牛以代刀耕”,推廣先進農業生產技術。

原來長期居住在深山的少數民族,看到漢人官吏與當地居民相處友善,也“漸去山林,徙居平地”,建立集鎮,種桑務農。

諸葛亮對那裡的手工業和商業也很重視,把鹽井和礦山收為官有,設定鹽鐵官,經營管理鹽鐵生產,銅、錫、黃金、闌干細布得到進一步開發;派人教授織錦技術,發展手工業,永昌郡的特產樋花布,大量暢銷成都,不但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展和社會進步,也加強了各民族的融洽相處和友好關係,維護了蜀漢對西南地區的統治。

直至後世,在西南地區的民族中還傳說著,祖先蓋房、編竹籮是“孔明老爹”教的,稻種是“孔明老爹”給的,一些古文物或遺址是用“諸葛”命名的,把一種銅鼓稱“諸葛鼓”,把雲南保山縣城南的堤堰稱“諸葛堰”,表示對“和撫”政策的擁護和對諸葛亮的尊敬。

諸葛亮平定南中,解除了後顧之憂,為了完成劉備遺願,著手治理蜀國,為北伐奠定政治基礎和物資積蓄。

益州舊為劉璋所統治,所以法令廢弛,地方派系坐大自強,劉備入蜀稱帝破壞了相當一部分人稱霸西南的企圖,客籍政權面對這種情況,諸葛亮認為這不是苛法峻刑所留下的民怨,而蜀漢是建立在律令長期廢弛的基礎上,導致官民混亂,君臣無道,紊亂了“綱紀”。他說:“三綱不正,六紀不理,則大亂生矣。”三綱是指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六紀是指諸父有善,諸舅有義,族人有敘,昆弟有親,師長有尊,朋友有舊。所以只有嚴明法紀才能改變德政不舉、威刑不肅的局面;只有威之以法,才能改變蜀土人士專權自態,君臣之道,漸以陵替的態勢;與儒家“崇禮”治世的觀點不同,諸葛亮認為國家的治亂興衰的根源在於“法”。

因此,諸葛亮一再告誡、反覆強調法在治理國家過程中的重要性:“夫一人之身,百萬之眾,束肩斂息,重足俯聽,莫敢仰視者,法制使然也。”

不僅如此,諸葛亮還進一步從反面強調了不以法治國的嚴重後果:“若乃上無刑罰,下無禮義,雖有天下,富有四海,而不能自免者,萊紛之類也。夫以匹夫之刑令以賞罰,而人不能逆其命者,孫武、攘直之類也。故令不可輕,勢不可通。”

諸葛亮入蜀之初便與法正、劉巴、李嚴、伊籍等人依據和增刪秦漢舊律,共同制訂了蜀國的法典《蜀科》。

諸葛亮受託孤輔政,堅持立法公正,執法公平,親自起草了各種科條律令數十則,其內容包括《八務》《七戒》《六恐》《五懼》等條規,依法取下,“賞不遺遠,罰不阿近”,李嚴、廖立皆為諸葛亮所敬重,因罪過被免;王平、楊洪、何祗資歷雖淺,因有政績而被提拔重用。蔣琬是劉備不太看重的小吏,諸葛亮認為是“社稷之器”,任丞相後被擢升為參軍,又遷升為長史,加撫軍將軍。

諸葛亮不僅重視人才,而且虛懷若谷,虛心聽取別人意見,常教誨部下;“夫參署者,集眾思廣忠益義也。”提出了“集思廣益”、廣泛採取部下意見的原則,自己十分注意聽取別人意見,總結出“為政之道,務於多聞,是以聽察採納眾下之言,謀及士庶,則萬物當其目,眾者佐其耳。”“故人君以多見為智,多聞為神。”

蜀人多服諸葛亮知人善任而能守法盡職,政治一時較為清明。

諸葛亮執政後,非常重視經濟發展,確定了“唯勸農業,無奪其時;唯薄賦斂,無盡其財”的政策,鼓勵各級官吏重視發展農業,注意“務農殖穀,閉關息民”。

蜀地“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蔬食果實之饒”,素稱“天府之國”。

諸葛亮通道路,建郵驛、開阡陌,以都安大堰(都江堰)為蜀國農業之命脈,“徵丁一千二百主護之”,用以灌溉農田,水旱由人,成都平原“溝洫脈散,疆理綺錯,黍稷油油,梗稻莫莫”,呈現一片豐收景象,農業產量大幅提高。綿竹、廣漢一帶農田,畝產三十斛以上。

鹽、鐵、織錦等手工業較為發達,蜀地“家有鹽泉之井”,政府設定鹽鐵官,管理鐵器鑄造和鹽鐵專賣,增加政府收入。

蜀錦馳名全國,遠銷吳、魏,是軍費的一大來源。

蜀錦產地成都,“闤闠之裡,伎巧之家,百室離房,機杼相和”,直到蜀亡,國庫尚存錦、綺、彩、絹各二十萬匹,織錦業繁榮興旺可見一斑。

清明的政治和興旺的經濟,不但為北伐奠定了基礎,同時也緩和了當地的民族矛盾和階級矛盾。僅就農民起義的形勢看,自劉備入成都定蜀至蜀亡四十八年間,魏國發生十二次,吳國發生二十三次,蜀國只發生兩次農民起義,足見諸葛亮的治理是卓有成效的。正是:以法治理國興旺,經濟繁榮民心安。欲知後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作者述評:透過歷史事實,用概括、總結、綜述的寫實手法描繪當時的政治、經濟、文化等社會現狀,分別概述了曹魏統治及諸葛亮善治下魏蜀兩國的景象,揭示歷史發展規律,概括集中塑造人物形象,展示人物性格,當是小說寫作手法的一種創新,既節省筆墨,又有利於讀者瞭解哪個時期的歷史全貌及全面瞭解歷史典型人物。把歷史研究寫作手法融入小說創作,也算是繼承、創新傳統文學寫作方法的一種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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