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刑天 自毀根基的內閣(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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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貞十三年大明的軍事力量基本沒變,僅僅是鄉兵減少十個師。軍費支出計劃因為要遠征漠北,再次突破到三億貫。又因為遠征漠北及聯合國軍的諸盟國需求,軍工產值一度達到一億兩千萬貫。

是年,山中逃民紛紛下山入籍,在籍人口達到五千六百萬人。歲產值突破二十四億貫,歲入五億一千萬貫,歲支七億四千萬貫,累積財政赤字三億七千萬貫,堪稱世之所無的富足繁華。

總之,乾貞十二年在先後解決了遼東、朝鮮、李全幾股“叛亂”之後,隨著教主呂留年登基,大明的權力板塊真正形成了明王、內閣,與教主、國會山兩大陣營,四大板塊攻防、互動狀態。

教廷有了教主,從此組織發展日趨壯大。國會山找到靠山,立法督政的底氣越發充足。明王擺脫了國會山的戒備,終於可以四處狩牧天下、視察地方。

最吃虧的卻是首相李大有領銜的內閣,因為他們忽然發現,隨著大明權力架構越來越完善,版圖的越來越廣闊,內閣的權力卻在迅速虛化。

因為對蒙作戰的關係,軍方的大本營現在顯然是在太原和朔州。兵部、樞密院更多是擔當起大後方的物資供應角色。對於前方戰事,他們缺乏第一手的資訊,因此即無力參贊,也不便參贊。

話說如果最懂軍事的明王、衛將軍都閉嘴了,難道你比他們還牛掰?說起來要被人笑話的。

內政上,新歸附地區在內閣派駐總理衙門的調整下,都在努力組建地方議會,改造執政體系。內閣實際上的工作也就是對照檢查有那些領域達到了內閣制定的准入門檻,做一些指導建議,然後寫出考察報告交國會山、三相、樞密院等參詳考量。

但是如前文所說,這就涉及到現有大明的權力格局問題和權力調配問題,因此進度相當緩慢。總之,直到所有明聯邦成員國都透過各自國家的批准正式申請加入後,大明的國會山才匆匆加快了中原、河北、河東、遼東各郡的批覆進度。而其實到了那個時候,批不批覆也就那回事了。

因為那時的內閣多數權力部門都被逐漸榮譽化了。和平時期,內閣總理事這樣一個之前臨時派出的內閣幕僚職務如今在主導大明的國家治理。

這是可以理解的。長期沒有戰事,那麼勳爵就會逐漸匱乏。國會架構卻是不能隨意變動的。那麼就需要產生新的權貴階層補充勳爵不足,還有什麼人能比那些退休後的官僚更適合的嗎?

他們代表的不就是即得利益團體的意志嘛!而且他們相比早期的議員更加熟悉朝堂運作,玩起權謀來也比那些草莽議員更加得心應手。這些人有效地補充了創世時代那群天之驕子的智慧損失。

真要到了戰時體制,內閣、七部、樞密院等機構也可以迅速充實權力,平素德高望重的官員、宿將們將四處討伐不臣。

總之,除了明王很高興,教主很無奈外。國會、教廷、王室都是這一波權力調整的贏家,而內閣則是最大輸家。

這是大家都樂意看到的,內閣主政三十年,無論它多麼兢兢業業,都難免機構老化、蛀蟲叢生的弊端。連根剷除或許會誤傷很多正直的官員,但肯定也會消滅更多的官場蛀蟲。

或者反過來,按照國會某些議員說法,把這些官員排隊逐一槍斃肯定有冤枉的。但要是間隔一個槍斃,那肯定會漏網很多國之蛀蟲。

在大明,內閣中層官員們的權力開始最大化,越往上跑受到的鉗制就越多。因為內閣主動把實權下放中層,所以貪官汙吏的貪腐鏈自然支離破碎,很難形成從上到下的那種全民腐敗現象。

國會山真正發揮了磨盤的作用,不但碾壓內閣官員們的精神世界,也碾壓內部的權貴、勳爵們的財富世界。事實上,後來真正能夠參選國會山議員的,其身後都有著各種的實力支援。

如果說以前還因為缺乏理論上的體系支撐的話,那麼隨著教主的登基,這塊短板也已經補齊。

首先,要參選議員必須忠於教主,獲得聖教信眾的身份。其次,還要獲得大批志同道合者的選票支援。方信孺是第一個利用衛將軍的影響力,組織了東海、淮南兩郡議員成立“工黨”組織的人,自稱代表了工商、中產、科技等精英人群,大獲成功。方信孺也如願拿到議長的身份,一時權傾朝野。

有樣學樣,泗水、平原、北海三郡曾經置於明王的節度轄區,一向互為奧援,有著天然信任渠道。他們就高舉左使的《六論、一錄》旗幟,組建了“四民黨”與工黨抗衡,若說他們的群體來源,其實比工黨還普遍,但卻唯獨不代表基層的利益。

因為這個四民黨的成員基本就是商人群體出錢,下層崇拜皇權的百姓出力,所以是完全代表了大明王族七大家、以及那些頂尖權貴們的意志。

琅琊郡為大明首善之地,勳貴雲集,他們也有自己的訴求。但有些東西畢竟不好大鳴大放,組黨就算了,而且也未必真有多少人支援。

乾脆另闢蹊徑,他們成立一家律法協會,保衛自己的某些特權。為什麼欲說還休呢?因為大明的勳爵體系,封王、封侯等勳爵都不涉及具體封地或戶口,而是折算相應的保利商社股權給你。

要說大明的勳爵體系也是代代遞減不假,但遞減速度很慢。特別是開國侯去世時都要追封為王的,他的兒子自然就要承襲國侯,然後郡侯、郡伯、縣君下來,最少要五代才算完事。

其他的爵位也是,國侯去世進開國侯,兒子就承襲郡侯,然後郡伯、縣君等等下來。

但無論勳爵的名位怎麼減,他們這些受封的保利商社股權的卻是永久存在的,不會無故削減。因而,單純就大明勳爵的含金量來看,實際上比南北兩朝每代遞減爵位,同時遞減封戶實惠多了。

不過其中大約有兩三成左右的份額屬於養爵錢,具體比例是要根據你受封、承襲的勳爵地位實際計算的。這部分錢也只能由每代的嫡長子繼承。

但是這裡面也有個問題,就是大明關於私產繼承的法案是參謀了漢武帝的推恩令而出。除非你家世代單傳,否則有幾個兒子算幾個,家產是要一代代平分的。甚至連女兒都有繼承權,只是分產的比例低一些,大約是兒子分產的三成左右。

家族嫡長子也就是多繼承一樣東西,那就是爵位,以及為養活爵位體面所需的養爵錢而已。基本上三代人以後,就要平民化了。

民間的家業繼承法也是如此,那些世家、豪門之家都要這麼執行,這就很要命。此後想在大明維持一個豪門巨族,就絕非容易。除非你的家族能精英輩出,不停地建功立業,但這又何其困難?

何況,國會山始終都在不懷好意地打壓王族、豪門、世家勢力?因此,每到勳爵世家等家族承繼家產、勢力分派時候,都會少不了很多的內部爭論,卻又不敢當真訴訟到國會、內閣去。

那麼找個中間人評理,就再正常不過了。潘景良自從為兒子潘子善辯護私離崗位後便被國會山剝奪公職,但也總算鑽到大明律法空隙,為兒子潘子善成功辯護,撈出一條小命。

此後就有不少喜歡打官司、分家產的人找他幫忙指導律法。然後他在潛心研究大明律法後,真真嚇了一跳。大明的律法漏洞太多了!

作為大明立國基石之一的潘氏家族,自己可以為兒子生死鑽律法漏洞,但他如何願意看到別人也來當蛀蟲呢?所以就自費成立一家民間性質的“律法協會”。專門研究大明律法問題,順便也為人做些律法輔導、辯護營生,收些費用來維持協會的日常運作。

初始還擔心被官府誤會,特意讓妻子呂華年拜會叔嬸呂祖安夫婦,不料卻被大加讚賞。不但歐陽自薦掛名協會理事,左使更是親自展毫,大大的醜書題名“景良律師事務所”。

要知道,眼下在全大明能得到呂左使題筆醜書待遇的,除了“景良律師事務所”,便只有“嵐山銀行”而已,當真是殊榮無比。

呂祖安認為潘景良的協會性質與時下的那些訟師不同,作為服務大明民間,推廣大明律法普及的“律法協會”的從業人員,應當以“律師”相稱。

這讓潘景良非常振奮,此後更加努力投入到大明律法的研究中。

自此,國會山、內閣都實際上進入了四民黨、工黨輪番上陣,群魔亂舞的無序狀態。有時是工黨把持國會山,四民黨則把持內閣,有時則反之。甚至也不乏某一黨派在某次大選中一統國會山、內閣的局面。

然而得意忘形,就免不了會有不少把柄被人踩住。律師協會遞上訴狀,一個個提溜出來置於大理寺的明鏡高懸之下,纖毫畢現!

「這個段落些的順序錯了,李大有才是戰時首相,蘇明淵的故事要到國會山徵地以後才會體現。所以修訂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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