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教死之節(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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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宇的兒子龍東陽與潘義陽的兒子潘文博本來是不認識的。但透過這件事後,兩個人竟然慢慢熟悉了。

潘文博本來不想將事情鬧那麼大,但是,董家河不僅不同情潘義陽,反而到處抨擊潘義陽無長無少,有曠班行為,教師節那天竟然醉酒開車,因為私自醉酒,嚴重影響聽取縣教育局的重要指示,是嚴重的失職行為。

董家河的行為徹底惹怒了潘文博,潘文博一怒之下,到法院怒告董家河管理的龍回中學和梁勝管理的教育局逼死潘義陽的過失行為。

梁勝對於陳曉宇的去世,雖然內心存在愧疚,但是表面上卻批評陳曉宇作為一個校長,居然打扮得花枝招展,竟然還穿高跟鞋來參會,這是一個校長的師範行為嗎?

龍東陽面對梁勝的抨擊,也怒氣沖天,一張狀紙到了龍德法院。龍東陽的理由是:“母親為了龍德教育事業,嘔心瀝血,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現在,龍德教育局對自己管理的失誤閉口不提,卻一味的譴責陳曉宇個人的失誤。教育局是一個需要承擔這次老師死亡責任的管理機關。但是,他們教育局卻推卸責任,將老師的生死置之度外。這樣的局領導班子早就該下臺了。”

梁勝和董家河收到法院的狀紙,立即組織學校的人員,立即召開法律顧問、局領導班子會議,討論應對策略。

龍德教育局的法律顧問仔細分析了陳曉宇家屬的法律請求。他告訴梁勝“陳曉宇家屬的狀紙無非是說我們開會時間長,領導要求太高,造成陳曉宇的死亡。但是陳曉宇死亡的原因,不是開會原因,而是會議室的門開得太少,開得太偏,遇到特殊情況就會出現踩踏事件。更何況陳曉宇穿的是高跟鞋。高跟鞋平時走路都要小心,更何況是在龍德會議中心,地形複雜,臺階多,人員多。”

梁勝一聽,更加精神振奮,立即叫法律顧問向龍德法院提交告狀申請,要求龍德會議中心賠償龍德教育局。理由:會議中心裝置不齊全,預案漏銅百出,造成人員踩踏,造成多人傷亡的慘重事件。

龍回中學董家河聽到教育局狀告龍德會議中心,也東施效顰。龍回中學狀告劉海全等人,說他們讓董文博喝多了酒,以致造成潘文博醉酒駕駛跌入小河溝的事件。

法院一看,同樣一件事,卻被他們告來告去。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全沒有大局觀,嚴重影響龍德形象。龍德法院決定調解。

可是,幾方面都各置一辭,莫衷一是。

經過縣法院領導與潘文博、龍東陽溝通,三方決定和解,分別達成協議:

一、縣教育局承認潘義陽、陳曉宇兩個人為公傷,並且將他們評為革命烈士。

二、縣教育局發給陳曉宇的兒子慰問金100萬元。發給潘義陽的兒子潘文博慰問金20萬元。

調解方案一公佈,沒到場的潘文博的其他家屬卻不同意,他們說:”陳曉宇是公傷,潘義陽也是公傷,為什麼不同工不同籌,發的慰問金一個是100萬,一個是20萬,天地之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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