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教死之節(七)(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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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德縣法院領導與潘文博、龍東陽的溝通暫時取得階段性成果。法院把教育局與潘文博、龍東陽的麻煩事情處理好了,教育局可高興死了,梁勝更是高興得不得了。

龍德法院為此也非常高興,就邀請梁勝、董家河、潘文博與劉海全幾個人來商討潘義陽的糾紛。法院覺得透過調解可以讓董家河與劉海全他們和解。但是事情並不順利。

潘文博這幾天矛盾重重,心事重重。

潘文博本來就沒有什麼主見,在其他家屬的鼓動下,他也覺得自己吃虧了。陳曉宇是公傷,父親潘義陽也是公傷,只是去世地點不同。本來是叫賠償金的,只是為了面子上好聽,才叫慰問金。其他親人說得對,為什麼不同工同籌,為什麼她是100萬,你爸才20萬。明顯是梁勝或法院藉機向陳曉宇傾斜。他們難道有不可告人的關係或利息往來。

所以,面對法院的同志,潘文博對於劉海全等幾個老爸的學生,沒有什麼熱情,反而有些憤怒。潘文博對於董家河就不僅僅是憤怒,而是仇恨,簡直就想將他揍扁。如果不是那個董家河那個狗屁代理校長的晚上開會,老爸潘義陽就不會喝了酒去開會。不去開會就不會出事。所以,董家河就是老爸出事的罪魁禍首。

法院希望董家河與潘文博和解。

聽到和解兩字,潘文博立即生氣了,大聲罵道:“和解,不可能。董家河這個傢伙沒有人性,我爸去世了,董家河不僅不同情,反而拼命地說我爸曠班,說我爸不守紀。而且他們在沒有了解事情真相的情況下,還胡亂上報教育局;在得知我爸去世後,卻在拼命推卸責任。對這種沒有擔當,不負責,不作為,不為民作主的幹部,我強烈要求上級免其職,賠償其造成的經濟損失。我爸的去世與教育局、與董家河有直接的關係,他們必須承擔責任,必須讓他們付出代價。”

法院工作人員說:“既然潘先生不願意調解,那就公事公辦了,法庭見。”

梁勝看到潘文博的態度,非常不高興。他勸潘文博說:“小潘,人死不能復生,既然潘義陽老師去了極樂世界。現在,潘老師不在了,如果能由此讓你們那些人得到經濟上的補償,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小潘呀,你好好想想吧。”

潘文博聽了,毫不猶豫地說:“決不放過董家河。希望教育局能嚴懲董家河。”

梁勝可不想事情鬧大,畢竟工作失誤是自己的過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他繼續勸說道:“我們一定會嚴肅處理董家河的,但小潘,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能饒人處且饒人吧。這樣吧,要董家河負責的龍回中學賠償潘義陽老師80萬,以表示我們教育部門對潘義陽老師的哀悼之情。”

潘文博還在思考中,但董家河卻不願意了。他悄悄地對梁勝說:”我們學校一年的辦公經費不到80萬,賠償80萬,我們學校的水電都會交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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