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圈套(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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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公平的交易,人們更喜歡的,是別人的白送。因為,一旦要自己出錢,人就會在下意識中認為,自己是吃虧的那一方。家徒四壁的張三是這麼認為的,富可敵國的甄堯,亦不能免俗。

因此,儘管梁禎給了他冀、青二州三十年的鹽鐵專營權作為補償,但他依舊認為,自己在這筆交易中,是吃了大虧的那一方。所以,送別梁禎後,他便立刻著手編制一張巨網,一張足以將梁禎死死套住的巨網。

而梁禎自己,對這張巨網的形成,卻是一無所知。因為,這張巨網最先浮出水面的一角,是一件細微到永遠不可能傳入梁禎耳朵的小事——一個名叫王有福的貨郎,向督郵滿寵狀告鄴城的一名富戶,說他不僅搶佔了自己的妻女,更一把火將自己家給燒了。

滿寵一聽,登時火冒三丈,事關司空府剛剛才三令五申,要重塑《漢律》的威嚴,嚴打一切不法行為,而這富戶卻偏偏在這關節眼上,做出這等事來,不是在打司空的臉是什麼?

於是,滿寵打著一干武吏,敲鑼打鼓地衝進了富戶的家中,二話不說就將人給拷了,並在一頓“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後,深深地“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富戶對自己所犯下的惡行供認不諱。

滿寵很是滿意,當即按照《漢律》的要求,走完了一整套程式,並在富戶歸案的第二十天,將他明正典刑。

到此為止,這都是一件皆大歡喜的好事,王有福的冤情得以申訴,並領到了五萬錢的補償。富戶也為自己的惡行付出了應有的代價,執法嚴明的滿寵收穫了一片讚揚之聲。就連梁禎本人,也沾了光,畢竟滿寵是他徵辟來的嘛。

但怎料,就在此案即將淡出人們的記憶之際,一個女子的出現,又將此案給推到了風口浪尖之上。

按照《漢律》本來的規定,富戶犯下的罪行,不僅他自己要伏誅,他的兒子要被充軍,就連他的妻女,都要被罰沒為婢。只不過,當梁禎掌權後,覺得這懲罰太重了,於是便將這一條改成:罪犯梟首,家產歸公,妻子無罪則不問。

不過,雖然犯人的妻子不用被罰沒為奴為婢,但其生活水平,也必然是一落千丈的。尤其是在這戰火四起的亂世之中,沒有了家產,這人活著跟死了,其實也相差無幾。

後世有一句諷刺味十足的話叫:三觀跟著五官走。其實,這話在大多數場合中,都是適用的。尤其是這姣好五官的主人,是一位柔弱的女子時。

漢代雖無“男女平權”之說,但所有男性身上,都是有“保護弱小”的基因的,因此,當一位衣不遮體的美少婦在鄴城縣衙前喊冤時,立刻就吸引了不少人駐足圍觀。

有的時候,一件很少的事情,就是因為一個個巧合疊加在一起,從而變成足以轟動天下的大事的。就比如,這美少婦伸冤之事,如果來伸冤的不是一個美人,如果此刻的鄴城令,不是正因任內鄴城中接連發生大案而深感即將官位不保的高柔的話,這件由富戶與貨郎之間的恩怨而發生的事,或許永遠都不會被鬧大。

高柔是抱著將此案變成自己“明察秋毫”的政績來上報的心態來傳訊這個美少婦的。因此,他對此案是頗為上心,不僅縣丞、縣尉等一干官員都在場,就連負責記錄口供的書吏,也從一個變成了三個。

婦人自稱是富戶的正妻,與富戶育有一兒,今年剛剛三歲。至於那個貨郎王有福,婦人一提到這個名字,就恨得牙癢癢。因為據她所稱,富戶非但沒有搶佔王有福的妻女,反而是這王有福惡人先告狀!

高柔一聽,甚為震驚,忙問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於是這案子便有了另一個版本。原來,這王有福與富戶,其實是親戚關係,不過關係有點遠了。而他們的故事,則要從一年前開始說起。

建安二年十月,王有福帶著妻女從渤海來到鄴城投靠這位富戶。據婦人說,王有福一家三口第一次來到他們家中時,兩個大人都是面黃肌瘦,至於那個小孩更是奄奄一息。

富戶出於好心,便收留了他們,還將自己的十畝地暫借給王有福一家,甚至還出資給他們蓋了一間茅草屋,供他們落腳。

但怎知,這王有福卻是個不務正業的傢伙,好好的地不去耕種,偏偏整日做著一夜暴富的夢,成日跟富戶親戚說,自己有經商的天分,但獨缺啟動資金。說白了,就是想讓富戶出錢來給他做生意。

富戶被他說煩了,便借給他兩千錢,讓他去“一展宏圖”。但怎知,這王有福拿了錢後,轉身就去了賭坊,結果自然是沒過幾日,兩千個銅錢就被他輸得一乾二淨。

事情發展到這裡,如果是一個還有些廉恥心的人,也該痛改前非,安心去耕種那十畝地了。但這王有福,卻恬不知恥地跑去找富戶親戚,說他的“事業”已經有了起色,需要更多的資金,來做大做強,並承諾,事成之後,分給富戶錢帛若干云云。

富戶到底是大城中的人,一眼就看穿了王有福的謊言,但礙於親戚情面,富戶並沒有立刻撕破臉皮,而是苦口婆心地勸說一翻後,又給了王有福兩千錢,讓他好好地去做生意。

怎料,這剛才還點頭如舂米的王有福,一拿了錢就直奔賭坊而去。而且,這一次他遇上了放貸的,輸光了兩千錢不止,還欠下了上萬錢的債務。無奈之下,王有福只好去找富戶親戚借錢還債。

看著這臉腫得如豬頭般的王有福,富戶親戚就算是佛都有火了,當即一口回絕,並將王有福給趕了出去。

要知道,這敢放高利貸的,可都不是善類。這些可是在王法尚在的治世,都敢鬧出人命的主。因此在這“男如草芥,女似浮萍”的亂世,他們的所作所為,就更加肆無忌憚了——一天早上,五六個打手牛氣沖天地來到王有福家中,二話不說就開始堵門放火。

王有福倒是手腳麻利,趁著火還沒有燒起來的時候,跳牆跑了,但他的妻女卻都在烈火中殞命。逃過一劫的王有福是越想越氣,因為在他看來,自己之所以會落得個家破人亡的下場,都是因為那位富戶親戚不肯幫自己的還債。

於是,一氣之下,一無所有的王有福便跑到督郵滿寵處去告狀。沒想到,這一告,還真讓他給告贏了,富戶本人被梟首,家產大半充公,小半給他作了補償。

高柔看著這呈到面前的供詞,簡直是頭都大了。因為這案子的性質雖然惡劣,但歸根到底,還是一件家庭案,而家庭案,又偏偏是最難審的,因為“清官難斷家務事”嘛,更何況,這案子所牽扯到的另一關鍵人物,即富戶本人,已經被滿寵給“明正典刑”了。這讓高柔還怎麼查嘛。

不過最令高柔頭疼的,卻還不是這個,而是司空府頒佈的一道內部訓令。在訓令中,梁禎委婉地表示,由於時值亂世,民心不定,因此當貧民與富戶發生糾紛時,作為官府,應該偏向貧民。以免這些本就一無所有的人,鋌而走險去作亂。

而滿寵當日,就是按照這訓令的指示來判案的。

不過,高柔也是個聰明人,雖然,他頗有將此案當作自己的政績來上報的想法,但當他意識到,這案子背後的牽扯太深,已經超出自己的駕馭範圍之後,他便立刻改了主意,決定用官場上管用的“拖”字訣來解決問題。

滿寵的做法沒什麼大錯,高柔的做法也沒錯,但這世間上的事,有時就是這麼奇怪,兩個正確的誘因,偏偏誘匯出了一個錯誤的結果。因為,這案子傳著傳著就傳到了一位正在鄴城閒居的名士耳中。

這位名士不是別人,正是前北海相孔融。孔融這個人,最大的特點就是自恃清高,且還有個愛好是針砭時弊。因此,當他聽聞有這麼一件冤案,且被高柔故意拖延後,當即大筆一揮,洋洋灑灑地寫了數百字的長文,來批評揭露此事背後隱藏的大問題。

孔融可是孔夫子的後人,就算他的名氣可能不如袁紹、楊修這些出身四世三公計程車人來得響亮,但他寫的文章,在士林之中亦是頗具影響力的。因此,沒多久,這件本來只不過是“家務事”的案子,就全面發酵了。

當梁禎最終從令狐邵處得知事態的嚴重性時,孔融寫的文章已經在鄴城甚至整個魏郡都傳開了。梁禎立刻讓劉若去查這文章究竟有多火,結果劉若的回報卻讓他大吃一驚——有好幾個縣的紙價,甚至因此上漲了!

梁禎只好找荀彧來商議對策,因為他也意識到,事情發展到今日這個地步,真相是什麼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將此事對司空府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

“此事之所以會有今日的局面,皆因孔融。”荀彧聽罷,邊撫著長鬚邊道,“司空若能將孔融誅之,則困局自解。”

荀彧說得沒錯,因為這街頭巷尾傳唱這件事的人,多半就是湊個熱鬧,因此,只需將孔融這個將事捅大的人給殺了,那其他人也就不敢開口了。

但梁禎聽罷卻僅是一笑置之之,事實上,他身邊的人都在勸他除掉孔融,但他卻一直不為所動。為什麼?因為孔融可不是普通計程車人,人家除了有孔聖後人的加持外,還有“天下才俊之望”這個光環護身。說白了,就是孔融名氣實在太大,殺了他,是必然會在士林中引起軒然大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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