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青丘國人是自由的(1 / 1)
具體到律法當中,不難看到《大明律》對人民穿著打扮有著無比嚴苛的要求;
又制定了戶籍制度(與後世的戶籍是不同的定義),迫使所有人都必須世襲一種職業,且幾乎不允許任何更改;
與此同時還嚴懲“逸夫”,甚至將思想家、文學家、服務業從業者都打成“遺夫”加以懲罰。
這是朱元璋與儒家想要看到的田園牧歌,但這些規定對社會的現代化發展百害而無一利——當然站在中原王朝統治者的角度來看這都是有利於穩定的——鄭克殷必然要將其廢除。
而且實際上,海商出身的明鄭勢力幾乎就沒真正遵守過《大明律》,而是根據自己的需要判案。而且就像鄭克殷剛剛所說的那樣,因軍事壓力的存在,明鄭多少是以軍令治國的。
被鄭克殷視為心腹的周公仁大體明白意思,鄭克殷便乾脆直球指出:在青丘國,人民是自由的!
“我希望人們能夠自行選擇喜歡的衣著打扮,想穿什麼顏色的都可以,想戴什麼項鍊、髮簪、手鐲,也都不受限制。
“若是有錢了,想住更大的屋厝,享用更多的傢俱,自然也都不會被限制。
“當然了,帝王將相、官吏、士兵的衣服皆是制服,都是不允許私自亂穿的;但我們要明確,僭著制服,是僭越和擾亂公共秩序之罪,而非不合禮法之罪,這是不同的定性。
“除此之外,我們也不會再有戶籍限制,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能力和願望選擇自己的職業和發展路線,想做生意的可以經商,想一展勇武的可以當兵,擅長做器具的可以當匠人,只想埋頭種地當然也可以就做農夫。
“但無論如何,我們都不會要求農夫的孩子只能是農夫,匠人的孩子只能是匠人,士兵的孩子只能是士兵。
“畢竟一名強壯計程車兵之子很可能手無縛雞之力,不願沾染血腥,反而可能心思靈敏,擅長算數,更適合做生意。
“要是強迫他只能當兵而不能從商,只會使得軍隊缺乏戰鬥力的同時,國家少了一名能創造財富的能人,百害而無一利。
“甚至於因自己有足夠的積蓄而不想務農務工的,也不要緊,他想吟詩作賦、觀戲鬥鳥,都不會因懶惰而受官府懲罰,只會因終有一天他會把自己的積蓄花完而不得不重新考慮自己的生活,但那都是他的事而不是官府的事了。
“我們各個方面都會給他們通向自己想做的職業的通道,就像我們已經籌劃著重開科舉,這是他們當職業官僚的途徑;
“我也打算在每年冬季操練之後,允許認為自己適合長期軍旅生活的人報名參軍,透過選拔者便成為青丘國的常備士兵;
“還有包括官府在內,官窯、我鄭家的產業以及各傢俬設的工場,都可以公開招工,想做匠人、勞工的,便都可以去做,我們的律法不僅不禁止,還會保護他們的權益。”
周公仁和吳外等人一時難以對答。
不過鄭克殷相信就職殖民司多年的周公仁一定是能夠理解的,畢竟鄭克臧、鄭克殷兄弟給殖民司中的大人們安排的職務都是根據各人的長處而定,人盡其才,乃是殖民司能夠壯大並最終打贏內戰的一大原因。
“的確……這樣的社會是更好的社會。”周公仁評論道。
吳外也頷首附議,“我們的確向來都不拘一格,這是與前明所不同的。”
既然他們能夠領會這一精神,鄭克殷便要進一步給他們指出自己對《青丘律》的一些規劃。
其中最重要的,當屬民法、工商法和刑法三個部分須分列開來,前兩者若不涉及犯罪,那麼官府便只負責仲裁而不能定刑、抓捕、打板子或者投入獄中。
除此之外,由於青丘國的社會已經安穩,因而鄭克殷認為不符合“亂世用重典”的情況,要求量刑要合理、適當,不少《大明律》中的死罪完全可以改成刺配為奴,連坐、株連也必須大幅度地限制。
畢竟瀛洲青丘國處於迫切需要人口和勞動力的時期,白白殺死那麼多人、損失那麼多勞動力,是完全不符合國家利益的。
當然從另一個層面來講,動不動就處死、株連,本也不符合道德正義,實際上不符合孔孟之道——然而後世的儒家更多時陣淪為統治工具,以至於“外儒內法”,互為陰陽表裡,儒士們反倒不會對重刑之事說什麼,顯得猶為雙標。
周公仁邊聽著鄭克殷的講解,邊親自做了筆記,表示回到金京之後一定會根據青丘王的旨意開始修訂《青丘律》,並會時時將成果抄送至胡金,交給大王審閱、批改。
鄭克殷知道周公仁因其出身與經歷的緣故絕非腐儒,這種事情還是可以放心地交給他去做的。
待到治安部的大人們告別離去,鄭克殷也自行取來紙筆,繼續用英吉利文做點私密筆記,以助思考。
青丘建國之後,可以說他的首要任務是迅速擴張,掌握金礦與鐵礦等戰略資源,順帶收化百番;同時建立對外貿易渠道,確保本國資源充足,從而做到能夠有效抵禦外敵,以免遭紅夷侵略而滅亡。
次要任務,則是重要的中長期規劃,那便是人為地引導資本主義發展,做好充分的原始積累,同時逐漸引領科學和技術的發展,為國家現代化鋪路。
可以說,對於古代的中國人而言,這是沒有可參照案例的事,要談資本主義發展只會兩眼一抹黑,儒生們根本不知道這是什麼東西。
所幸海商(甚至人稱“海盜”)出身的明鄭帶著向來靠海吃海的閩人萬里轉進瀛洲,所處的社會環境的確與中原王朝大相徑庭,加之十萬明人孤懸海外,其中文人儒士數量有限、影響較小,明鄭、洪門還尊崇“五先賢”,批駁宋明腐儒理學便能有相當良好的環境。
既是如此,鄭克殷便要利用這樣的環境,透過律令敕編解開中國古代的眾多限制,前所未有的《青丘律》可以說是重要的標誌。
社會思想、法律體系、國家宏觀經濟與行業狀況都漸漸有了良好的苗頭,而在短時間內難以抓來歐洲紅夷科學家的情況下,鄭克殷知道自己或許有新的“書經”要親自編寫了——
那便是他先前所規劃過的,將他記憶裡頭小學至初中的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天文、地理知識彙編成冊,完成之後更是要加入科考、太學、庠序科目,給青丘國人打下一點點理工科的基礎。
這一書經,他稱為《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