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節目錄制(三)(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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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讓咱們繼續聽聽下一位受害者的受害經過吧。”崔老師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轉移話題說道。

“這位先生,您可以發言了。”

“哦,我是在兩個月前在戀家地產看好的了一套房子,當時就交了五萬塊錢的定金,當時說好的房價是45萬,可是人家收完定金之後呢,非要漲價,要把房價提到50萬,這定好的事情他說漲價就漲價,那我肯定是不同意的嘛,我就說,打不了你把定金退給我,我不買了,也不追究了,結果呢,他還不退給我定金,非說是我變卦不買他的房子了,定金不退,要麼就加錢50萬買他的房子,要麼就定金不退給我了,中介也拿他沒辦法,鬧到現在也沒解決,收了我的中介費,也不退給我,沒辦法,我只能去告了,結果打這種官司好慢,遲遲也不開庭,房價又在張,我真是倒了黴了。”

這位大哥,苦著臉,訴說著自己的經歷。

“現在有多少人是跟這種位大哥同樣的情況的?”崔老師,乾脆問道。

結果場上二十多人其中有五六個都舉起了手。

崔老師走到近處,說道:“有這麼多人都是遇到這樣的問題嗎?”

“這位大哥您說說您遇到的問題。”崔老師把話筒遞給一人說道。

那人接過話筒,說道:“我跟剛才這位朋友的遭遇差不太多,我也是買房子給了定金,人家拿完錢以後,死活又說家裡人不同意賣房了,非讓我把合同解除了,要不就不給我退定金,也不給我過戶,就這麼耗著。我呀是要買一個學區房,就問了能讓孫子上學。偏還就這學區房漲價忒快,他這麼耗著我,我原來的那點錢就不夠買同小區的其它房子了,這買房的時機就這麼給錯過去了,我也跟他打官司,可是這都多久了,沒用,沒人理你。”

崔老師拿回話筒又遞了旁邊的人。

“我也是差不錯這樣情況,拿完定金就開始耍賴,就說房子不賣了,錢也花完了,等什麼時候他們有錢了在給我們,這不就是無賴嗎。”

說完又把話筒傳給了其他人。

“我這也是,買房子的時候是房主的兒子過來收的錢,回手人家就把這錢給賭輸了,在一找人家,他爸爸就說壓根就沒賣過房子,也沒見過我們,他也不認那個兒子,就把我們給轟出來了,你說遇到這事,糟心不糟心。”

崔老師聽完後,拿回話筒說道:“聽明白了,幾位的遭遇大同小異,都是給萬定金了,卻是拿不到房子,定金的錢也要不回來。”

“而且諸位呢也都去告了,也沒有解決大家的問題,是這樣吧。”

崔老師又道:“為什麼會這樣的?”

話音剛落,王副局長生怕這個小崔又來一句“你這麼看”,趕忙家長調整坐姿,把臉轉到了另一側。

崔老師見此情景,便把問題推給了龍旭,說道:“龍總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

龍旭聞言,回應說道:“其實這不是一個問題,而是兩個問題,一個是為什麼賣家變卦,或是漲價、或是刁難。這個答案其實幾位已經說過了,根源還是在於都城房產的快速升值導致的,而學區房尤為突顯。賣家今天籤的合同,後天再一看房子升值了,感覺自己賣虧了,所以變著法的難為買房人。”

“第二個問題是為什麼選擇走訴訟了,還是無法快速的解決問題。其實這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其中之一是房產買賣中的合同不規範,有的中介做陰陽兩份合同,一份是中介跟房主籤的,另一份是中介跟買家籤的,兩份合同價格不一樣,而這些中介呢,則是賺取其中的差價,一旦這類合同出現的糾紛情況,那麼買房人往往是要吃大虧的。”

“因為中介並不能代表房主,不具備資格代替房主跟買房人簽署合同,也就是說其實買房人跟中介簽署的合同是無效的,你拿著無效的合同去打官司,當然打不贏。”

“第二類呢,是因為合同中的買賣雙方責任與義務約定不清楚,對買賣雙方主體的違約責任的劃分、以及判定方式,還有違約處罰等條款,約定的不夠清晰,導致難以判定誰是違約方,就算判定了違約方,也沒有賠付標準,難以衡量賠付金額。”

龍旭侃侃而談的解釋說道。

崔老師聽了龍旭的話,明白了其中的原因,便說道:“那麼按照龍總的解釋,其實這個問題是很好解決的,第一是不要跟中介單獨籤合同,簽了也沒用,是這樣吧。”

“是的。”龍旭點頭回應道。

“第二呢,就是籤的合同一定要嚴謹規範,把雙方違約責任都寫清楚,對吧。”崔老師又道。

“對的。”龍旭又應道。

“那這麼說,其實不難啊。”崔老師心中評估了一下說道。

龍旭聞言笑了笑說道:“說道解決辦法是不難,可是實行的話,目前是有難度的,我們公司是請的專門的法務,擬定的比較嚴謹的三方透明合同,而且在交易中,我們也只是收取合理的佣金,並不吃差價,所以對我們公司來說是不存在這類問題,但是放眼整個都城,小型的中介機構多如牛毛,沒有執照的夫妻小店,也是比比皆是,而又沒有統一的管理組織,所以還難全面約束甚至是管控。”

崔老師聞言又道:“你剛剛提到了兩個詞,我覺的很重要,一個是約束,另一個是管控。”

“現在走大街上,乃至於衚衕裡,到處都有很多的房屋中介,有專門做出租房的,還有專門做買賣二手房的,有大有小,不看營業執照,還真難以分辨那些是正規中介,那些是黑中介,那麼對於這種情況,應該是歸誰管?工商?又或者是房管局?”

王副局長言道:“營業執照當然是由工商部門來辦法,取締這些無證經營的黑中介,還是需要我們市場監督管理的同志積極努力。當然房管局也是要對這些中介機構進行把關,對於不和規的要堅決的取締。”

龍旭聞言贊同說道:“我十分贊同王局長的觀點,取得營業執照,必然是要有工商審批。而作為主管部門的房管局,我個人認為中介機構在房管局進行備案,是完全有必要的,這樣房管局就可以有效的分辨那些企業是合規作業的企業,那些企業又是渾水摸魚信譽很差的企業,這樣可以有效的清理這個目前還比較混亂的行業。”

王副局長面帶讚許的看了龍旭一眼。暗道:“小子懂事,知道給自己送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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