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奪下皮鞭(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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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王三行打他時,他便不哭不叫,只是怒目而視。

王三行討厭他的目光,每當此時,王三行便像發了狂地抽打他,但他就是不屈服。

有一次王三行被王春明激怒了,他簡直喪失了理志,他大聲怒罵道:“小兔崽子,快閉上你的狗眼,當心我剜了它。”

說完,他真的準備用手去挖王春明的眼睛,方小娟死命地抱住他,他的惡行才沒有完成。

正是從那一刻起,王春明的心中種下了仇恨的種子,他不再認這個人做父親而是仇人。

王為民跑到王春明家的時候,見王春明被吊在房樑上,王二牛拿著趕牛的鞭子正一鞭一鞭地抽打著。

王春明腿上的衣服被鞭子抽得稀爛,像碎片一樣相互勾掛著。

方小娟想奪下他的鞭子,被王三行一腳踹在腰上,倒地不起,她掙扎著想爬起來,試了幾次都沒有成功。

她只能用哭喊來阻止王三行,雖然她知道沒有用。

剛開始聽到方小娟的哭喊,左鄰右舍還會跑過來勸阻,但次數多了,頻繁了,大家也就懶得再理了。

王春明的婆婆站在旁邊,用柺杖打著王三行。

她太老了,上身彎成九十度,她想仰頭看自己的孫子,但她的頭抬不起來。

其實自從她六十五歲的時候,她就已經直不起腰來,她的背弓成一座小小的駝峰,她通常是用兩手拄著下端開裂的竹杖,她除了缺少一隻前腿和一條尾巴之外具備一切四足動物的特徵。

她揚起的頭還不如一隻狼或是一條狗,她永遠看不到頭頂的天空,她就這樣又活了十年,這十年裡,她走過了廟灣的每一個角落,她看不到別人臉上的表情,永遠都在低頭看地,除非需要,她不會試圖抬頭,因為她的頸子承載不起她頭部的重量。

但她活著,努力地活著,她將自己活成了生命頑強的典範。雖然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膚都很暗淡,都在展示著死亡,遠遠望去,她就如同一具乾屍在慢慢地移動。

王三行根本不管老人的柺杖,他紅著眼睛,怒罵道:“我叫你燒,你這個喪門星。”

王為民將王二狗喊了過來,他知道再打下去,王春明的腿非廢掉不可。

王二狗儘管不情願,但抵不過龔晴和王為民的苦勸,才不耐煩地跟著他們走到王春明家。

或許是看到王春明的慘狀於心不忍,王二狗第一次展現出他的正直無私。

他二話不說,衝上前去,奪下王三行的鞭子,怒吼道:“哪有你這樣打孩子的,腿打廢了怎麼辦,看病不花錢呀,你有這閒錢嗎?”

或許是被錢嚇住了,王三行不再抽打王春明。

方小娟躺在地上不能動彈,龔晴和王為民上前將王春明身上捆綁的繩子解開,將奄奄一息的王春明放了下來,他已經不能走路,王為民蹲下身子將他背到裡面的竹板床上,一場風波終於平靜下來,所有的憤怒與哀怨都被夜吞噬了。

自那以後,王春明再也沒有去上學,他幹起了偷雞摸狗向勾當,雖然經常捱打,但他的身子在鞭子裡變得越來越高,越來越壯。

他成了廟灣,張灣,小李灣的孩子王。

在他十六歲的那年,他奪下了王三行的鞭子,他的身高已超過了王三行,他的身子壯得像頭牛,他又粗又壯,王三行已完全不是對手,除了身高和身體不佔優勢外,王三行都四十五歲了,力氣和體力早已不如王春明。

也就是從那一刻起,只要王三行醉酒欺負方小娟和他的弟弟妹妹。他便會衝上前,站在他們中間,兇狠地逼視王三行,王三行知道屬於自己稱王稱霸的時代已一去不復返了。

這個時候,他只能選擇放手,他害怕王春明的眼神,更怕王春明有一天會不顧倫理綱常而揍自己,因為此時的王春明已是上山村的一霸,他渾身散發著戾氣,他繼承了他所有的兇狠,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一旦這個逆子對自己動了手,那他不光是好日子到頭了,他剩下的日子恐怕就會生不如死。

現在只要看到他喝酒,不管什麼場合,王春明都會跑上前去,將他的杯子奪過來,然後用力摔在地上。

隨著摔碎的次數越來越多,隨著王春明的眼神越來越冷,再也沒有人找王三行喝酒了。

王三行在心裡詛咒著王春明大逆不道,但也無可奈何,他不得不接受王春明力量越來越強大的事實。

直到王春明十七歲那年,情況才迎來轉機。

王春明沒有忘記自己的仇恨,他衝進校園,將王老師在課堂上當著學生的面暴揍了一頓。

他的掌頭很猛,王老師鼻樑被打斷了,眼鏡也裂了。

警察趕來時,王春明坐在講臺上,很平靜地伸出雙手,他被送到勞教所勞教了兩年。

在這兩年裡,王三行感到自己的春天來了,又開始酗酒,又開始打女人,折磨孩子。

不過好景不長,忍無可忍的王春輝也學著哥哥的樣子奪下了王三行的皮鞭,王三行這才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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