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離職審計(1 / 1)
周玉這次派了這麼多人過來,而且,這些人過來之後,都是板著一張臉,不苟言笑的樣子,一看就是要玩真的。
果不其然,審計團隊來了之後,在安保人員的配合下,第一時間封存了所有人的電腦,並收繳了大部分人的手機。
收繳手機,這個是不符合法律的,因為手機是私人物品,但是,如果這些人的手機,都是研發中心給員工配備的,手機所有權屬於研發中心,員工只有使用權,那麼就沒有任何問題了。
所以,收繳手機的時候,只收繳大部分人的手機,那些使用私人手機的,並沒有收繳。
然後要求所有上交了辭職信的人,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室,實驗室等區域。
同時,周玉帶著王炳濤,對其他人員進行了一番安撫,把道理站住,讓張建一方變成理虧的一方。
然後再拿手機研發中心和國內其他公司,以及各個研究所進行全方位對比,從工資待遇,到辦公環境,到研發經費等等,讓大家感受到集團對他們的重視。
再把魅影手機一步步走到今天,歷年來所取得的成績細數一番,讓大家產生歸屬於和榮譽感。
最後,再把張建一行人突然離職,對研發中心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往嚴重了說,甚至,上升到國家高度。
最後的最後,周玉表示,雖然張建等人不仁,但集團公司不會不義,只會按照正常流程對張建等人進行離職審計,甚至,如果只是犯了一些小錯誤的話,集團公司可以不予追究。
周玉的一番話,打消了大家心中的擔憂的與疑慮,其實,絕大部分科研人員,對於現在的工作是非常滿意的。
收入雖然比起在歐美國家工作稍微低一些,但是在國內可謂獨樹一幟,還有辦公環境,這個大家就太喜歡了,規章制度,也相對寬鬆。
以前不是沒有公司到研發中心來挖人,不止有,還有很多,包括摩托羅拉、諾基亞、三星、索尼等公司,都來挖過人,但成功的次數非常少,只有寥寥七八人是被這些大公司挖走的,反倒是研發中心這邊,從幾個大公司挖來的人要多上幾倍。
僅僅用了不到一個小時,就有一個遞交辭職信的員工被審計團隊通知警方帶走了。
這是已經確定了有問題,否則不會通知警方抓人。
人被警方帶走後,審計團隊第一時間在研發中心一樓的公示牌上貼了一張公告,通報了這個人的問題。
私自向外出售了一份技術資料,至於審計團隊是怎麼這麼快就查出來的?因為他跟買家溝通的聊天簡訊還沒刪呢!
和這個同一個團隊的人,頓時慌了,有兩人主動找到研發中心的負責人交代問題,結果,自然是同樣被警方帶走了。
而這,才只是一個開胃菜。
就是審計團隊都很意外,能這麼快就把三個人給送進去。
三天後,張建找到了林曉。
“林董,看在大家為超越集團作出這麼多貢獻的份上,能手下留情嗎?魅影手機能有今天的地位,離不開大家的付出,就當是將功補過行嗎?”
“老張,我想你弄錯了一個概念,我承認你們對超越集團的貢獻,但是,超越集團沒有付給你們報酬嗎?就說手機研發中心,現在一共879人,全部加起來,僅僅是工資,每年集團就要支付給你們6.28億,每年的銷售分紅,更是達到9.5億,最多一年銷售分紅高達24.8億,還有獎金,有哪一年獎金是低於5個億的嗎?
除了錢之外,我對你們不夠尊重嗎?研發中心的辦公環境,遍數國內外,有任何一家公司能比得上嗎?你們要多少科研經費,只要提出了數字,我有打過折扣嗎?你們要什麼裝置,我哪次不是想方設法給你們弄來?
別的老闆,都千方百計的壓榨員工,而我呢,卻經常要為找什麼理由給大家發獎金而犯愁!
有人勸我,讓我跟你們簽訂競業協議,但我覺得這不好,因為我是拿你們當超越集團的一份子,是一家人,如果你們之中有人在研發中心待的不開心了,想換個環境,哪怕是跳槽對對手的公司,我也從未阻攔過。
我是真沒想到老張你會來找我求情,可老張你要明白,我以前對大家好,那是因為大家是超越集團的一員,而現在,他們是未來超越集團的競爭對手。
但既然老張你找到我了,那咱們就把事情拆開了說說,別讓人覺得我不近人情,先說工作交接這一塊,在任何公司,離職前都要工作交接,這個沒毛病吧?”
“林董,我們不是不交接,可是,一些專案剛立項沒多久……”
“哦,你們也知道一些專案剛立項沒多久啊,如果我沒記錯,你們是一個月前,就決定集團跳槽吧?可是,有兩個專案,卻是近一個月內透過審批立項的,兩個專案,一共已經投入進去2400萬,於情於理,這2400萬,你們要給我一個交代吧?”
聽了林曉的話,張建無話可說。
這件事,他也很生氣,你明明都已經決定要跳槽了,還繼續揮霍研發資金,無論怎麼算,他們都是理虧的一方,想辯解都無從說起。
他只能說道:“林董你說的對,這兩個專案,確實是他們的責任,這兩個專案的損失,我會讓他們補上。”
林曉繼續說道:“還有S962專案,這個專案,已經立項四年多,投入了3.5億研發經費,一些關鍵的實驗資料卻不見了,這是不是也要給我一個交代?孟欣芳和她團隊的23人,四年多時間裡,工資、獎金、福利,加起來用掉了1.95億,呵呵,拿走我1.95億,用掉我3.5億的研發資金,卻想把研發成果帶到聯祥去,孟欣芳是不是覺得這世界上就他一個聰明人?”
張建聞言,臉色變得更難看了,孟欣芳這件事做的太不厚道,有些太欺負人了,別說林曉,就是他都看不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