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過分了點兒(1 / 1)
縣太爺見李建誠叫冤,當即令衙役去叫了幾個當時在場的村民。
一問之下,無不為張地中的話背書。
李建誠趁亂偷肉不成,改偷為搶,這是他們都看到了事實。
“哼!李建誠,你何冤之有?還有什麼話想說?”
有那麼多人證在,他無從狡辯。
縣太爺一臉肅穆,毫不留情地抓住了一根令籤,“你惡人先告狀,誣告張地中,欺瞞本官,實在可惡,來呀!拖出去打!”
衙役等到令籤落地,撲上去,將李建誠按在地上,當場就打了他十殺威棒。
李建誠並非意志力堅毅的人,屁股一開花,眼前也就冒了金星,險些暈過去。
“大人,請您饒了他吧!”場外突然溜進來兩個女人,正是李建誠的兩個婆娘——春花、梨花。
這會兒,衙役都被殺威棒吸引了過去,兩人才得以闖過封鎖。
“大膽!公堂之上,豈容你們胡亂闖!”縣太爺當即下令,讓衙役將她們趕出公堂。
春花、梨花掙扎著,堅持要守在李建誠身邊,兩對手都抓著他的衣衫,哭得淅瀝嘩啦的,瞧來十分可憐。
“你們是李建誠的妻子?”
“是!大人,相公的胳膊已經斷了,又捱了十殺威棒,請不要在傷害他了。”
她們怕李建誠撐不下去,就此死了。家裡若是隻剩下她們兩個女人,日子可沒法子過了。
縣太爺憐她們哭得可憐,沒再讓衙役將她們趕走。
“張地中,本官問問你的意見,李建誠誣陷於你,你希望他得到什麼處罰?”
按照《昌夏正律》,在處理臣民糾紛之時,若是產生糾紛的雙方為女,自不用留情,但若雙方為男,那就不一樣了。
對待男人,有著重罪輕判的傳統,最好能促成糾紛雙方和解,那就不用降罰了。
春花、梨花察覺到,關鍵在張地中身上,都跪倒他面前,“地中啊,你就開開恩吧!大家都是一家人,小柔也得管我們叫一聲嬸嬸的。”
“建誠犯了糊塗,才做出那種事兒,我們帶他向你道歉。你快求縣太爺寬恕他吧。”
她們一人抱住了張地中的一條腿,苦苦哀求,情狀可憐,張地中也動了惻隱之心。
李建誠固然可惡,但是這兩人卻是無辜的。若是收拾了李建誠,她們也會收到牽連。
張地中將柔兒叫了過來,“該怎麼辦,都看你的吧。”
李柔小時候,沒少受李建誠的欺負。李建誠將她當丫鬟使喚,丟給她很多活兒幹。
只要李柔稍微表現出不樂意,就算捱打捱罵。
有時候,李建誠遇到不如意的事兒,就會將氣撒到她身上。
她爹不肯搬走,李建誠也因此遷怒過她。
李建誠和李柔之間,可說是有著深仇大恨的。
不過李柔性子太好,並不是記仇的人,也不怎麼恨他。
別人無情無義,那是別人的事兒,她的自我修養,就是要求自己當一個有情有義的人。
若李建誠只是要對付她,那也就罷了,她不會在意。
但是李建誠這次將張地中告上了公堂,李柔不為自己,也想為張地中出氣。
春花、梨花瞧出她神色有異,跪過去,抱住了她的腿,“小柔,你心腸最好了,別為難你叔叔了,好不好?”
“血濃於水呀!不管怎麼說,她都是你的親叔叔。”
李柔將她們扶了起來。
這兩個嬸嬸都是可憐人,李柔很同情她們。
沒出嫁之前,她就在李建誠家見過她們很多次,每次見到她們,她們都在幹李建誠安排的活兒。
不自覺回想起了被張地中虐待的日子,若不是張地中變好了,李柔也和她們一樣要受欺負。
看著這兩個嬸嬸的份兒上,李柔不打算追究了。
“相公,您就別怪叔叔了吧。”
“既然你這麼決定,那好吧!”
張地中遵從她的意見,向縣太爺表明了願意和解的意願。
縣太爺點頭,最終只讓李建誠交一點兒罰金,這事兒就算過去了。
正當縣太爺準備退堂,李建誠突然捂著屁股站了起來。
“張地中,我們的事兒沒完!”
他的案子不過剛剛結束,多虧張地中同意和解,他才能不受重罰。這都還沒走出公堂呢!他已經開始動心思,要對付張地中了。
“你還有什麼花招?”
李建誠一臉兇相,咄咄逼人地道:“哼!我對付不了你,但是……”當即轉身向還沒離場的縣太爺跪下,“求大人作主。”
縣太爺很不耐煩,“審判都已結束了,你有話,方才不說,這會兒還想說什麼?”
“啟稟大人,小的要說的是另一幢事兒。”
縣太爺耐下心,“那你說吧!若是再敢誣告他人,別怪我加倍罰你。”
“是是是!小的不敢。”
隨即,李建誠指著李柔,道:“大人,她爹李建忠霸佔了我的房子。”
“什麼?李建忠是你的兄弟,怎麼會霸佔你的房子?”
“小的絕沒有說謊,房子是父母留下來的,是留給我的房子。”
“自小父母就特別疼我,可惜他們去世得早,我還來不及盡孝。”
李建誠這話倒也不是信口開河,因為他是家裡的弟弟,父母的確更疼愛他,所以才會全力幫他新建房子。
李建誠會覺得父母留下的房子就是給自己的,也不是沒有理由的。
“叔叔,您怎麼如此?變臉也太快了!我剛剛還求相公,同您和解呢!您是聽到了的,居然這麼快就開始反攻倒算。”
“一碼歸一碼,我們現在說的是房子的事兒。”李建誠擺出個大義凜然的樣子,明明就是打算透過對付李建忠,間接報復張地中。
春花、梨花很覺慚愧,都低著頭,不敢看李柔和張地中。她們有意阻止李建誠,小聲道:“相公,咱們回家吧。”
“你們兩個婆娘,瞎管什麼?一邊兒去!這裡沒你們說話的份兒。”
李建誠再度向縣太爺表明,李柔的父親霸佔了本屬於他的房子,並且要求縣太爺立即下令,替他討回房子。
“叔叔,您未免太過分了點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