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9章 狂熱的宗教(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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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波絲卡弗半夜接到黑澤明的電話,然後就開著自己的車,在紅綠燈交匯處的橋頭上等著他。

漫漫長夜,無心睡眠,她又約了他,等了他很長時間都沒有來,她只好點燃香菸,希望寄望於香菸本身帶來的愉悅感覺來度過艱難的時刻。

當第三支香菸燃燒殆盡的時候,黑澤明出現了。

只見他頭髮凌亂,精神極其萎縮,手裡拿著一個骯髒不堪的公文包。

他低著頭穿過紅綠燈,面無表情地站在她那輛車的旁邊,接著他便環顧著周圍,似乎在尋找某些東西那樣。

她在現階段的心情也不是特別的好,哀傷期使她的情緒特別躁動。

他還在到處尋找東西,一句話都沒有說。

她變得很不耐煩:有什麼事你快點說好不好!我明天還要上法庭呢!我不像你無所事事,我真的很忙的!你三更半夜約我出來到底是為了什麼事!你倒是說啊!

他終於找到了想要的東西,一根鐵棍,他的目光停留在她的車上,甚至在遊走著。

突然,他拿著鐵棍,很生氣地敲碎了她那輛車的車窗的玻璃,隨後他又擊破了車身的零件,像發了瘋似的,拼命地毆打,毀壞她的車。

玻璃被敲碎的聲音,車身被毀壞的聲音顯得尤為明顯。

她有很多這樣的車輛,一點都不在乎。但是她無緣無故被約出來,然後對方還當著她的面砸爛了她的車,這就讓她很不爽。

她沒有走過去制止他的粗暴行為,只是站在原地問:你在做什麼!你這是刑事毀壞!

他的破壞行為變得愈為激烈,而且根本制止不了!

她的情緒也受他的影響,變得異常激動:夠了!你這個笨蛋!別再毀壞我的車!你停手!你只需要停手!

他暫時住手了,質問她:為什麼!為什麼你不肯替他上訴!他只不過是被人搶劫,為了保護自己,錯手殺死了對方!這不是謀殺!你知道的!這甚至不是誤殺!為什麼你不肯幫他!

她不甘示弱地為自己辯護:這只是一宗小案件!很小很小的案件而已!沒有多少錢可以拿!我不想浪費時間在小案件上面!這些事情是沒有意義的!你懂了嗎!

他繼續在毀壞她的車輛:他們是人啊!他們是有生命的人!活生生的生命啊!在法律面前應該是人人平等的!

她仍然堅持自己的立場:他不坐牢!明天也會坐牢!以後也會坐牢!你可以幫他辯護!只不過要等一個月而已!只是一個月!這只是小事情!還有,請停止毀滅我的車!

他竭斯底裡地扯著嗓子喊:不!沒有以後了!沒有機會了!他在牢房裡打傷獄警,搶了槍支,被狙擊手當成危險人物當場擊斃!他是故意的,他是死於自殺!並非越獄!他媽的!這簡直就是他媽的FUCK!FUCK!他死了!你知不知道?他本來可以不用死!他只需要再忍耐一個星期就能出去!可是當他聽說他還要再等一個月的時候,他就不願意了!他選擇了自我解決!他才22歲!他還有很多事情沒有完成!他還有夢想!他還有愛人!有家人!有朋友!但是現在沒了!所有的東西都毀於一旦!就因為你的傲慢!就因為你的金錢主義至上的宗旨!使他走上了絕路!我有想過要救他!但是我救不了!他死也是死在我面前!我臉上的鮮血就是屬於他的!你看到了沒有!本應該噴在你臉上的鮮血現在噴到我臉上了!

她很懊悔地說著:對不起!我真的很抱歉,抱歉發生這樣的事情!但是如果你覺得拆了眼前這輛汽車,他會復活,他會無罪釋放,你就拆吧,儘管拆,我眉頭都不會皺一下!

他變得更加暴怒,拿起手裡的鐵棍,繼續在毀壞那輛車……

良久以後,鐵棍變形了,他用盡了力氣,棍子丟到一旁,他脫掉了外套,捲起衣袖,點燃了香菸,叼在嘴裡。

他開始講述藏在心裡的話:

“其實他是一個大有前途的青年,他讀大學是主修經濟學,撰寫的論文是備受關注的;他正朝著專業人士的方向前進,而且還經常跑去做義工,做慈善。他幫了很多人,包括那些雙失青年。他有一個女朋友,相處了很久,有很深厚的感情,他原本計劃今年結婚,婚禮策劃得差不多了,也訂婚了,就差一個婚禮。他的人生將會迎來很多很美好的事情,但是卻因為一次自衛殺人被判入獄。他無法忍受在監獄裡的生活,所以選擇自我解決。我們經常在說,法律是應該幫助弱勢群體,但是每次關鍵的時刻,法律總是起不了作用,所謂的法治精神對他毫無幫助。我知道他的死其實很大程度上與你扯不上關係,但是我從來沒有試過,親眼目睹自己的當事人被擊斃,死在我面前。這一點是我無法接受的事情。我可以容忍自己的失敗,容忍當事人坐牢,但就是容忍不了他的死亡。或許我真的錯了,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幹嘛。”

她蹲在他旁邊,望著慘白的月亮,奪過他嘴裡的香菸,踩滅了火焰,嘆息著說:別說是你了,連我自己也不知道這段時間究竟想幹嘛。自從換了心臟之後,我發現自己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樣了。我的口味在變,我的思維邏輯以及看事情的角度都在改變,我就好像變成了另外一個人似的。我時不時都會觸碰心臟的位置,不斷地問自己,上帝賦予我一顆新的心臟,是不是在暗示我改變以往的人生軌跡呢?這個問題是沒有答案的,因為沒有人可以回答我。

他閉著眼睛,流了幾滴眼淚:他被擊斃的情景至今歷歷在目,我無法安睡。很抱歉,我砸壞了你的車,如果你要追究,我會負責所有的賠償。

她不禁笑了:不必了,像這樣的車,我還有18輛。你要是喜歡砸,隨時都可以!

普通法院

由於前一天晚上,辛波絲卡弗的睡眠不太充足,她整個人的精神狀態都顯得恍恍惚惚。

在上法庭之前,她已經強迫自己喝了五杯咖啡,希望待會在法庭上不要犯愚蠢的錯誤。

相反來說,林肯律師的狀態就非常的好,他帶著黑框眼鏡,文質彬彬,黑色的捲髮看起來很有成熟的氣味,但蒼白的臉龐又讓人有一種弱不禁風的感覺。但是很多人會因此懷疑他有嚴重的嗑藥習慣。

在布達拉美宮這種高度繁榮,又異常忙碌的國度裡,嗑藥是合法的,但不能過量,一旦過量就等於違法。他們有自由選擇的可能,可以選擇嗑藥或者不嗑藥。

法官走了進來,庭警喊著:COURT!

書記員:新猶太教詐騙、非法斂財案件現作第二次公開審訊。

法官:主控官,你可以開始傳召證人。

辛波絲卡弗稍微遲鈍了一點,直到法官第二次喊她,她才緩緩地撐著桌子,站了起來。她思考了幾秒鐘,然後說著:法官大人,我要求傳召本案的一號證人出庭作證。

庭警:傳一號證人出庭作證!

這位一號證人是一名中年女人,臉容還算年輕,但頭上莫名其妙多了幾根白髮。

辛波絲卡弗:請問你家中有幾個人?

一號證人:我跟我丈夫還有我的兒子。

辛波絲卡弗:你們是一家三口是吧?

一號證人:是的。

辛波絲卡弗:我們來談談你的丈夫吧。

一號證人:他挺好的,有一份很不錯的工作,結婚之前我們就已經買了房子,我們的感情很好,雖然婚後沒有那種激情,但我們仍然是互相扶持走過來的。

辛波絲卡弗:嗯……挺幸福的一個家庭。現在我們何不來談談你的兒子呢。

一號證人:我兒子從小就很聰明,今年讀大學二年級,他品學兼優,老師與同學都對他讚不絕口,他還有一個女朋友,準備結婚了。

辛波絲卡弗:他現在在哪?

一號證人(臉色陰沉):他死了。

如此的輕描淡寫,法庭內的人都在議論紛紛。

辛波絲卡弗:怎麼會這樣呢?剛才你還說他的生活很正常,又準備結婚,又怎麼會無緣無故死了呢?

一號證人:大約在一個月之前,他的畢業論文被系內的教授給否決了,因為他要讀研究生,大學的畢業論文一定要最先透過,但是教授那關他過不去。他很難過,那段時間常常在家裡喝酒。我也很擔心他這樣下去早晚會出事。但是後來過了兩天,他突然變得很開心,整個人都很激動,很振奮,好像對人生充滿了信心那樣,還答應我一定會在大學畢業之前讀完研究生。

辛波絲卡弗:他為什麼會突然變得如此積極向上呢?

一號證人:剛開始的時候我也不懂,但是後來我才知道他一直都有去教會的習慣,而且他每個星期都會給教會捐錢,每次都金額大概是2000到3000美金,他讀大學的時候一直都有做兼職的習慣,所以他存了一點錢。但是很快那筆錢就捐給教會,接著他就很振奮地找我要錢,聲稱要捐給教會,還說這樣可以清洗自己的罪孽。最初我只是以為他想做善事,我就沒有多想,我就給了他。但是後來他要錢的間隔越來越頻繁,而且他篤信的教會也越來越狂熱,常常在批評這個世界多麼的糟糕,多麼的冷漠,然後更是宣揚世界末日的口號。這時候我才知道出事了,我後來就不再讓他回教會。

辛波絲卡弗:接著呢?他是不是就沒有再回教會。

一號證人:是的。但是他在我們的飯菜裡下了老鼠藥,我們都疼得死去活來,他還很開心地揚言,我們一家三口要在地獄碰面,然後在世界末日來臨的轉點重生……他真的瘋了!還好那一次我們送醫院比較及時,都被救了回來。但是他卻越來越瘋,終於有一次,他在公眾場合引火自焚……太晚了,救不回來……

一號證人不停地哭泣著,話也說不出來。

辛波絲卡弗:請問你還能繼續嗎?

一號證人:我沒有問題。

辛波絲卡弗:你兒子為什麼會有那麼極端的想法呢?抱著家人一起死?

一號證人:都是因為他去了新猶太教。本來他信教我是不會反對的,因為心裡有信仰終歸是一件好事,可是他自從去了那個教會之後,不斷地奉獻金錢,整個人都好像被人洗腦了一樣……

辛波絲卡弗:這個所謂的新猶太教,究竟是否存在,還是說,你從頭到尾都是聽你兒子單方面在陳述,其實壓根就不存在的呢?

一號證人:不!不可能的!我試過有一次想拉他回來,我親自去過教會,但是他很執著,不肯回來,還認為我是魔鬼!打了我一頓!當時新猶太教的教主正在引導一批教徒冥想打坐。

辛波絲卡弗:你所說的那個教主現在在不在法庭裡,如果在,麻煩你指他出來。

一號證人指著被告欄:坐在犯人欄裡面那個就是了!

辛波絲卡弗:你認為他是對宗教狂熱還是單純對某一個人狂熱?

一號證人:對一個人狂熱。

辛波絲卡弗:為什麼這樣說呢?

一號證人:因為他每天都在家裡呼喊教主的名字,稱呼他為活聖,救世主。認為他所說的話就是真理,認為他就是指路的明燈!如果單單是對一個宗教狂熱,他不會是這樣的!

辛波絲卡弗:你認為你兒子的死是因為對本案的被告言聽計從,盲目崇拜所導致的?

林肯:反對!法官大人,我反對控方提出引導性的問題。

法官:反對有效,證人不需要回答問題。

辛波絲卡弗: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法官:辯方律師,你可以開始盤問證人。

林肯滿懷信心地站了起來:請問你兒子情緒低落是不是在入教會之前?

一號證人:是的。

林肯:他入了教會之後,就整個人變得開心了,於是你就覺得他的開心其實是與教會擺脫不了關係的。對不對?

一號證人:是的。

林肯:他去了教會整個人變得開心了,你覺得是好事,所以你並沒有反對他加入教會?

一號證人:是的。

林肯:後來你覺得不對勁是因為你發現去教會要交錢,於是你就開始覺得去教會是不好的。

一號證人:是的。

林肯:我想問問你,你讀書要不要錢?作為一個合法公民要不要依法納稅?

一號證人:這個當然要。

林肯:那你憑什麼覺得去教會不用交錢?!

一號證人:去教會要交錢我當然知道,但是金額太多了。1000美金,然後2000美金,你要知道我們這個國家的人均收入還是沒有其他國家那麼高的!

林肯:你只需要回答我,去教會要交錢是不是屬於正常現象。

一號證人:是的。

林肯:你知不知道那個教會有多少個信徒?

一號證人:我不知道。

林肯:我來告訴你好不好。一共是七萬名教徒。換言之你的兒子每天去教會,其實是有機會接觸到七萬名教徒,這些教徒裡面,有年輕的,年老的;有過去的犯罪者;曾經的吸毒者,酗酒者,形形色色的人比比皆是。在一個如此多背景的信徒裡,你憑什麼認為,你兒子的自殺念頭與被告有一絲絲的關係?!

辛波絲卡弗:反對!法官大人。

法官:反對有效。辯方律師應該陳述事實,而不應該作出主觀猜測。

林肯:你有沒有親耳聽到被告向你兒子灌輸末日將至,要以自我毀滅的方式脫離這個世界的思想,或者暗示呢?

一號證人:沒有!但是我兒子去了教會之後,整個人的行為都變得異常極端,對教會對世界末日的說法充滿狂熱,這還不是他在背後搞鬼啊!

林肯:這個世界從來不缺乏宗教狂熱者,那些無政府主義、恐怖分子都是宗教狂熱者的產物。但如果每一個狂熱者的背後都要追究教會的責任,我想,這將會是有失公允的。各位陪審員,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證據指出,被告有份參與教唆自殺的行動,至於非法斂財,只不過是向教會表示的一種心意。

法官大人,我暫時沒有其他的問題。

黑澤明悶著腦袋,在監獄外面的長椅坐著,陽光很燦爛,照耀在他臉上,他整個人蜷縮成一團,穿著一件很不合身的外套,他看到一條長長的隊伍從他面前跑過,那是一群馬拉松的志願者在鍛鍊身體。他受了他們的影響,也跟著跑了起來,但是他不是去跑步,只不過是跑向監獄裡。

他去監獄裡拿回屬於死去的人的遺物。

獄警拿著幾個公文袋,遞過去給他,說著:他的東西全部都在這裡了。有一枚戒指,很新,應該是剛剛買了不久;還有一份經濟改革的建議書,不過還沒有寫完;最重要的是,這裡還有一封感謝信,是他寫給你的,他說感謝你,黑澤明大律師。其餘的都是一些無關重要的東西,你檢查過如果沒有問題,就在這裡簽字吧。

他面無表情地簽了字,接收了某人的遺物。

獄警問他:你還好嗎?要不要休息一下?

他翹起嘴角,簡單地說:好問題,你知道嗎?這是一個很好,值得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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