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影片證據!(1 / 1)
事不宜遲,李海立刻給希林打電話。
但對方一直顯示正在通話中,直到十分鐘後,電話才打通。
“李哥,什麼事兒?”
“希林,最後一天錄製的時候,你中途是不是出去過一趟?因為你發揮不好,狀態不穩定,出去透了會氣。”
因為害怕希林印象不深,李海特意描述的十分詳細。
希林想起那天的事兒,不由尷尬,應道:“是的,我那天太緊張了,一直唱不好。”
或許是因為錄製時候的李海太過嚴厲。
也或許是因為她對自己要求太高,導致發揮失常。
“你離開後,去了哪裡?”
“去天台坐了一會兒,吹吹風。李哥,你的意思是……”希林立刻反應過來,李海是擔心盧向彤在那時候得到了《魔鬼魚》的曲子。
“可天台只有我一個人!我特意看過!”
希林急忙說道。
上天台後,她刻意繞了一圈,確定沒人後才坐在角落裡反覆聽了好幾遍《魔鬼魚》。
如果天台有人的話,會藏在哪裡呢?
總不可能懸在天上吧!
盧向彤又不是超人,做不到這一點!
“你真的仔細觀察過四周,確定沒人嗎?通往天台的路只有一條,如果你待在天台,有人站在樓梯口呢?”
李海認真的問道。
空曠的地方,聲音能夠傳的很遠,如果盧向彤那時候站在樓梯口偷聽,希林肯定發現不了!
“李哥,你這樣一說,我倒是有點印象,我好像確實聽見高跟鞋的聲音了,但那時候心裡難受,沒太在意。”
希林的內心更加自責了。
那時候沒有沉浸在負面情緒裡,偶爾抬頭看一眼的話,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檔子事兒!
盧向彤肯定是趁著希林在天台聽歌的時候,趁機學會了《魔鬼魚》的曲子。
“李哥,都是我不好,要是我再謹慎一點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了。”
希林趕忙道歉。
事到如今,她曾經犯的錯不僅害了她,還把李海拖下了水。
要是因為她的一時失誤,導致李海的努力全部白費。
希林想死的心都有了。
“現在先別急著道歉了,你趕快聯絡王薔薇吧,樓梯口的監控調出來,如果能清楚看見盧向彤站在樓梯口偷聽的話,我們就還有勝算。”
李海現在不想追究,到底是誰的錯誤導致這場事故發生。
只要還有挽回的機會,那就一定不能放過。
“李哥,我現在就去聯絡薔薇姐。”
希林結束通話電話,急匆匆去找王薔薇。
現在的魔樂娛樂已經鬧翻了天。
除了這麼嚴重的事故,所有相關人員都受到了責罰。
希林身為事件中心人物,自然也被公司所不滿。
如果不能翻盤的話,她就會被公司果斷拋棄。
娛樂圈裡可沒有那麼多的仁慈。
一切都以利益為主。
只要希林能夠帶來足夠多的收益,公司肯定會想盡一切辦法保下她。
但希林如今只是個待爆的二線歌手,小範圍內出圈,並不能讓魔樂娛樂為她赴湯蹈火。
“薔薇姐,我找到辦法了。”
希林沖進王薔薇的辦公室,開口喊道。
辦公室裡,不僅站著一點怒氣的王薔薇,還有盧向彤的經紀人艾麗。
“你還有臉來這兒。”
艾麗看見希林,像是看見殺父仇人。
“小小年紀不學好,帶著李海一起抄襲向彤的新歌,要不是公司勸我不要再繼續追究,你以為你還能安穩出現在這兒嗎?”
艾麗跟了盧向彤四年,兩人感情十分要好。
再加上盧向彤在圈內勉強算得上是個二線歌手,艾麗手底下,只有這麼一個爭氣的藝人,出了事兒自然要力保她。
“孰是孰錯,現在還沒有定論,你口氣未免太大了吧,也不害怕被風閃了舌頭。”
希林從來不是會在外人面前吃虧的性格。
王薔薇的臉色更差了,“希林,你先出去。”
艾麗冷笑一聲。
“聽見沒有?你薔薇姐讓你出去。”
王薔薇手下藝人不少,希林只是其中一個,雖然頂著一個待爆的頭銜,但還不足以讓王薔薇為了她,得罪公司同事。
“薔薇姐,你給我五分鐘的時間,我可以解釋這一切。”
面對王薔薇,希林的態度軟了不少。
“還解釋什麼啊!板上釘釘的事!向彤提前釋出了新歌,你在星期六才唱出來,誰知道你那幾天和李海待在一起,是不是就在想盡辦法抄襲向彤的新歌。”
艾麗一口一個抄襲,氣的希林臉都紅了。
但她知道,現在和艾麗發生口舌之爭實屬沒有必要。
當務之急事,先洗清自己身上的嫌疑。
“薔薇姐,我真的找到了線索。”
話都說到了這一步,如果王薔薇還聽不懂的話,那她就白在娛樂圈摸爬滾打十幾年。
“艾麗,你先出去吧。”
艾麗一聽王薔薇居然要讓自己出去。
“薔薇姐,你該不會真聽希林胡言亂語吧?她要是有證據早就拿出來了,何至於等到現在。”
艾麗今天來找王薔薇,就是為了讓希林在網上公開道歉。
這樣一來,才能徹底捶死希林,讓她沒有翻身的希望。
他們雖然都是同一公司的藝人,但也是競爭對手的關係。
如果希林坐實抄襲盧向彤的新歌。
公司的資源必然會偏向盧向彤。
艾麗一定要為自己手下的歌手爭取最大利益。
“希林是我手底下的藝人,她有話要說我自然要聽,艾麗,你先出去吧。”
王薔薇態度堅決。
艾麗無奈,只能先走。
等到辦公室裡只剩下兩人時,王薔薇嘆了口氣。
“希林啊,我知道你沒有抄襲,但這一次你真的栽在盧向彤的手裡了,如果你拿不出鐵證,那就無法洗清自己身上的髒水,你明白嗎?”
王薔薇擔心希林病急亂投醫,找出一些亂七八糟的證據,證明自己沒有抄襲。
李海寫歌的時候,只在紙上寫了一遍,並沒有留下任何具體代表年月日的證據。
就算把那張紙拿出去,也無法證明是那天寫的。
正式開始錄製的時候,盧向彤也在當天開始錄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