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是誰熟悉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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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時間相差不久,根本無法證明到底是誰在抄襲誰。

再加上盧向彤提前釋出了新歌。

而希林直到週六晚上才唱了那首歌。

這次的較量,希林徹底落在下風。

王嬙薇不忍心看到自己手下最有大火潛質的歌手,因為公司藝人的惡意競爭,而毀了職業生涯。

但娛樂圈就是這樣殘酷的地方。

一次失敗,就會讓人徹底翻不了身。

“薔薇姐,你聽我說,那天我在錄歌的時候,中途有一段時間出去了,我去了天台,在天台上,我聽了好幾遍《魔鬼魚》,盧向彤可能就是趁那個時候,站在樓梯口偷聽了音樂。”

聽完希林的話,王薔薇皺緊眉頭,思索了一會兒。

“所以你想來找我要樓梯口的監控是嗎?。”

希林急忙點頭。

“但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就算你能找出監控,盧向彤抵死不認,那你又該如何。”

王薔薇看著涉世未深的希林。

“如果你找不出盧向彤確確實實偷聽了歌曲的證據,那你放出樓梯口的監控,完全可以被她質疑是不是剪輯。。”

王嬙薇在娛樂圈摸爬滾打這麼多年,早就見過了無數手段。

就算希林能夠拿出樓梯口的影片告訴網友,盧向彤趁這個時候,偷聽了《魔鬼魚》的曲子。

但那段影片實在無法實錘,只能說明她曾經出現在那裡。

“薔薇姐,要不然我們試一試吧。”

希林不想放棄這次機會。

萬一會出現奇蹟的。

“希林啊,我知道你想證明自己,我也相信你和李海不會幹出抄襲的事兒,但事實如此,你還是先回去等公司通知吧。”

王薔薇對希林已無話可說。

如果她想要保下希林的話,付出的代價可不止一星半點。

她不會在希林身上下這麼大的賭注。

“薔薇姐,你就幫我一把吧。”

希林知道,如果無法證明自己的歌沒有抄襲的話,李海一定會被她拉下水。

“回去吧。”

王薔薇態度不變。

既然王薔薇不願意幫助自己,希林便找到了大樓物業,想要拿到監控。

李海坐在家裡等著希林的訊息。

直到晚上,希林才發來了第一條資訊。

“影片拿到了。”

短短五個字,令李海精神一振。

“盧向彤是不是站在樓梯口偷聽了?”

只要能出現這一畫面,便有希望翻盤。

“確實出現了,但薔薇姐說了,這隻能證明盧向彤出現在那裡,並不能證明,就是她趁著這個時候偷聽了《魔鬼魚》的音樂。”

希林沮喪的發來一段訊息。

“不論如何,先把影片放到網上吧。”

希林已經被持續網暴了一天一夜。

除了和李海發訊息之外,希林根本不敢開啟任何社交軟體。

網友們的惡意幾乎要透過手機螢幕直接衝出來了。

“好。”

希林毫不猶豫把影片放到了網上。

收到訊息的王薔薇第一時間就去看了。

和她料想的一樣,網友們根本不認賬。

“這能證明什麼啊,盧向彤就站在那兒等了一會兒,你就說她偷走了你的歌兒,你怎麼不乾脆說盧向彤有超能力,透過牆直接看到了你手機裡的歌詞兒呢。”

網友們根本不相信,這影片能夠證明盧向彤是那個抄襲的人。

希林咬牙看著不斷竄出來的訊息提示。

李海也在看著網上的訊息。

“這幫網友真的瘋了啊。”

希林被網暴的同時,李海也收到了不少私信。

他們無一例外的質疑《以父之名》是不是也抄襲了。

李海並不在乎網暴,因為他經歷過一次了。

不管網友在網上說出多髒的話,李海都能坦然面對。

但希林卻不行。

“李哥,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啊。”

張強的電話打了進來。

整整一天,不僅李海因為這件事情勞心費神,張強也沒有閒著。

當他看到網上的澄清影片時,第一反應就是李海有救了。

但這澄清影片卻無法徹底證明,盧向彤趁機偷聽了《魔鬼魚》的原曲。

“澄清影片失敗了,再想辦法吧。”

李海無奈的說道。

張強在電話另一頭急的都快瘋了。

“怎麼能再說呢,因為這件事情,網上已經吵翻天了,要是李哥因為抄襲的事情,被踢出節目組的話,那我們這些天的努力不就全都白費了嗎?”

張強不想看到李海重新回到人嫌狗厭的生活。

“只能再找其他證據了。”

李海結束通話電話。

眼下的困境,讓李海根本沒心思考慮下一首要唱的歌。

雖然距離比賽開始只剩。

兩天時間。

“到底還有什麼辦法呢?”

李海坐在屋內,思考著對策。

與此同時。

李薇看著網上的訊息,人都樂瘋了。

“笑死我了,李海,這次看你怎麼翻身!”

胡曉聽見她的笑聲,愁眉不展道:“薇薇,你這樣做真的好嗎?樂獨雖然答應幫你引導網上輿論,但如果被翻盤了呢?”

李薇嗤笑一聲。

“曉姐,樂獨不會讓他們翻盤的,這是必死的局,你明白嗎?”

此刻。

盧向彤佔據絕對的上風,希林和李海拿什麼翻盤?

真以為樂獨會讓他們絕地重生?

“薇薇,你自求多福吧。”

胡曉不想再勸。

“曉姐,你就看好吧,李海絕對翻不了盤,他這次必然出局。”

李薇自通道。

這可是她用盡力氣使出的手段,怎麼可能讓他們輕易翻盤呢,真以為憑他們能對抗資本嗎?

……

李海坐在屋內冥思苦想。

想要破局,簡單的辦法肯定不行,網上的輿論快要壓死人了。

希林已經快被網曝壓垮了。

李海倒是覺得無所謂,但他不能不管希林,小姑娘不應該因為一首歌的事情,被網曝退網。

“除了影片之外,還有什麼辦法能夠證明,是我先寫出來了這首歌呢?”

李海現在真後悔當初寫歌的時候,沒有留下證據。

要不然還能讓盧向彤這樣囂張?

“不對,盧向彤為何確定,我沒有留下證據呢?她一點都不害怕我拿出證據錘死她?”李海忽然覺得,這事兒不對勁。

盧向彤對李海毫無瞭解,怎麼可能知道他沒有留存證據的習慣呢?

除非有一人非常熟悉他,才能知道他習慣在紙上寫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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