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她的公主不願離開她(1 / 1)

加入書籤

三秋雪乃:“……”

她眼睜睜看著冷豔高傲、簡直像是一位女王的妃英理,又艱難地移動視線,往下瞥了一眼以後腦勺重重撞擊地面的殿山十三,再感受一下空氣中彷彿瀰漫開的灰塵,不由得肅然起敬,默默地往毛利蘭的身後縮了縮,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太、太恐怖了吧!

某種意義上而言,5和貝爾摩德、FBI幾乎是同等程度的恐怖。

毛利蘭察覺到了,不動聲色地握緊三秋雪乃的手,低聲安撫:“沒事的。”

她不再繃緊腿,解除了因察覺殿山十三表情不對而隱隱做好臨時反擊的準備,眉頭還是蹙起的,遙遙看著地上的殿山十三,“目暮警官,麻煩檢查他的左手吧。”

只是點一下戒指而已,便如此應激,那十有八九,戒指涉及到了兇手的致命破綻。

目暮警官也反應過來了,對妃英理訕訕一笑,便立刻揮手喚了幾個警方人員上前去摁住殿山十三。

殿山十三還在眼冒金星中,沒怎麼反抗,便被警方人員三下五除二地拆開了左手的繃帶。

一拆開,只掀開了兩層,警方人員便繃緊了臉,“血!”

最上面的繃帶是雪白的,但掀開兩層繃帶之後,便有鮮紅色隱隱地沁了出來,警方人員先因命案現場發現血跡而警惕起來,旋即反應過來可能是殿山十三被摔了一下、左手傷口裂開了,“他左手的傷可能是真的!”

邊說,他便小心了些許,輕手輕腳地繼續解繃帶,又解了三四層,才把繃帶全部解開,逐漸察覺到了不對勁,“這血好像有些不均勻,上一層正面有,下一層的正面就只是染上去的,不像是傷口……他沒有受傷!”

“他的左手是完好的!”

其他摁著殿山十三的警方人員立刻警惕著更加用力,拆繃帶的警方人員則高高舉起手中的繃帶和殿山十三已經沒有繃帶遮擋的完好左手,“警部!”

手沒有受傷,那血是哪裡來的呢?

“他是兇手!”

其餘的警方人員幾乎一擁而上,把殿山十三就地抓起來。

目暮警官眉開眼笑地振作起來,下意識想轉頭握住毛利蘭的手,“謝謝啊,真是……咳咳咳,”

又在看清楚毛利蘭的時候反應過來這是一位年輕女孩子,訕訕地收回手,對毛利蘭和她身後的三秋雪乃露出了一個儘量和藹的笑,“真是謝謝兩位啊。”

他笑得合不攏嘴,搓了搓手,“兩位真是年輕有為!”

接連破獲兩起案件,說明什麼?說明韭菜已經成熟了!

說明警方已經可以把毛利蘭和三秋雪乃當成一對偵探了!說明場外支援多了一對!

毛利蘭:“……”

比起目暮警官的狂喜,她反而有些遲疑。

她遲疑地攬住三秋雪乃的肩膀,不確定、茫然、無措地道:“……這就破案了嗎?”

可是,作案經過和殺人動機,統統沒有破解啊?

屍體上的勒痕和繃帶上的血跡,毛利蘭倒是明白了,可以推測出來:兇手拆開繃帶捆綁過屍體,又重新纏繞回了左手。

戒指正是在這期間換位的。

而推測出這一點,再按著‘兇手為什麼會綁住屍體、屍體又為什麼有碰撞的淤青、血跡為什麼那麼低、隔壁隔間為什麼會有擦血紙巾’的疑問去反推,便可以輕而易舉地推出大概的作案經過:

真正的兇殺現場是隔壁隔間,兇手捅死她後,用繃帶綁著把她從上方推入了最後一個隔間,所以才能在屍體擋住隔間門的情況下從容離開。

但是。

“我還沒有推測出殺人動機。”

毛利蘭相當茫然,“和爸爸平時的破案經過不一樣啊?”

“他那種可以清清楚楚地盤清案件發生的每一處細節,還原兇手的作案經過,找到兇器,說出兇手的作案動機,讓兇手心服口服的破案,才是破案吧?”

這些,她幾乎統統沒有,但還是破案了,這和她以往的‘偵探必須要破解兇手留下的所有迷題’形成了極大的反差。

原本,毛利蘭以為偵探和兇手的關係是破題者和出題者,偵探必須以精彩絕倫的推理百分百破解兇手出的迷題,才能征服兇手。

但現在,偵探和兇手卻像是改卷老師和做題者。

兇手需要絞盡腦汁地思考著回答問題,爭取儘量拿滿分,而偵探只需要捕捉到一個或幾個大的扣分項,直接扣分,便足以令兇手不及格。

這……

“偵探,”毛利蘭但,“和我想象中的好像不太一樣。”

好像沒有那麼光芒萬丈和神秘莫測。

“不需要推理出殺人動機吧?”三秋雪乃有些不明所以,但第一次見毛利蘭如此茫然,還是有些生疏地安撫她,“有的時候,甚至不需要推理出作案經過,只需要找到足以確定兇手的證據。”

“偵探之所以要推測殺人動機和作案經過,是要證明兇手是誰吧?但也有其他的東西可以證明兇手是誰呀,比如這傢伙左手上的繃帶,”

“再比如現場的痕跡,”

“只要用魯米諾試劑噴灑衛生間,就可以看到真正的案發現場吧?案發現場和拋屍現場的血跡是不一樣的。”

“警方還可以查死者的人際關係,從手機的通訊記錄或簡訊等方面找到約死者來咖啡店的目的。”

“這些都是可以互相佐證的,”她想了想,“就像是一道題的不同解法,都可以指向兇手的真實身份,”

“會很多種解法固然很棒,可是隻用一種解法解出來,也很棒呀。”

為了安撫,三秋雪乃用的是有些活潑的語氣,甚至用上了撒嬌的語氣詞。

她側首看向毛利蘭。

因為肩膀被攬著,一側首便幾乎是鼻尖對鼻尖,她忍著近距離接近的羞澀,認真地看著毛利蘭的眼睛,“目暮警官都解不開題呢,小蘭可以解開,很棒!”

又再次用上撒嬌的尾音,小聲詢問,“你為什麼有些不知所措呀?”

因為霓虹非常崇拜和尊敬偵探,簡直把偵探們當成救世主們來崇拜,但凡是破過一兩起命案的偵探,都會小有名氣,收穫一眾的粉絲。

而且毛利小五郎便是偵探。

雖然他非常不靠譜,但毛利蘭還是如每一位子女一樣崇拜著父親,對偵探這個職業便更有好感了,認為很了不起。

……但現在看來好像有些不太一樣,好、好像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難?

毛利蘭認真想了想,才回答:“我本來以為‘成為偵探’有些難,”

就像是王子為了獲得公主更多的喜愛,於是跋山涉水去探索危險地方,尋找漂亮、閃閃發光、足以配得上公主的耀眼王冠一樣,一定很難,途中還會有數不清的敵人和惡龍。

但卻發現公主最喜歡的是由花園裡的花朵編織成的王冠,王子只需要在公主目不轉睛的注視下多走幾步路、走到花園中,摘取幾朵鮮花,公主便會心滿意足地綻放出欣喜的燦爛笑顏了。

這令準備好了要咬牙面對艱難險阻的王子有些迷茫和不知所措。

不。

毛利蘭默默糾正:不是‘王子只需要多走幾步路’,是‘王子和公主十指相扣,一起走到花園中’。

她的公主不願離開她,哪怕只有十分鐘。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