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拆遷款十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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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顧飛燕被捧得高高在上。

突然被秦軒強硬拒絕,她惱羞成怒。

“我請你吃飯是給你面子。”

她冷冷道:“不會是為了夏清舒避嫌吧?搞得我好像是洪水猛獸一樣。”

”我跟夏女士只是朋友關係。”

秦軒盯著她的眼睛:“倒是你,跟一個有婦之夫相處親密,連避嫌的意思都沒有……”

“你!”顧飛燕捏緊拳頭。

要不是這裡沒她的人,現在他肯定要被打到抱頭鼠竄。

“沒有別的事情我先走了。”秦軒轉身離開。

留下顧飛燕一個人在原地跺腳發脾氣。

明明那麼多次都成功了,為什麼夏清舒還有秦軒都不上套?

體會過快速成功的快樂,她再也無法接受每天等著那一點點靈露的凝結。

這事兒不能就這麼算了。

……

“哎呦,姑爺來了!”

劉佩英的聲音響徹整個麵館。

夏清舒灰頭土臉的從廚房裡鑽出來。

確實是喬弘琛來了。

還抱著巧巧。

兩個人大眼瞪小眼。

“姑爺來了,你愣著幹啥?”

她娘一直把她往前推。

夏清舒摸了一把臉。

“你來幹啥?還帶著孩子……她這麼小,來這兒呼吸不新鮮的空氣不好。”

她不懂,昨天晚上他不是半路折返回家根本不稀罕來看嗎?

為什麼現在又要來。

還把閨女帶來了。

“爸爸不認路!”巧巧笑道:“全都要靠我指路!”

“媽媽,爸爸是不是很笨笨?”

“是挺笨的。”

夏清舒扶額。

“所以你來就是想證明你比較笨?”

喬弘琛面色僵硬。

他也說不清自己為什麼想來。

明明開面館是她的任性舉動。

他來,就是對她的支援。

可他還是來了。

“我怕你做出什麼讓人難以理解的事情。”他說。

“那你可以隨便看。”夏清舒無所謂:“最好給我挑出毛病來,我倒是要看看那裡可以改進。”

當醫生,她不如他。

經商,他根本不是她的對手。

喬弘琛環視一圈。

目光所及之處皆是水泥磚塊,根本看不出所以然。

“這裡……”

“請問這裡是張茂的家嗎?”

忽然,門前出現了幾個穿著綠色制服,拿著檔案的人。

看袖標,是土地局的工作人員。

夏清舒一下子來了精神。

“這是我家。”她說:“張茂是前房主,這房子他已經賣給我了。”

“哦,這樣。”

一位女同志上前,教給她一份檔案:“你們這裡已經被劃為改造區了,現在有兩種選擇,要錢還是要地。”

“如果要錢,五百一平米的賠償款,要地的話,我們會賠償同等面積的拆遷房。”

夏清舒瞪大眼睛。

沒想到,拆遷竟然來的這麼早?

她上輩子知道拆遷,也是在學校建好之後的時候,這裡陸陸續續開始改建。

原來在這麼早的時候就開始談賠償了。

不過想來邏輯上確實很通順。

城市改建都需要提早準備。

這幾年,足夠說通那些釘子戶搬走了。

她無比慶幸,自己早早把房子搞到手。

不然這麼一塊肥肉絕對吃不到口中。

“我要房。”夏清舒想都沒想直接決定。

來做思想工作的同志們相當意外。

他們已經走訪了好幾戶。

都是要錢的。

還有人說補償金不夠的。

但都沒有選擇要房的。

畢竟還不知道房子弄到哪裡。

要是郊區,肯定虧本。

“你就不要再考慮考慮?”女同志試探道。

“當然不啦。”

夏清舒很自信。

畢竟……

上輩子也是如此。

要房子的人很少,所以沒有特地劃位置重新蓋,而是再這條街選擇了幾棟房子變成了拆遷專用房。

這裡的位置不僅地理條件優越,補償的也是門面房。

五百一平米根本拿不下。

上輩子她死的那一年,這個地段再次經歷拆遷,價格已經達到了三萬一平。

如此差距,誰要錢誰是傻子。

“好,既然你答應了我們的賠償選項,那就簽字按手印吧。”女同志遞給她一份檔案:“這可是具有法律效益的,不能反悔。”

“放心,我不會反悔的。”

夏清舒爽快的按上自己的手印,簽字。

就在這裡,張茂,也就是她的前房東吭哧吭哧跑過來。

滿頭大汗。

“這是我的房子!”他大喊:“你憑什麼做主?”

工作人員懵了。

看向夏清舒。

“你不是說你是房主,房子是他賣給你的嗎?”

她在說謊?

“當然是我的。”

夏清舒不慌不忙:“我們買賣房子不僅做過公正,還去土地局改過房本名字,各種合同都在手,如果有異議,我可以找律師來處理。”

女同志眼神一亮。

別說,走了這麼多家,房子歸屬爭議確實不少。

但像她一樣思維敏捷字字珠璣的不多。

“張茂,既然你說這是你的,有沒有證據?”

張茂慌得不行。

他也是今天早上才從別人口中聽到了訊息。

拆遷發錢!

拆的正好是他的老房子。

五百塊一平!

算起來他都能拿到將近十萬塊了!

這麼多錢,他沒有不拿的道理。

“同志啊,你可以去打聽。”

他苦著臉說:“這裡就是我家,我從小到大都住在這裡,是她用騙的,把我的房子騙走!根本不算數!這就是我的房子!”

早知道,當初就不應該眼紅出租!

不然他能賺多少錢?

“這……”

土地局的同志們犯難了。

做工作最怕的就是這樣。

“沒關係。”夏清舒笑道:“我最不怕的就是抵賴,當初的字據合同我全都留著呢。”

她回了一趟家,把所有的證據全部帶上。

回到了麵館。

“看,這是房本,寫了我的名字。”

她說:“這個是當初賣房買房的合同,有買賣雙方的名字。”

證據確鑿。

沒有任何曖昧的款項。

“張茂,這就是人家的房子。”女同志說:“你別耍賴皮,已經賣出去了,你就算睡個百八十年也不管用。”

“憑啥啊!你們欺負人!”

他急了:“是不是她跟你們串通好的?這就是我的房!你們誰都說不算!”

這次他必須要把屬於自己的一切要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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