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好訊息(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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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拳們之前聲勢非常響亮。現在崩潰的也很徹底。也算是暴露了這些報團取暖聚集在一起的女DIAO絲的真實面目。在眾人集體抵制之下,這些女拳慌不擇路,竟然選擇了四散奔逃,就像是害怕有人要對她們動手一般,實在是心虛到了病態的地步。現場有保安,有警察,臺上就有兩個呢。而且還有無數臺拍攝裝置,沒人會也沒人敢去做一些過激的動作,也只有她們自己嚇唬自己,幾分鐘前還齜牙咧嘴十分猖狂,大庭廣眾之下不把自己當個女人看,肆無忌憚的宣洩著她們自己病態的情緒。而這一切,來的突然,去的也很迅速。

就在這些“女人”丟盔棄甲逃竄之後,現場漸漸恢復了平靜。這個時候,經驗豐富的主持人重新走上臺,為了掩飾之前的尷尬,笑著說道:“哇,現場的這些女粉絲好熱情,差點被她們的熱情把現場的氣氛都點燃了。看來,李警官作為一個基層民警,平時一向受到群眾的信任和支援……”

“下面,讓我們掌聲再次有請李警官。”

主持人這次說完,下面卻沒什麼掌聲。幾經幾咋之下,人們已經有點麻木了。有的甚至只想趕緊聽完想聽的趕緊走人,被那些女拳搞的興致缺缺,已經不大想待在這裡了。

“朋友們,同志們,我是白雲街道黑土派出所副所長李大剛。今天來到這裡是為了就莊嚴在本轄區來爾頓大酒店訓練球場上被傷害一案的情況,和大家做個具體說明。”

“2024年5月23日早上8時許,東山省東山市白雲區黑土街道船廠路發生一起行兇案件,造成三名人員受傷。案發後,警方透過現場調查訪問和科技手段,快速鎖定榮某(男,42歲,職業教練,惠南東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並立即展開抓捕。8點30時許,警方在案發地,訓練球場內發現犯罪嫌疑人榮某也已經受傷倒地。

經調查,5月23日當天上午,犯罪嫌疑人榮某和王某,蘇某,和球隊隊員莊某,任某,楊某,三人進行隊內訓練。榮某先後在比賽中對球員莊某(男,19歲,學生),進行多次人身故意侵害。其中,侵害程度早已脫離了運動專案本身的對抗性質,可以說是完全背離了運動精神,構成了故意傷害的必要條件。其中,被害人莊某遭受了榮某從背後對其的後腦部分重擊毆打,現被害人莊某仍在接受治療,生命極度危險。

在這裡,我要和大家通報的是,就在案件調查過程中,我們警方派出多路調查組,遠赴犯罪嫌疑人榮某戶籍所在地、原出生所在地等,廣泛走訪犯罪嫌疑人榮某親屬、前同事、隊友,調查核實相關情況。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榮某性格暴躁,2018年在比賽期間,已經出現睡眠障礙、精神焦慮、敏感多疑、幻聽幻覺等,曾在戶籍所在地醫院神經科就醫。2018年底回原籍休養。2020年6月15日,犯罪嫌疑人榮某透過其出具的醫院證明,證明其已經康復,遂由單位重新安排教練工作崗位至今!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中。有關案件進展情況警方將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做好相關資訊釋出。

……

李警官話還沒說完,下面已經炸鍋了。就這麼一會時間,已經把人定性神經病了?要知道有精神疾病的可謂是持照殺人也不算犯法的。最多送去醫院接受治療。

不過現在來看,警方是不可能造假的。沒理由去編造這個防守教練榮某曾經精神有問題。那麼問題只能是追究,是誰讓他這個精神不正常的人混進教練隊伍裡的?他的領導是誰,當時怎麼想的?

之前很多人都覺得,一場小比賽,還是內部非正式的。他一個才來的教練犯得著和一個小球員這麼計較嗎?居然還從背後偷襲,這是一個正常人乾的嗎?

網路上很多人都罵他是神經病,說他腦子有問題,正常人都幹不出來這事……之前一個個罵的都很起勁。只不過,現在人家被證實是真的神經病,腦子有問題了,又沒一個人覺得開心。甚至心裡都有一萬頭神獸在奔騰!

“什麼,這就定性了?”

“那不是莊嚴等於被白打了?”

“你們到底查沒查清楚?我也天天失眠,懷疑自己老婆給我戴綠帽子,是不是敏感多疑?那我也是神經病了?”

這樣的質疑聲音在下面出現,而且都有理有據。沒錯啊,並不能說有人出現這種症狀,去醫院掛過號就可以證明其真的精神出現了問題。這個按道理說是應該有精神鑑定吧?現代人也不會胡攪蠻纏,真要是持證的,大家也沒辦法,只能追求他的領導相關領導責任以及單位需要承擔什麼管理責任。但是對於這榮某本人就沒啥辦法了,畢竟人家是個沒有自主能力不需要負擔刑事責任的精神病患者。

“大家請放心,目前據我所掌握到的線索來看,還沒有具備法律效力的精神鑑定可以證明榮某就是一名具備精神障礙的患者。之前,我們得到了榮某給受害人莊某造成的傷勢已經嚴重到了生命危急的程度。我們也立刻在第一時間啟動了大案要案的偵破機制,把這個案件做了提格處理。現在市局和分局領導都已經加入了案件偵破團隊,請同志們放心,我們將用最嚴謹的態度來審理案件。”

“可以和你們彙報一個情況。犯規嫌疑人榮某的傷情已經穩定,沒有大礙。鑑於本案性質提升為故意傷害,後果十分嚴重,就在我上臺之前,榮某已經被我的同事在醫院裡秘密帶走,目前已經被警方收押,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李警官這番話一講完,下面人總算是舒服了一些。第一,那個傢伙很有可能沒有司法和精神部門出具的精神證明。第二,這傢伙已經被警方控制了。沒證,意味著這傢伙無論如何要承擔責任,被控制,說明沒人慣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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