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千金小姐(1 / 1)
李信揹著王香香在坊裡穿梭,藉著坊中閣樓的陰暗處,快速地向一處宅院靠近。
直到看到前面不遠處就是一座豪華的宅院,李信才放下背在背上王香香。
下到地上,李信已經是滿頭大汗。王香香掏出汗巾,細心擦掉李信臉上的汗珠。
李信喘了幾口粗氣,王香香替他整理好了衣服。
李信牽起王香香的小手,從黑暗中走出來,向不遠處豪華的庭院走去。
李信悠然閒步,王香香知道已經擺脫了危機,小手輕輕地由李信手中掙脫出來,換成雙手摟著他的手臂,頭依在他手臂上。
兩人走近庭院,一個熟悉的聲音傳來李信的耳中,“兩位,這裡是私人宅院,請留步。”
王香香不知其中緣由,抬起頭,擔心的說:“公子……。”
似乎知道王香香想要說些什麼,李信拍拍她的小手,告訴她,你放心。
李信在心中已經是萬能的存在,雖然不知道他想要做什麼,王香香還是選擇無條件的相信,嫣然一笑,露出兩排潔白無瑕的牙齒。
李信都看傻了,忍不住伸手在她鼻子上颳了一下。
“站住。”就在兩人秀恩愛的時候,熟悉的聲音再次傳來,“兩位請留步,不然休怪我們不客氣了。”
“老劉,是我。”再不出聲就讓他們誤會了,李信回答道。
李信的聲音,對方遲疑了片刻,然後赫然醒悟過來,驚喜的說道:“信……信皇子!”
“是我。”李信回答了一句,說話間,已經走到了兩人面前。
原來出手阻止他們的正是上次接待他們的老王和老劉。說話的人是老劉。
看到李信和王香香,老劉和老王單膝下跪,“叩見信皇子,叩見信皇子妃。”
李信單手扶起兩人。
老劉和老王受寵若驚。信皇子對他們很好,沒有一絲高高在上的意思,比起其他人,簡直就是天差地別。
“信皇子深夜來訪是要去看望皇后娘娘嗎?”老王問道。
老劉一聽怒了,順手給了老王一個響指,“信皇子不是探望皇后娘娘,是看你啊?”瞪了他一眼,心中埋怨,跟了我這麼久了怎麼連一句話都說不清楚,真丟人。
看了只得自己出面了,不然又會弄出什麼么蛾子,“信皇子,你自己去還是需要我們給你通報一聲?”
老劉的為人聰明伶俐,做事周到細緻,李信很是喜歡,“我自己去吧!你們就不用跑來跑去了,挺麻煩也挺累人的。”
“不麻煩,為皇子做事是我們的榮幸。”“算了,還是不麻煩你們了。不過我可警告你們了,給我看好院子了,做到好的,有賞;如果有什麼差池,我拿你們是問。”
“是,信皇子,你放心,我們保證一隻蒼蠅都飛不進來。”兩人齊聲答到。
李信微笑著點點頭,“明天去賬房領十兩賞錢,就說是我說的。”
“謝謝皇子。恭送信皇子。”兩人急忙鞠了一躬。
李信揮揮手,兩人站回大門旁,身子站得筆直。
李信滿意的點點頭。
牽著王香香的手走進庭院。
亭臺樓閣,依稀的星光下隱隱約約暴露出一絲絲富麗堂皇。
“信皇子?”王香香歪著腦袋。
李信順手在她鼻子上颳了一下,“自傲了?”
王香香眼神幽怨,“為什麼老天要這樣眷顧我?隨便一抓就抓到一個皇子。”
李信伸手在她鼻子上颳了一下,“小傻瓜,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前世我們修陰功積德一千年才有了今天的正果,你說我們容易嗎?”
王香香傻傻的問:“那前世我們是什麼人呢?”
李信傻眼了,自己由現代穿越而來,前世是現代人?好像不對,前世是這副身軀,好像也不對。
算了。
“前世是我是一個老頭,老態龍鍾的那種;而你是白髮蒼蒼的老婆婆。“
“我們兩人生活在一個遙遠的山村,我種地,你織布。”
“織布?”王香香低頭看著自己纖細修長的手指,“我會織布嗎?”
“會啊。”李信拿起她的小手,“就像彈琵琶一樣,織布也需要手指纖細修長靈活,這樣織出來的布又好看又漂亮。”
好看和漂亮就是一個意思,王香香沒有揭穿,“是嗎?太好了,原來我的前世是個織布的老婆婆,怪不值得琵琶彈得那麼好,原來前世已經註定了的。”王香香歡喜雀躍。
“後來呢?”
“後來我們都死了,是壽終正寢那種,我們的年紀太大了,身體器官老化,承受不住歲月的侵蝕。”
“嗯,我們好幸福。”王香香快樂的眨著眼睛,調皮寫在臉上。
很快王香香又陷入了了沉思,一張秀臉寫滿憂鬱。
李信察覺到她的不快,“香香,怎麼了?”
王香香意識到了自己的失態,臉上很快又恢復了笑容,“公子,你學識淵博,可惜香香沒有文化,我很喜歡你說的霸王別姬和烏江自刎,你可以再說一些故事給我聽嗎?”
“你想聽什麼型別的,幽默風趣搞笑還是有內涵令人積極向上的?”
“只要是公子說出來的我都喜歡。”
“好吧,那就說一個關於千金小姐的故事。”
“千金小姐不就是指大富大貴人家的女兒。”
“對,為什麼富貴人家的小姐叫千金小姐,其中又一個故事。”
“話說楚國人伍子胥,他是楚國太傅伍奢的小兒子,遭到宦官費無忌的陷害,楚王殺了他父親伍奢和哥哥伍尚。伍家就剩下伍子胥一人,不得已他四處逃亡,躲避楚兵的追捕。”
“是不是就像剛才我們兩個一樣?”王香香聽著聽著忍不住插嘴問了一句。
“差不多。不過他沒有我幸運,我有佳人相伴,他是孤身一人。”看著王香香紅紅的臉龐,李信忍不住伸手在她鼻子颳了一下。
王香香伸伸舌頭。
“時間來到了公元前522年。”李信繼續說了下去。
“一直抓捕不到伍子胥,得到訊息說他要逃亡吳國,楚王大怒。王上一怒天下驚,他在境內張貼了懸賞榜文,懸賞五萬石糧米,並且沿途佈置重兵,希望能夠抓住伍子胥,以絕後患。伍子胥也是一個聰明的人,在逃亡路上,他隱姓埋名,在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地方,一路上風餐露宿。很快他隨身攜帶的乾糧就已經吃光,盤纏也幾乎花完,伍子胥只能卑微到乞討來謀生。這對於飽讀詩書的伍子胥而言,是一件十分羞恥的事情,但是對於報仇心切的伍子胥來說,至於身份臉面什麼的,已經完全顧不上了,當下最重要的目標只有一個,那便是活下去。
就這樣一路逃亡,有一天他來到一條小溪邊上的時候,實在是走不動道路了,小溪邊一位浣紗姑娘卻吸引了她的目光,原來在這個姑娘的竹筐裡面,裝有了一碗米飯,伍子胥身為男子漢大丈夫,公然向一位姑娘乞討,十分難以啟齒,但是四處沒有人家,伍子胥也只能厚著臉皮,希望浣紗姑娘能夠給他一些飯食。
聽聞伍子胥的要求後,姑娘十分爽快的答應了他要求,拿出竹筐中的米飯給他。
伍子胥吃完米飯後感激不已,姑娘卻笑著說出了他的身份。
伍子胥這才知道,原來眼前的這名少女,已經知道了他的身份。
吃完米飯伍子胥又要繼續逃亡之旅。在離開之前,他再三叮囑姑娘,希望她能夠為自己的身份保密。
姑娘看到了伍子胥如此不放心小肚雞腸的模樣,心裡十分氣憤,感覺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自己好心幫助你,你還懷疑我別有用心。為了讓伍子胥放心,姑娘毫不猶豫的選擇投河而死。
姑娘投河自盡表明了自己的清白。伍子胥十分羞恥,跪在在姑娘投河的地方寫下了一封血書:‘爾浣紗,我行乞;我腹飽,爾身溺。十年之後,千金報德!’
一路歷盡艱辛終於逃到了吳國。知道伍子胥的才華吳王親自接見他。開始的時候給他文職,伍子胥盡心盡力幫助吳王。多年以後,伍子胥終於得到了吳王夫差的重用,成為了吳國著名的將領,手握重兵。
公元前506年,伍子胥率領吳國大軍踏平了楚國的國都。征服楚國後,他記得當初的誓言,親自來到當時贈他碗飯之恩的小溪旁,將千兩黃金投入到那個不知名的姑娘當時跳水的地方。
從這以後,人們就用千金小姐來形容女子,起初指女子美好的品質,後來“千金”被解釋為貴重的意思,多指富貴人家的小姐,到最後逐漸形成一種尊稱,泛指所有未婚的女子。”
聽完故事,王香香咬牙切齒,“公子,我不喜歡那個伍子胥,我很可憐那個姑娘。她為什麼要投河自盡,她完全可以不顧那個無恥之徒,人家救了你你還以德報怨,太可惡了。”
李信微微一笑,伸手在她鼻子上颳了一下,“傻丫頭,這只是一個故事,到底有沒有其中的情節我們不得而知。”
王香香自嘲的笑了,“公子,我是不是太傻了。不過我聽喜歡千金小姐這個詞語的,以後我也要生一個女兒,讓她做千金小姐。”
李信又伸手在她鼻子上颳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