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2章 獨處的機會(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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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見推門聲,兩人幾乎同時扭頭望去。

簡花站起身,朝紀臨安露出笑容,喚了一聲:“姐夫。”隨後迅速懷抱作業返回房間。

“別忘了整理一下,出來吃飯。”簡歡立刻提醒道。

“放心吧,姐姐,我明白。”簡花帶著笑,輕輕關上了臥室的門。

她這樣做,實則是想給簡歡和紀臨安創造一些獨處的機會。

倘若她在客廳逗留,無疑會干擾到他們的二人世界。

紀臨安緩步走至簡歡身邊,將她擁入懷中,又輕柔地吻了一下。

“今天過得怎麼樣?有沒有覺得疲憊?”紀臨安滿含關懷地詢問。

“我整天待在家裡,一醒就吃現成的,根本不用外出奔波,甚至連採訪都不用親自去做,怎麼會感到累呢?”簡歡笑著回答,然後雙手捧起紀臨安的臉龐,接著說,“倒是你,怎麼看上去瘦了?是不是最近的官司讓你費神了?”

簡歡十分關注紀臨安的身體狀態。

紀臨安每天下班的時間,比以前晚了一個小時左右。

顯然是在忙碌案件的事情。

然而,紀臨安卻從不在簡歡面前過多提及工作中的困擾,只為不讓簡歡太過擔心。

紀臨安摟緊簡歡的腰身,一同走向旁邊的沙發坐下,他輕輕撫摸著簡歡的臉頰,簡歡則把頭靠在他的肩頭。

“我沒事,這次的官司並不棘手,我和王金泰已經妥善解決,只是工作上新增了一些其他的案子需要處理,所以稍微忙碌些,你在家裡好好照顧自己,等我把這段時間的事情忙完,我們一起去旅行,好不好?”紀臨安聲音柔和,深情地凝望著簡歡。

“好的。”簡歡點頭答應,報以會心一笑。

“那我們叫小花一起過來吃飯吧。”

“我來啦!”簡花早已準備完畢,從房間裡走出。

三人相視一笑,屋內充滿了歡樂氣氛。

次日清晨八點,王金泰準時來到紀臨安的律師事務所。

紀臨安倒上一杯茶,遞給了他。

“聽說你又跟李琴見了一面?”紀臨安坐下後問道。

“不過是想讓我再次迴歸家庭聯姻,我當然毫不猶豫地拒絕了她。”王金泰平靜地回應,邊品茶邊顯得波瀾不驚。

“我真沒想到,你的親身母親,竟然會把你逼迫至此,非要鬧到對簿公堂的地步。”

“記得初次相識時,你曾向我提起你母親的事情,當時以為此生不會再相見,哪知道如今竟如此尷尬。”

紀臨安說了這麼多,一方面是在為王金泰鳴不平,

另一方面也是出於心疼和想要給予慰藉。

一個母親歷經十月懷胎生育的孩子,

居然說放棄就放棄,

這種情形實屬罕見。

“好了,不必多言,反正我已經決定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我並沒有什麼可傷心的,從她捨棄我的那一刻起,所謂的親情就已經破裂。”

王金泰早已經對這樣的事情釋懷,

何況這些年來他一直獨立生活,早已適應了這一切。

現如今,身邊有蘇雨陪伴,

他更加無須去追求其他的生活方式。

“再過兩天就要開庭了,你要做好充分準備。”紀臨安伸出手,拍了拍王金泰的肩膀。

“我清楚,這次給你添麻煩了。”

雖然王金泰很少對紀臨安說客套話,

但鑑於這是紀臨安首次接手朋友的案子,其態度比任何時刻都要嚴謹認真。

兩人默契地交換了個眼神,會心一笑。

不久之後,

此案正式進入庭審階段。

此刻,幾位當事人齊聚法庭之內。

法官掃視著眾人,開始主持案件審理。

此案因涉及孝道問題,在社會輿論中引起了廣泛爭議,

以至於在網路上引發了熱烈討論。

因此,前來旁聽的人數眾多。

人們在座位下低聲議論紛紛。

“像這樣跟親生母親打官司的兒子,不認也罷。”

“你懂什麼?分明是兒子被遺棄在先,現在母親想重新接納,兒子不同意才訴諸法律途徑。”

“就算再怎樣,血緣關係擺在那兒,不能說斷就斷吧?”

“各執一詞,畢竟我們沒有親身經歷過那種事情。”

儘管如此,仍有不少理智之人,

在他人妄加評論之時,挺身而出反駁幾句。

遺憾的是,這些聲音往往容易被淹沒。

大多數人都只記住了王金泰的所謂“不孝”,

卻忽略了李琴當年做過何等無情之事。

被告方開始陳述自身的事實和經歷。

紀臨安條分縷析地列出所有指控,

詳盡闡述了李琴當初拋棄王金泰的具體情況,

以及李琴對王金泰的種種威脅。

面對紀臨安列舉的事實,

若非沈從文的保障,李琴或許難以表現得如此鎮定自若。

然而此刻,她臉上毫無愧色,

將所有期望寄託在沈從文身上,

畢竟沈從文受了錢財,

在此關鍵時刻絕不可能背叛自己。

紀臨安逐一揭露真相的過程中,

許多人投向李琴的目光中,都流露出一絲鄙夷。

為了自己的富貴榮華,

竟狠心將親生骨肉遺棄在孤兒院門前;

如今為了再度聯姻,又企圖將其召回,並拆散他人幸福。

這樣的父母行為,可謂失敗至極。

但也有部分人堅持認為李琴並無過錯,

私下裡依然議論紛紛,

表示無論父母犯下何種錯誤,

作為子女都應選擇寬恕,

畢竟父母孕育養育之恩,確屬不易。

法官見狀,不禁頭疼不已,連忙拿起法槌,要求全場肅靜。

“沈律師,您這邊是否有需要補充說明的?”法官將目光轉向沈從文。

我認為他們的觀點並不正確,並且這些僅是紀律師的口頭陳述,缺乏實據支援。

王金泰作為李女士的兒子,當年將其安置於孤兒院之舉,嚴格來講不宜用“拋棄”,而應理解為委託孤兒院代為照顧。

如今李女士欲讓王金泰迴歸家庭,豈非正體現了母愛之責?沈從文這般闡述,邏輯清晰,顯得頗為得體,全然不見有何不妥之處。

其核心在於,要求紀臨安必須提供確鑿的證據。

沈從文面露從容,毫不畏懼地與紀臨安對視一眼。

難以揣測的是,紀臨安為什麼會產生一種微妙的不安預感。

然而在法律層面,任何論斷皆需以證據為支撐。

緊接著,紀臨安拿起桌上的檔案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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