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章 我(下)(1 / 1)
也是在他們的提點下,我才不至於真的因為痴迷網路小說而耽誤學業。
要知道,初一初二的時候,我經常熬夜看小說看到十二點半,第二天六點就要起床上學,每天上午都是在瞌睡中度過,學習效率極其低下。
當時我用的是我媽的華為手機,那還是4G網路剛剛開始普及的時候,我就下了個書旗小說APP和一個起點閱讀APP。
最初我讀的第一本書是《光之子》,是在書旗小說上無意間發現的,在那之前我根本不用手機看小說,一直認為紙質閱讀才是王道,甚至一度以鄙夷的態度面對那些興起的網路文學。
但在偶然的契機之下,我用姑父的手機去玩,這才發現網路小說的精妙之處。
《光之子》我用了大概兩三天的時間看完了,之後意猶未盡,在閱讀完一部小說的滿足感之後是一種渴望與空虛,還有一些惆悵。
惆悵倒不是因為沒書看了,而是因為一部好書的看完。
我經常會有那種惆悵的感覺,閱讀完一本書是需要時間的,而這段不算短暫的時間就是你和書籍溝通、瞭解的時間,就像和一個知心朋友深入的聊天,最後培養出了深厚的感情。
我小時候經常在家的院子裡用粉筆塗鴉,後來喜歡在各種地方寫格言,其中在廁所外牆上寫的一句話印象格外深刻:“讀一本好書,就像和一位朋友談話。”
簡簡單單的一句話實在是太過形象了,這樣想來,我雖然被指為內向、孤僻,但其實也交到了許許多多的好朋友呢!
而當書看完的時候,就像和朋友分別的時刻,滿分十分的話,幸福滿足佔四分,不捨惆悵佔三分,意猶未盡佔兩分,拓展延伸佔一分。
拓展延伸,我覺得這是我和其他孩子在閱讀時最大、最本質、最根源的區別之處。
我如果真的很喜歡一部作品,我會忍不住的在腦海中繼續構思那個故事,想象著熟悉的主人公如何在熟悉的世界繼續精彩的故事,甚至會在午夜夢迴之時以夢境的形式進入那個光怪陸離的世界。
曹雪芹曾說過,“悲喜千般同幻夢,古來一夢皆荒唐”,而故事不正來源於這些荒唐之事嗎?
故事源於事故,各種各樣的事故,交織成了跌宕起伏的故事。
幻想,是我創作的第一驅動力,每當我閱讀完一部作品,我都會以自己的思維方式重構那個故事,使之後的故事變成我自己的故事,原作者將成為一個築夢的載體,我將成為新的世界掌控者,新的冒險,新的故事將由我來書寫。
我自認為對寫作這方面並沒有天賦,但是總有人誇我有文學細胞,很多人覺得我作文寫得很有水平,文章寫得很有趣,大家都覺得我是個年少有為的才子,是天生的文學強者。
但我只想說,都是扯淡。
我完全沒有在寫作上的天賦,丁點都沒有,完全就是個普通人,只不過我這關普通人比其他普通人多看了點書,多寫了點練筆的玩意罷了。
書讀得多了,哪怕是被稱為閒書的小說,也多少會提升一個人的文學素養,至少會拓寬思維,使之變得更靈活,更敏銳。
說到文學家,尤其是作家,大家可能都會有一些固有的印象,如孤僻、冷淡、傲氣,創作時不允許被打擾,是個十足的怪人,性情多變,喜怒無常,多愁善感,經常無法在一個頻道上溝通。
而作為一個從小就差不多被孤立的怪人的我,實在是深有體會。
作家並不算孤僻,也許會有一些傲氣,但絕對不會不近人情,畢竟創作源自於生活,一個不熱愛生活的人是註定寫不出符合大眾審美的作品的。
作家寫作時不喜歡被打擾,但並不是說要絕對的安靜,我現在正在讀大學,創作的地點就是寢室,寢室自然十分熱鬧,難道我要因為自己的問題而給別人帶來不便嗎?作家需要的並不是聲音上的絕對安靜,而是一種不被打擾的環境。室友們可以在寢室吵鬧,只要他們別在我寫作的時候過來打攪我,隨便他們鬧去,我一樣寫得很歡快。這種打攪差不多隻侷限於,別跟我說話來擾亂我的思路,別過於聒噪,敲鑼打鼓的那種,別在我寫作時旁觀,僅此而已。
不麻煩別人,也別耽誤我自己,所以我通常是床簾一拉,與世隔絕,架上小桌子開始碼字,寫完之後繼續和小夥伴們興高采烈的開黑。
作家不是怪人,他們也都是正常人,作家和真正的藝術家還有很大的不同的,你可以說藝術家是瘋子,但作家可不能是瘋子,寫作需要相當程度的理性,感性只有在代入角色視角時會用到,一部作品如果夾雜了大量作者的主觀感情,那就不叫小說了,那就是作者的自傳。
作家性情多變,喜怒無常,這不能說符合整個作家群體,但至少我是有點喜怒無常,相當時候我都是十分理性的一個人,但惟有在寫作時我會深深的陷入角色的情緒之中,有時候我會因角色的遭遇而感同身受,淚流滿面這種看起來不可思議的情況也出現過。
總而言之,作家是一個特殊又平凡的職業,我也曾以為作家都是高不可攀的人中龍鳳,個個都是大思想家,沒點哲學內涵都寫不出有味道的句子,但真正從事寫作之後會發現其實也不過如此,只要你想,只要能提起筆,只要有足夠的毅力堅持下去,人人都能成為創作者。
我曾以作家的身份而自居,但後來我反而不敢這麼自稱了,我知道我並不能配得上真正的“作家”,充其量只是一介“寫手”。
寫手和作家還是有蠻大的差距,在我的認知裡,作家是能夠透過文字的力量改變某些人,甚至改變某些社會現象的,文字是他們的力量源泉,紙筆就是他們的武器,他們是不用上戰場的戰士,是值得尊敬的偉大的人。
但寫手只是文字的編排者,沒有足夠的創作經驗,也沒有相當程度的思想深度,沒有真正作家的文學底蘊,也沒有作為一名文學戰士的意志。
我曾經寫作只是為了興趣,不過寫到現在這個地步,我只能十分坦然的直言:我寫作是為了錢,和一個遙遙無期的虛無縹緲的夢。
我的夢想是寫出一部一百年後還有人看的小說!一部奇幻風格的鉅著!一部足以開創出奇幻歷史的超凡經典,這部作品將被改變為漫畫、動漫、電影、電視劇和遊戲,我將作為原作者參與這些IP的改編創作,開闢一個屬於我的作品的中國奇幻多元產業的新紀元!
當然,這只是個夢,遙遙無期,遙遠到我只能想,連邁出第一步都無比艱難。
我知道這個夢想意味著什麼,我需要放棄我現在擁有的一切。
我得放棄考研,得放棄考公務員,得放棄靠會計師資格證,得放棄許多許多父母為我安排好的“光輝”道路。
我只有放棄一切才能背水一戰,沒有破釜沉舟孤注一擲的勇氣我實在難以追逐那個遙遠的夢想。
可我要是失敗了呢?我還有父母要贍養,我還要娶妻生子,要承付一個男人的責任,頂起一個家,為我無法割捨的親人遮風擋雨。
我的夢想足夠我支撐起這些嗎?
我曾無數次告訴自己,要認清現實,寫作只是我的夢想,學好會計專業才能讓我吃得飽飯,養得起家。
所以我現在手裡便握著最後的一根希望的救命稻草了,要是我這部作品再沒有拿出成績,我可能真的會向現實低頭,放棄這份堅持了十幾年的愛好。
我向來不喜歡長篇大論,無論是談話還是寫作,我都喜歡儘可能的簡潔,不必要的廢話看起來會很累贅。
我沒有足夠深的思想,也沒有足夠高的文學素養,我不能像一些作家那樣金句頻出,我只能儘可能的提煉我的語句,讓我的文章看起來更流暢,讀起來更舒服。
所以我必須反覆修改我的作品,以至於就像曹雪芹那樣“批閱十載,增刪五次”。
正是由於我很難一次創作出優質的文章,所以我十分不適應網文連載的速度,我更傾向於每日隨興致而來的那種更新,乘興而來,興盡而返,隨著時間的積累總能拿出一部滿意的作品,而不是像現在這樣趕鴨子上架似的催更爆肝,寫手比作家苦命多了。
我印象中最能寫的作家就是唐家三少了,他的作品對我的早期影響巨大,但隨著學歷的提升,的確過了他的作品的受眾範圍,現在再看三少的書真的感覺很一般,總結起來就是:一流的設定,二流的劇情,三流的文筆。
與其說現在的三少是個作家,倒不如說他是個商人,他已經完全將自己代入了“唐三”這個角色,消費自己的作品,如果單是這樣倒也無可厚非,換我我也願意,但是他斷掉其他作者的後路就吃相很難看了,他自己早期成名的作品多少有些搞顏色,後來他進了作協,又當上了政委,就開始整頓網文,不僅把自己以前作品涉黃的情節遮蔽了,還下架了許多寫手的書,然後擺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樣子劃清界限。
最後他讓我對他喪盡好感的,是他對妻子李默的過度消費。
這些事就不多評議了,都是道聽途說,作為一個寫作底層的螻蟻,我沒有資格去非議一個站在金字塔頂端的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