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寶貝女兒(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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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母孃和梓涵在家,何歡然應該沒什麼機會把楊國明帶到家裡來。

不過我還是打算試試,畢竟,出軌就是為了尋求刺激。

沒有什麼比在別人家裡,睡別人的老婆更刺激的了。

我裝著心事睡不著。

而身旁的何歡然或許是因為喝了酒的緣故,竟然很快睡著了!

她的心可真夠大的!

我聽到身旁傳來令人想入非非的低吟聲,緊接著就是雙腿不斷摩擦的聲音。

我猜她正在做著一個不可描述的美夢......

第二天一大早,還在賴床的我,被何歡然吵醒。

“親愛的,快起床啦!”她摟著我的脖子,腿搭在我的身上,整個人像八爪魚一樣纏著我。

見我慢慢睜眼,她湊過頭來親了我一下,“你終於醒了!”

如果擱在以前,她要是這樣的話,我一定會跟她來上一發再起床。

畢竟,一日之計在於晨。

但是現在,我真沒這個興趣。

一想到這個女人,不只屬於我一人,我就感覺到噁心。

況且昨晚許茜實在是太過於瘋狂了,這幾日我喝啤酒估計都要放上幾粒枸杞好好的補補,免得落下病根咯。

真是應了那句話——若娶此女當妻,枸杞當飯難醫。

見我沒有半點想要與她親近的意思,她倒是也識趣,邁步下了床,一邊穿衣,一邊對我說道:“我這兩天找找院裡的領導,找個機會,把你調回來。”

我現在都有些懷疑,昨晚的事情到底是不是真實發生過。

此刻的何歡然,裝的就好像個沒事人一樣,她到底是怎麼做到的?

我趁她不注意,扭頭將臉上摻雜著其他男人體液的口水擦掉。

而後才開口對她道:“不用了,許久沒回去了,正好趁著這個機會,多回去陪陪父母!”

“那梓涵怎麼辦啊?”何歡然顯然是有些不太高興。

“抽空,不忙的時候,我會回來看她的。”我對何歡然說道。

她顯然是有些不高興,但是也不好多說什麼,畢竟這幾年我幾乎都是圍著她的父母轉,也是時候該回好好陪陪自己的父母了。

“那你什麼時候回去?”

好不容易回來一趟,我打算上午好好陪梓涵待上一個上午,然後下午坐車回去。

“那你什麼時候再回來?”

我猜比起我什麼時候走,何歡然更關心我什麼時候回來,免得我突然回來撞見她的醜事。

“剛到村子,事情忙一些,半月之內應該是回不來了。”我又補充說道,“回來的時候給你打電話,你有空就來車站接我。”

聽完我說這話,她看上去似乎才心安,收拾好之後上班去了。

上班前還不忘化了個精緻的妝。

以前我也曾問她,上班化什麼妝啊,本來時間就趕。

她回答我說,還不是為了給我長面子。

誠然,有個漂亮的老婆,確實是一件很長臉的事情。

但是越漂亮的女人,越容易出軌。

倒不是說是女人的問題,越漂亮的女人,越容易被別的男人惦記。

學術上有種說法,叫作美即無用。

一切美的事物,都是沒用的,甚至是危險的。

事物如此,人也是這樣。

我來到了女兒的房間。

梓涵早就醒了,趴在床上玩著洋娃娃,丈母孃則在一邊看著。

看到她手裡的洋娃娃,我心裡突然感到一陣痠痛,那還是我前年買給她的,洋娃娃身上的衣服,還是用家裡不穿的舊衣服改的。

一年多來她從沒主動問我要過玩具。

她越是懂事,我便越覺得虧欠她的!

何歡然顯然不是一個合格的母親,但是我沒能提供給梓涵更好的教育,更快樂的童年,我顯然也不是個稱職的父親。

見我進門,梓涵放下了手裡的洋娃娃,朝著撲了過來,“爸爸!”

她一把抱住我的腿,“你去哪兒了呀爸爸?”

“梓涵乖!”我蹲下身子,笑著摸了摸她的小腦袋。

只有在看到梓涵的時候,我臉上的笑,才是真心的,發自於內心的!

“媽,我帶梓涵出去玩會!”我對丈母孃說道。

“去吧去吧!我這兩天,都快叫這小祖宗折騰死咯!”丈母孃雙手一拍大腿道,彷彿是丟掉了一個天大的麻煩一樣。

事實上我的女兒我最清楚,梓涵真的很乖,非常的聽話,從來不亂要東西,也基本上不挑食,有什麼就吃什麼。

丈母孃瞧不上我,自然也就瞧不上梓涵。

不過沒有關係,總有一天,我會讓她後悔的!

我不僅要讓何歡然身敗名裂,我還要出人頭地,讓這母女倆後悔一輩子!

我沒有跟她多說一句,帶著女兒離開了家,來到了離家最近的數碼大廈。

大概在去年的時候,梓涵所在的幼兒園裡,流行起了兒童電話手錶。

兒童電話手錶不能夠下載微信、qq什麼的,它裡面有自己的封閉交友平臺。

因此想要跟幼兒園其它的小朋友們聯絡,融入他們的圈子當中,就要有一塊這樣的手錶才行。

梓涵從沒主動問我要過,但是我帶她在小區玩的時候,看到其它孩子手上戴著手錶,她都會忍不住多看上兩眼。

我問過她你也想要一個嗎?

她總是抿著嘴巴,兩隻小手攥著自己的裙子,小腦袋搖得跟撥浪鼓一樣。

於是我和何歡然商量,要不要給孩子也買一個。但是一看價格,那麼小的一塊玩具一樣的手錶,竟然要上千塊!

何歡然把我勸住了,“她才六歲,你給她買這麼貴的東西幹什麼?”

一文錢難倒英雄漢!

我們剛東拼西湊借錢買了房子。兩人加起來那點微薄的薪酬,不僅要用於日常開銷和還房貸,還要攢錢用於女兒以後的教育。

梓涵還小,以後花錢的地方還多著呢!

於是到最後——沒買!

今天我打算給她買了,這是我欠她的。

我因為救了楊欣雨,陰差陽錯的上了院裡的榮譽榜,有兩千塊錢的獎金,買塊手錶足夠了!

並且,有了手錶以後,她如果想我了,可以隨時打電話給我!

如果每天都能聽到女兒的聲音,那對我來說可真的是太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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