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搬回顧家(1 / 1)

加入書籤

蘇斐安一臉幸福的看著顧澤行。

現在的顧澤行可以為她用心佈置這一切,足以見真心。

以後她們一定會幸福的,至於什麼時候辦婚禮都是無所謂的事情。

不知道是哪個沒有眼力見的記者問:“那麼請問蘇小姐,聽說你們之前已經離婚了,不知道是為什麼呢?”

話音一落,在場所有人都看向這邊,表情各異。

兩家人都一臉的擔心,怕再提及之前的事情,惹的蘇斐安不高興,那麼今天顧澤行所做的努力全都作廢了。

其他人則是狠狠的看著那個記者。

這是來砸場子的吧。

顧澤行也是惴惴不安的看著她。

雖然知道蘇斐安接受了自己,但是再提及以前的事情,結局會是什麼樣,他也不敢說。

蘇斐安微微一笑,將緋紅的薄唇湊到話筒邊,輕聲的說:“以前我們確實是離過婚,但是那時候的我們都太年少,沒有認清自己的心,多虧了身邊的親人,朋友的幫助,才讓我們重新找回了愛人,我非常的感謝他們。”

說完,蘇斐安環視了身邊的人,幸福的微笑。

所有人都鬆了一口氣,好在蘇斐安現在已經瞭解了顧澤行的心,不然的話真不知道會怎麼樣呢。

這場求婚被各大媒體爭相報道,也佔據了熱搜榜第一位。

待所有賓客都散去了之後,顧母走過來,拉住蘇斐安的手,激動的說:“斐安,我現在總算是放心了,以後啊,你就和澤行搬到顧家住吧,這樣家裡也熱鬧些。”

見蘇斐安沒有什麼反應,便皺了皺眉,惆悵的說:“我也這把年紀了,能活幾天也不知道,家裡就我們兩個,也怪孤單的。”

說孤單是假,這麼多年都過來了,也不差剩下的餘生了。

但是將他們放在身邊,如果哪天自己那個不爭氣的兒子再惹她生氣的話,自己也好在旁勸說兩句,蘇菲安這個兒媳婦,她是認定了。

如果再像上次一樣,不聲不響的就離婚了,拿自己這心臟還真是要受不了了。

顧父也垂著頭,故作傷心狀,“對啊,澤行,你帶著斐安回來住吧,家裡一直給你們留著住處呢,可是一直也不見你們回來,我們這心裡也是很孤單啊。”

顧澤行皺著眉,偷偷的拉了拉蘇斐安的手,在她看向自己的時候,朝著她使個顏色,示意她不要答應。

這剛求婚成功,他還打算過二人世界呢。

如果回去了,每天醒來就有好多人在眼前晃,那多彆扭。

可是如果自己拒絕的話,肯定會被罵,所以只能讓她來拒絕。

蘇斐安被兩位老人說的有些不忍,思索良久後下定決心,開口道:“好吧,我們今天就一起回去,反正我們也沒有什麼東西要帶的。”

顧澤行閉著眼睛,大手拍到頭上,“哎”

“好,好,好,家裡什麼都有,你們兩個人過去就行。”顧母笑的合不攏嘴,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便拍了拍蘇斐安的手,“那你們先聊,我去送送其他人。”

“好”

拉著顧父的手,走開了。

在他們轉身的時候,顧母朝顧父眨了下眼睛,兩人相視一笑。

總算是說動了他們。

顧澤行長臂一伸,將蘇斐安的肩膀攏了過來,輕輕的親吻了她的臉頰。

蘇斐安臉上爬上了一絲紅暈。

“斐安,你怎麼答應他們了呢,我還想要和你過二人世界呢。”顧澤行臉上有些不情願,又略帶些撒嬌的韻味。

“我們不能只顧著自己,將你的父母扔在那置之不理啊,每天都是他們兩個在家,多無聊,我們搬過去,家裡也能熱鬧些。”蘇斐安將頭靠在顧澤行的胸膛,聽著他強有力的心跳,心裡更加的踏實了。

只要與你在一起,住在哪都是二人世界。

當然了,這是蘇斐安在心裡自己想的,這樣肉麻的話,她可說不出口。

看著顧澤行那緊鎖的眉,蘇斐安抬起手,按著他的嘴角,幫他扯出一絲難看的笑。

顧澤行看著她的舉動,眉頭逐漸舒展開,勉強的點點頭,“那好吧,我們先搬過去一段日子,等過段時間我們辦過婚禮,再搬出來。”

等過幾天,他就找人挑個日子,先將婚禮的日期定下來,公佈出去,讓她反悔都來不及。

至於婚禮的地點和策劃嘛,他還得仔細的想想。

“好,那就先去住一段時間再說。”蘇斐安也點點頭,同意了他的說法。

等結婚以後肯定會要孩子,如果大家還住在一起的話,肯定會影響他們的睡眠。

天色漸晚,賓客也都散盡了,送別了蘇父蘇母后,由顧澤行開車,朝著顧宅開去。

“咦?澤行,你看前面,是不是有個人啊?”蘇斐安坐在副駕駛,朝前面探著身子,藉著車子的燈光,她好像看到顧宅的大門口,跪著一個人。

“嗯,沒錯。”顧澤行肯定了她的說法。

會是誰呢?還是跪在大門口的。

男子感到有車子開過來,抬起頭,正面朝著車子,抬手擋住了車燈照射過來的光束。

聽到顧澤行與蘇斐安的對話,後座上的顧父顧母也都探著身子透過擋風玻璃向外看去。

但是也都搖搖頭,面面相覷,表示不認識。

“也許是有什麼困難,想要錢,但是管家沒有給他吧。”顧母猜測。

車子緩緩停在大門外,顧父顧母開啟自己身旁的車門,一左一右的下車。

顧澤行下車後,跑到蘇斐安那一側,幫她開啟車門,輕輕的牽著她的手,溫柔的說:“斐安,小心點。”

男子看到車停下,仔細觀察了一下,便跪著爬過去,抱住顧父的腿就大哭起來。

眾人都被這一舉動弄的手足無措。

這是什麼情況?上來就抱住大腿哭,還偏偏選中了顧父。

一般博同情,不是應該去找女士嗎?

男子衣著普通,就是夜市十幾二十塊那種,腳上那雙白色的運動鞋看起來應該很久沒有刷過了,上面有很多的汙漬,鞋底有些開膠,頭髮很長,臉上的鬍子也沒有刮,嘴角還有一道淺淺的疤。

↑返回頂部↑

書頁/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