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水庫拋屍4(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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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的兒子因為有作案嫌疑,被直接帶到了軍警司,同去的還有小秋和南南。

三個人分別被安排在了三個房間,校長的兒子胡陽由時霆親自審問。

胡陽長得又高又瘦,戴著一個圓框眼鏡,看起來很斯文。

他的眼睛一直是紅的,情緒也很激動。

“彩玲的死,你很難過?”時霆隔著桌子看向他。

胡陽抽了抽鼻涕:“她是我女朋友,我能不難過嗎?前幾天人還好好的,怎麼突然就死了,聽說,聽說還死的很慘。”

“你最後見到他是什麼時候?”

“8號傍晚。”

“說了什麼,做了什麼?”

胡陽咬了咬唇,“在吵架。”

“為什麼吵架。”

“她要跟我分手,我不同意,就吵起來了。”

“她分手的理由是什麼?”

“追求新希望,這是她的原話,我問她什麼是新希望,她不肯說。我和她在一起兩年,就憑著這麼個理由想分手就分手,我怎麼會同意?”

“所以,你殺了她?”

胡陽一下子站起來,情緒激動:“你不要血口噴人,我愛她,怎麼會殺她。”

“哪怕她向你提出分手,你也不恨她?”

“不恨。”胡陽口氣堅定:“我只是想弄清楚,她為什麼要離開我,是我哪裡做的不夠好嗎?”

這個青年說著又嗚嗚的哭起來,“可惜她再也不能告訴我了,現在想想,知道了又有什麼用。”

“十號上午十點半,你在哪裡?”

“打籃球。”

“有誰能證明。”

“當時一起打球的人都能證明。”

“你有沒有和彩玲發生過闠關係?”

胡陽臉上一紅,搓了搓手,沒有正面回答時霆的問題:“這個犯法嗎?”

“軍警司不管這個。”

胡陽這才鬆了口氣:“半年前吧,有一天她過生日,我在大前門舞廳包了一個包間,請她和幾個要好的朋友開生日會,那天我們兩個都喝多了,然後一起去了樓頂的套房,然後就那個了……之後,之後我們也找機會做過幾次,但她都是自願的,我沒有逼她。”

“最後一次是在什麼時候?”

胡陽好像印象深刻,“兩個月前。之後不久,她就跟我提分手了,只不過我一直沒有同意。”

“南南和小秋,誰和彩玲的關係更好一些?”

“都挺好吧。”胡陽道:“彩玲有時候會在我面前抱怨小秋,有時候也會抱怨南南,可大多數時候,她們三個都是形影不離,偶爾有點小摩擦也是正常,她們女生之間不都這樣嘛!”

“我們會繼續調查取證,你要為你自己說過的每句話負責。”

“我保證沒有說謊,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比我更愛彩玲。”

胡陽出來後,胡校長已經在外面等候多時,看到自已兒子,他立刻上前噓寒問暖,見他安然無恙才朝著時霆笑道:“時司長,我兒子真的是無辜的。”

“他是不是無辜的,我們自然會查證,胡校長先把人帶回去吧。”

胡校長千恩萬謝的帶走了胡陽,白錦走過來問道:“那兩個女生的家人也來了,說要把人帶走。”

“問出什麼沒有?”

“問出來了。”白錦道:“小秋說彩玲和胡陽分手是因為她移情別戀。”

“移情別戀的物件說了嗎?”

“一個私家偵探。”

“私家偵探?”

“小秋只知道對方是私家偵探,並不知道具體是誰,她說彩玲不肯說,她也問不出來,彩玲對那個偵探一見鍾情,愛他愛的無法自拔,於是對胡陽提出分手。對了,彩玲說那個偵探很帥,喜歡穿一身白色,她叫他白馬王子。”

這時,鄭筠也從外面回來了,他在彩玲的家裡做了全面徹底的調查,只發現了一個日記本,日記本中也提到了那個白馬王子,但對其它事情隻字未提。

鄭筠道:“我看到了彩玲留下的字條,對比了日記上的筆跡,的確是她本人寫的。”

彩玲在寫下字條後,並沒有去學校,也沒有去朋友的家裡,有極大的可能是去見了那個白馬王子。

“彩玲養了一隻貓,是一隻白色的長毛貓,這隻貓在兩個月前失蹤了。彩玲的父親對這隻貓印象深刻,他說彩玲十分喜歡這隻長毛貓,日夜摟在懷裡,貓丟了之後,她有點茶不思飯不想,王先生也是動用了自己的人脈四處找貓,但是都沒有找到。”

時霆想了想:“彩玲很可能找貓心切,在哪裡看到了私家偵探的廣告,於是跑去偵探社,結果就對那個偵探一見鍾情了。”

“可是順城有這麼多私人偵探社,我們總不能一家一家的排查吧。”

“我想,我知道這個白馬王子是誰。”言卿聽到幾人的對話,轉著輪椅走過來。

~

華西坊是順城有名的富人區,這裡高樓林立,遍佈各種娛樂場所和銷金窟,其中最著名的就是大前門舞廳。

這是全順城最大的舞廳,裡面不僅有最高檔的消費,最動聽的音樂,最流行的舞步,最豔麗的舞女,有順城第一交際花之稱的秦佩佩就在大前門舞廳,她容貌豔麗,身材火辣,擁有天籟之音,順城有數不清的豪門權貴願意為她一擲千金。

車子路過大前門的門口時,它還沒有營業,但是金碧輝煌的大門宛若宮殿。

白錦感嘆:“有錢人的生活真好啊。”

鄭筠丟給他一個白眼:“這裡有什麼好的,紙醉金迷,荒唐可笑。”

“老鄭,你就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

“這樣的酸葡萄你自己留著吃吧,小心吃多了酸掉牙。”

在兩人鬥嘴的時候,司機老趙已經將車停在了一座筒子樓前,這個筒子樓上掛著一個牌匾,上面寫著“天下第一偵探社”幾個張揚的大字。

言卿看到這行字,沒憋住,笑了。

“我和言卿進去。”時霆道:“你們在下面守著。”

偵探社就在一樓,此時門關著,上面掛著一個手寫牌子,“破案請進”。

言卿道:“還真把自己當偵探了。”

時霆上前推開門,迎面是一個屏風,屏風上面畫著水彩畫,色彩斑斕,十分抽象,看不出是個什麼東西。

越過屏風,裡面的空間瞬間開闊,擺著沙發茶几,牆上掛著一些同樣看不出內容的畫作。

“有人嗎?”時霆喊了一聲。

還沒等人出來,一隻白貓突然從裡面躥出,喵了一聲。

言卿臉色大變,而時霆已在第一時間蹲下來將她護在懷裡,低聲道:“別怕。”

言卿抓著他的衣襟,泛白的指節瑟瑟發抖。

“來啦,來啦。”裡面傳來清朗的男聲:“是要找人還是找貓找狗,雖然我這裡專破大案,但小案子也不是不接……。”

從裡面走出來的青年穿著一件白色立領襯衫,襯衫的扣子扣得七歪八扭,下面踩著拖鞋,頭髮亂蓬蓬的,一副邋邋遢遢的樣子。

這青年不是別人,正是言卿在集市上遇到的那個叫龍玥的私家偵探。

當白錦說彩玲對一個偵探一見鍾情,那偵探喜歡穿白衣,長得還挺帥的時候,她就想到了龍玥。

“明明姑娘?”龍玥眼睛一亮,不過馬上在自己身上掃了一眼,甩下一句“你稍等我一下”,又跑回了房間,重重關上了門。

那隻貓還站在原地,正喵喵的叫著。

時霆道:“別怕,這隻貓沒有攻擊性,它正在舔它自己的爪子呢。”

言卿仍然緊緊抓著他,腦袋靠在他的胸前,根本不敢去看那隻貓。

“沒事。”他輕輕拍著她的肩膀安慰,“我在。”

言卿曾在第一次跑現場的時候見過貓食人,從那以後就留下了極強的心理陰影,以至於現在見到貓都會害怕。

此時她也是怕的,可是因為時霆在身邊,她的神經已經沒有那麼緊張了,腦子裡想的竟是他還記得自己怕貓這件事。

她只是在閒談中告訴了他,沒想到他就記到了心裡去,在那隻貓出現的時候,她還沒來得及反應,他就已經護住了她。

言卿心裡暖呼呼的,臉上也是熱呼呼的。

“不好意思,剛起床。”龍玥再次從屋裡走出來時已經是光鮮照人,一身白色裝束讓他頗有幾分王子的味道,也難怪彩玲會叫他白馬王子了。

時霆沉聲道:“麻煩你先把那隻貓弄走。”

龍玥的目光落在時霆和言卿的身上,時霆臂彎緊攏,明顯是保護的姿態。

“好。”龍玥去把那隻貓拎到了隔壁,關上了門,“原來明明姑娘怕貓。”

“明明姑娘?”時霆皺眉。

“我問她名字,她不肯說,我只好自己給她取了個名字,總不能沒有稱呼吧。”

時霆看怪物似的看了他一眼,轉頭對懷中人柔聲說道:“沒事了,貓被關起來了。”

言卿小心翼翼的從他的懷裡探出頭,在屋子裡巡視了一圈沒看到那隻貓,這才坐直了。

時霆起身時,她還抓著他的衣角,小心的藏在他的身後,生怕那隻貓會突然跳出來一樣。

時霆注意到那是一隻白色長毛貓,跟彩玲丟失的那隻貓非常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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