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孫家瘋子(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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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悲催的事情就是,面對敵人你既無法消滅他還不能罵兩句解氣。

顯而易見,擁有能力是一件多麼重要的事情。

“來吧,為你們犯的錯付出代價吧。”秦愈看著此刻膽戰心驚,身體不住顫抖的四個人,好氣地笑道:“連壞人做得都這麼沒水平沒內涵,你們真給這個職業丟臉。”

從前以為幾個人混在一起就可以耀武揚威、呼風喚雨,沒曾想遇上秦愈瞬間土崩瓦解,看來做壞人也不光是要欺軟怕硬,最關鍵是要會武功。

有武功的壞人就不再單純是壞人,而是變成了有能力、有內涵的壞人。

勝者為爺,敗者孫子。

如果讓趙旭選擇,他寧願在地上躺著也不想醒過來,他是第一個被秦愈幹掉的,於面子於裡子,他都不想再次面對秦愈。

壞人大多時候都很聰明,智商低的人也很難去做個真正的壞人。

三分鐘……五分鐘……十五分鐘。

半個小時後,趙旭站起身,用手拍打幹淨身上的塵土,面色平靜地走近秦愈。

“你很強,我不是你的對手,可是我不服。”是妥協,也是爭面子。

不服?

秦愈徹底懵了,難道現在的壞人都這麼有個性?你被我一腳就踹上了天,在地上假裝昏迷躺了半個小時,結果站起來告訴我你不服,你還要不要臉啊。

“我也不服。”另一個聲音喊道。

白胖子十分鐘前就醒了,沒第一時間站起來的原因就是在恢復體力、儲蓄力量,爭取用最好的狀態一擊命中。

“我更不服,可是打死我也不起來,一群傻逼,以為裝得很有骨氣別人就會對你手下留情?真是蠢到家了。”鬼老二才不會這個時候跳起來呢,他要等,等到白胖子他們贏……算了,基本也算意淫。至少要等到秦愈發洩夠了離開後,自己再站起來喊幾句“有本事別走,老子打斷你的狗腿”等之類的口號,才算完美收工。

聰明如我,試問天下能有幾人與我這般有智慧?

打蛇打七寸,趕盡要殺絕。

有的人就是這樣賤,你給他面子,他反而怪你你沒罵他。

既然如此,那就好好給你們上一課,打到你們跪在地上給我唱征服為止。

秦愈不動聲色地將穆思齊拉到自己身後,不是他對自己的身手沒信心,而是他要百分之一百保證穆思齊不受到傷害。

穆思齊目不轉睛地盯著身前這個溫柔細心的男人,他很帥,是那種超凡脫俗的帥。

她遇到過很多帥哥,追求她的人群裡比他帥的也有,可是為什麼現在就感覺他最帥最厲害呢?

怪不得全天下所有的女人都願意找個男人來依靠,這種被別人保護呵護的感覺,真幸福。

“你們一起上吧,不然我怕你們又說不服,被我師父知道了肯定會打我的。”秦愈現在感覺很委屈,明明都躺在地下了,還叫著喊著自己沒輸,你們這麼賴皮家裡人知道嗎?

看來還是下手太輕啊。

“準備好了嗎?”

“準備……”白胖子應了一半才發現不對,急忙剎車改口怒道:“準備你姥姥,要打就快點,老子等不及了。”

“一……”秦愈不忙不慌地喊出,心不動身不動。

站著的六人倍感煎熬,明知不可為而為之,視為找死。

“二……”話音未落,重拳出擊。

靜如處子,動如脫兔。秦愈發拳的速度很快,勢如閃電兇猛迅疾,那六人還未看清招式,只覺黑影眼前一晃,便通通摔在了地上。

行如風,站似松。

秦愈的手法說不上多麼高明,無奈這幾個學生混混連扎馬步都沒練過,一招敗在他手上也算情有可原。

“你耍詐,你怎麼不喊‘三’?”白胖子從地上爬起來,非常憤怒地看著秦愈,臉上的肌肉都在顫抖,可見他果然現在很生氣。

秦愈像看白痴一樣看著他,說道:“不能說你胖你白,你就真的是白痴吧?我什麼時候說過我會數到三?再說,即使我說過,你們是壞人,我騙騙你們也算是維護正義吧。”

“……”

白胖子無言以對,怔了半天,直到身體內滿腹火氣再也壓制不住了,氣憤說道:“我最恨別人說我胖了,我跟你拼了。”

胖子最恨別人說他胖了,就像矮的人最難以忍受你說他矮同樣道理。

秦愈不知道自己犯了禁區似得,任自顧自地說著:“你胖是眾所周知的事情,連我們村黃瞎子都看得出來,更何況別人?你說是吧,小弟弟?”

他最後一句問的是趙旭,小弟弟的意思就是說你很矮,不用他解釋,所有人瞬間心領神會。

噗嗤!

穆思齊實在忍不住了,太搞笑了,連說話的樣子也是如此可愛好玩,最關鍵的是能一招制敵,有這樣的人當保鏢生活應該會多姿多彩吧。

不行,花多少錢也要僱他。

心裡暗暗下了個決心,忽然感覺不對勁,怎麼沒聲音了?抬頭一瞧,所有人正痴痴地望著自己,目不轉睛。

太美了!

最是那一低頭的溫柔,像是一朵水蓮不勝涼風的嬌羞。

雅緻的嬌顏勾勒出幾道月牙形狀楚楚動人,臉頰因羞澀染得緋紅,秦愈從未見過一個女孩子笑得這麼惹人迷戀。

嫣然一笑百花痴,回眸一笑百媚生。

傾國又傾城。

“不好意思,你們繼續。”穆思齊恨不能找個地縫鑽進去,太丟人了,臉上一陣滾燙,心裡久久不能平息。

經她這麼一折騰,架是無論如何打不起來了。

白胖子眾人是混日子的,不是專門跑來找虐的。知己知彼迎難而上是有勇有謀,知己知彼還想再上就純屬找抽。

白胖子不傻,傻的人一般撐不過兩集就會被人幹掉。

“我服了,不打了。你如果不解氣,就打我吧,我保證不還手。”白胖子很是光棍地兩手一攤,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模樣。

有人帶頭,其餘人趕緊隨聲附和,生怕落了單。

“我也服了,可是求你別打我了,我怕疼。”一個人說。

“我更服了,要不你罵我幾句吧。”另一個人說。

“我徹底服了,你別打我也別罵我,就把我當屁一樣給放了吧。”鬼老二跌跌撞撞地站起來,連滾帶爬地衝到秦愈跟前,鼻涕一把淚一把地哭訴起來。

看吧,壞人就是這麼沒底線。

秦愈很是無奈地看向穆思齊,穆思齊似早有準備,扭過頭,假裝正在打量不遠處的某處風景。

她的意思很明顯,男人之間的事情,女人不可指手畫腳。

你的江山,與我何干?

“最恨你們這種出來混又什麼都不會的人,給我跪在地上唱征服,唱不好重唱,直到唱好為止。”秦愈說道。

“……”

“怎麼,還要我給你們伴奏嗎?”秦愈問道。

威脅,赤裸裸的威脅。

如果能打過你,我肯定打死你。

就這樣被你征服

切斷了所有退路

我的心情是堅固

我的決定是糊塗

就這樣被你征服

喝下你藏好的毒

我的劇情已落幕

我的愛恨已入土

……

不知是誰用狼嚎的方式喊出第一聲,聲調悲悲慼慼,完全不在音調上,倒像是哭喪。

請把我的歌,帶回你的家,請把你的靈魂留下。

秦愈哭了,實在找不出比這個更難聽的聲音了。

這群王八蛋,故意的,一定是故意的。

“有點意思。”燕大校園的一處高層建築樓頂上,一左側面部帶刀疤男人看完由秦愈導演的這處鬧劇,若有所指地評價道。

他長相併不可怕,相反有些帥氣,無奈那道長約十公分的刀疤太過陰森恐怖,給人陰冷灰暗的感覺。

“是有點意思。”他身旁一個美麗不像話的女人隨聲附和著,臉上掛著淡淡的微笑,使人心曠神怡。

在燕大,甚至燕京,她很有名。

燕京奇女,夏夢蝶。

“我說的是事兒。”刀疤男用手輕輕撫摸著自己臉上的疤痕,好似撫過潔白輕柔的肌膚一般。動作那麼輕,那麼柔。

“我說的是人。”夏夢蝶嫣然一笑,俯瞰而去,目光正好鎖定在秦愈身上。

刀疤男笑了笑,說道,“你這樣做,無疑是在與虎謀皮。值得嗎?”

“誰能說夏夢蝶做的任何一件事情不值得呢?”夏夢蝶開心地笑了起來,她很喜歡笑。開心時在笑,不開心的時候也在笑。

“夏夢蝶”三個字本身就是種神話,誰也無需置疑她存在的價值。她是天,是地,是燕京上流社會的風向指標,儘管她是一名在校讀大學的學生,可這絲毫影響不了她的地位。

有的人,從一出生就顯示其與眾不同,不甘平庸。夏夢蝶是這樣的人,刀疤男同樣也是。

在燕京,什麼樣子的人結交什麼樣子的朋友,實實在在的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你喜歡的人,我不喜歡。”簡明直接,刀疤男本身氣場很強,任誰任何時候任何地點也無法忽略他的存在、他的語言。

我不喜歡的人,你也不能喜歡。

是表白,也不是。

“你孫瘋子說的話,我連標點符號都不信。”夏夢蝶說道。

孫家瘋子,孫少陽。

有人說,在燕京四家之中,任何人你都可以得罪,僅除一人之外。

那個例外,就是孫少陽。

孫少陽喜歡別人叫他瘋子,更喜歡別人稱他為瘋狗。

無視規矩、逾越倫常、沒道德、無底線、喜歡強人所難,是個敗類。

不對,是敗類中的極品敗類。

“我還是喜歡你叫我瘋狗,瘋子是他們叫的,你跟他們不一樣。”孫瘋子認真說道。

“殊途同歸,我這人喜歡隨波逐流,你還是別跟我客氣了。”夏夢蝶笑了笑,平心靜氣地說道。

孫少陽哈哈大笑了幾聲,反倒沒有再說什麼。

你是在拒絕我,是嗎?

眼中不禁閃過一抹厲色,眼神裡散發著噬血的光芒、無法掩藏的貪婪慾望,轉瞬而即逝。

我得不到的東西,別人休想佔有。

得不之,亦損之。

有些事情想通只需要一剎那的時間而已。

“你拒絕?”孫少陽在笑,笑得很燦爛,很開心。

他的眉毛在動、身體在動,就連那道令人觸目驚心的疤痕也在微微顫動。

“別無選擇。”夏夢蝶仍在笑,她好像無時無刻不在笑,無論何時何地。

笑是她的武器,也是她的權利。

別無選擇的意思就是沒得選擇,再簡單一點就是“是”。

聰明人說話,往往都要拐十八里路點到為止,茶留三分是情面、話至精處為交情,況且兩個人並沒有同生共死的交情,何必要多此一舉。

“在燕京,無論你最後選擇誰,其他人都不會善罷甘休的。”孫少陽“善意”地提醒道。

“我夏夢蝶的男人,待他君臨天下為王時,他人自會俯首稱臣。”夏夢蝶很是自信地說道。

若我傾心,你必真心。予我天下,還我安心。

與我白頭偕老的人,必是別人頂禮膜拜的神。

“你選了他?”孫少陽說那個“他”時,用嘴努了努不遠處的騷包男秦愈,眼神裡充滿了鄙視不屑的目光。

這種人,終究上不得檯面,與他們那個圈子隔得太遠,得了道的山雞還是山雞,變不成鳳凰。

“怎麼,你想找他麻煩?”夏夢蝶不答反問,說道:“我記得,你們四家的態度不是按兵不動嗎,你想壞了規矩?”

無規矩不成方圓,可是她好像忽略了孫少陽的性子。

瘋子,無跡可尋,最好破壞遊戲規則。

“我是瘋子,恰好最喜歡的事情就是強人所難。”孫少陽用舌頭舔著自己乾裂的下嘴唇,嘿嘿地笑著,很狡猾,像是頭許久沒有捕獵到食物的餓狼,眼冒綠光。

“瘋子,果然名不虛傳。”夏夢蝶稱讚道。

“我喜歡你叫我瘋狗,我堅持。”孫少陽重申道。

“好的,瘋子。”

“……”

女人如酒,越醇越有味道。男人品女人無非是聞其香、識其貌、斷其智、觀其行,如此而已。

孫少陽號稱“千杯不醉”,閱過的女人沒有一千也有八百,他了解女人,在他眼中女人都是一個樣子的,為了錢、優越感會強迫自己做任何不想做的事情。

可是他看不透夏夢蝶。

她不同於一般的女人,其他女人畢生想要追求的東西她都有,整個燕京從東到西、自南至北拜倒在她石榴裙的公子哥猶如過江之鯽數不勝數,她自始至終均不屑一顧。

她清高,不嬌作。她膽大,不妄為。她有才,不傲氣。

夏家有女名夢蝶,不世之奇女子。

“老韓,你去會會他。”孫少陽對身後不遠處的一個五旬左右的瘦小男人出聲說道,雖語氣溫和,但卻不容反抗。

“好。”那老韓應了一聲便抬腳朝著秦愈的方向而去,不再回頭。

我倒想看看,你跟那個老不死的學了多少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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