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質疑(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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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其他差役也開始分頭勘查。有人記錄現場,有人繪製草圖,有人小心地收集可能遺留的物證。

過了一會兒,一個年長些的差役過來稟報:

“頭兒,初步看,像是賊人半夜潛入,被主家發現,雙方搏鬥。主家陳有田用弓箭射殺了兩個賊子,”

他指了指院中黑衣屍體,

“但自己傷勢過重,也死了。屋內妻兒……應是先遭了毒手。財物有翻動痕跡,多半被拿走了。看這手法和賊人數量,應該還有同夥在外接應或已攜贓先逃。”

李崇聽著,目光又掃過陳有田手邊不遠處掉落的舊柴刀,以及更遠處牆根下一把普通的獵弓和散落的箭矢。現場痕跡似乎能對上。

他心中念頭飛轉。馬幫的人乾的,逃走的那個,十有八九是疤臉劉。疤臉劉背後是誰?縣城魏家。這案子……不能再深查了。

他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塵土,走到一直候在旁邊的里長趙德坤面前,語氣平淡卻帶著定論的意味:

“情況大致明瞭。一夥流匪,趁夜劫財害命。主家奮力抵抗,格殺二賊,最終力竭身亡。財物被劫,餘匪在逃。此案,衙門會記錄在案,併發出海捕文書,全力緝拿兇徒。”

他話說得冠冕堂皇,心裡卻清楚,所謂的“全力緝拿”不過是套話。

疤臉劉只要躲回魏家羽翼之下,或者乾脆離開白馬縣地界,誰又會真的為了一個無權無勢、且沒有苦主上告的山民之家去深究?

上報到知縣那裡,多半也是“流匪作案,著令嚴查”幾句批語,然後束之高閣。

里長趙德坤連忙點頭:“李捕頭明鑑。如此兇徒,實在令人髮指。只是這陳有田一家……後事?”

“現場勘查完畢,屍身我們還需帶回縣衙,待知縣老爺定案後,可由你們村裡協助收斂。”李崇說著,就準備吩咐手下收隊。

就在這時,一個略顯年輕的聲音插了進來:“李捕頭,且慢。卑職覺得……此案還有些蹊蹺之處。”

眾人循聲望去,只見開口的是一個約莫二十出頭的年輕捕快,眉目端正,眼神清澈裡透著股認真執拗。

他姓韓,單名一個徹字,是剛從州府廷尉司下放到縣衙來歷練的候補捕快,平日話不多,做事卻極其細緻。

李崇眉頭幾不可察地皺了一下,臉上卻迅速換上客氣而略顯疏淡的笑容:“哦?韓捕快有何發現?”

他特意點出“捕快”而非更親近的稱呼,提醒對方注意身份和場合。

韓徹似乎沒聽出李崇話裡的意味,或者說並不在意。

他走到正堂外牆邊,指著土牆上方約一人高的位置:“李捕頭請看這裡,還有對面院牆相應位置。”

眾人目光投去,只見他所指的兩處土牆上,各有一個不起眼的小洞,洞口邊緣略有些毛糙,不似天然形成。因為土牆顏色深,若不細看,很容易忽略。

“這兩個洞,”韓徹蹲下身,用手指比劃了一下洞口大小和角度,“入口圓整,內壁平滑,貫穿土牆,力道極猛。更關鍵的是,它們的角度,並非從院內地面平射或仰射所能形成,而是帶著一個明顯的、自上而下的微小傾角。”

他站起身,目光銳利地掃過院中那兩具黑衣屍體倒伏的位置,又看向那兩處牆洞的延長線方向。

“若假設這是箭矢造成的孔洞,那麼發射點,應是在院外,且位置較高——目光所及,只有院牆外的那棵榕樹最為可能。箭矢穿透土牆後,其軌跡延伸線,恰好能覆蓋王三倒斃的位置。”

韓徹手指向屋外,一顆百步外的榕樹。

然後語速平穩繼續說道:“此外,院中陳有田所用的獵弓,是普通的桑木牛筋弓,拉力至多三十斤。以此弓之力,在夜間,倉促之下,連續兩箭精準射殺兩名兇徒,且箭矢能完全沒入顱骨或穿透脖頸……恕卑職直言,難度極大,也不似一個普通山民能做到的。”

韓徹一番話說完,院子裡安靜了一瞬。幾個老差役互相交換著眼色,心中不由得腹誹道,這韓徹又想再捕頭面前賣弄自己的學識,真是不自量力。

李崇見一個候補捕快敢質疑他的判斷,雖說是上面派下來,不知有什麼背景,但多少還是有些不悅。

於是打斷了他,語氣帶上了一絲不容置疑的力度,“你觀察入微。不過,如真如你所說,半夜一人從百步外的榕樹上連射兩箭,且都一箭命中要害,你認為何人有此能耐。”

“再者,你說普通山民不可能連續射殺兩名兇徒,本捕快以為,眼見妻兒被歹人所害,情急之下,其力必超乎尋常,況且如此近距離,所射箭矢完全有可能深入顱骨。”

他拍了拍韓徹的肩膀,力道不輕不重:“我等辦案,切忌先入為主,更忌將簡單案情複雜化。此案定為流匪劫殺,證據充分,情理可通。若糾纏於細微末節,反而可能誤導偵查,徒耗人力,讓真兇逍遙法外。”

李崇這話,一是不想節外生枝,這案子如果繼續查,保不齊會查到什麼不該查的人,二是覺得韓徹說的太誇張,他不信有人能做到,即便入境武者,摸著黑百步外也不可能做到。

韓徹沒有回答,只是若有所思的看了看遠處的大榕樹。

此時,陳山河雖站在屋外,隔著老遠,但憑藉【五感通明】小成的技藝,屋內的對話他聽得是一清二楚,心中不由得暗暗心驚。

沒想到自己精心佈置了現場,還是被這個年輕的捕快發現了些端倪,要不是這捕頭沒有續續追查,自己這身份難免暴露,到時訊息傳開,那疤臉劉不可能放過自己,定會回來尋仇。

李崇見韓徹不再堅持,立刻揚聲吩咐:“好了!現場勘查完畢。將三名死者屍身收斂,裝車運回縣衙作進一步勘驗。相關物證一併帶走。其餘人等,散了吧!”

差役們迅速行動起來,用草蓆和門板將屍體抬出。圍觀的村民被驅散開,議論聲卻久久未息。

李崇翻身上馬,不再看那片狼藉的院落和神色各異的村民,對里長拱手道別:“里長,此處暫由村裡看管,在衙門明令之前,嚴禁閒雜人等進入。後續安撫村民之事,有勞費心。本捕頭這就回衙覆命。”

說罷,一抖韁繩,帶著裝載屍身和物證的馬車以及一干差役,朝著村外官道疾馳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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